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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四着力”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审查监督
2021-06-11 阅读: 58727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着力在四方面精准发力,强化项目审查监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一是着力监督体系建设,修订出台新制度。为进一步构建完善人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体系,今年3月份,常委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新办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加强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的有关要求,坚持以预算法为依据,又充分考虑监督实际,注重增强可操作性,重点对监督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确保办法出台后“管用有效”。

二是着力项目规范监督,制定审查流程图。新办法突出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督,制定并下发了“审查监督流程图”,包含项目谋划、集中决策、计划形成、讨论初审、审查批准、后续跟踪等相关环节,督促政府健全项目的决策机制和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常委会每年继续对全市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进行一揽子审查并跟踪监督,同时对1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施重点审查、开展专项监督,形成立体化的监督闭环。

三是着力深化谋划储备,健全项目储备制度。为促进政府投资真正实现促转型、惠民生、增后劲的目标,常委会强化对项目谋划储备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要求,督促政府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按照“申报储备一批、调整补充一批、建设出库一批”的原则,扎实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项目储备情况向常委会报备。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要求,纳入到下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产生,进一步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是着力推动项目进展,加强项目跟踪督促。通过建立按月通报制度、定期实地视察等方式,常委会对事关社会民生且投资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加强跟踪督查,深入了解建设进展、施工管理、概算控制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对进度相对缓慢或存在施工管理问题的项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做实做细计划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罗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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