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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2021-10-08 阅读: 10349

(2021年9月29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就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定于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进行。2021年12月上中旬,选出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2月底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月至2月,召开慈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6月底前,完成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三、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

我市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为386名,各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依法重新确定。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市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农民占45%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占25%左右,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24%;中共党员占65%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民主党派人士应占一定比例);妇女代表占24%以上。镇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依照上述精神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掌握,其中一线代表的比例要高于市级。

四、组织机构

市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街道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承办本区域内选举市人大代表的具体事务。各镇的市人大代表选举事务,由各镇选举委员会承办。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这次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值建党百年关键历史节点和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阶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当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细致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

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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