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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 讲话
2021-06-03 阅读: 45498

孙百南

(2021年3月24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宁波市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部分宁波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办法2个修订草案,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本次会议的各项审议表决任务。在会议即将结束前,我想结合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再讲以下几点意见。

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以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包括镇人大)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报告,市政府每年也将环境报告在报刊媒体全文刊登,接受社会监督。可以说,环境报告制度扩大了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了人民群众了解环境工作、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建设的渠道,推动了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来讲,近几年我市环境保护状况不断改善,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今年的报告,纵向有提升,横向有比较,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辛勤付出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但不可否认,我市的生态环境状况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下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着力构筑系统性环境治理格局。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要在持续加强重要污染源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气等方面的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源头治理。在水污染治理工作方面,要围绕市委“兴水治水”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水污染防治决议,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在固体废物治理方面,在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通过更加系统有效地治理,来不断推进我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一个城市的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城乡规划工作密切相关。近年来,市政府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前湾新区建设等发展新机遇,积极谋划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城乡空间总体思路,特别是在重要板块和重大工程项目谋划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对照“十四五”的发展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城乡规划工作还是存在引领力前瞻性不强、规划管理与实施的刚性不强等问题。我想下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高铁时代”“前湾时代”“长三角一体化时代”的目标定位,加强与“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与前湾新区规划工作的对接,共同谋划推进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前湾之芯”等重点板块的功能定位问题,地下空间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融合问题,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城市天际线”控制,以前瞻科学的规划体系引领全市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要持续关注农民建房特别是规划控制区内的农民建房问题,进一步厘清市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加强过渡期的工作衔接。在重大项目和重要板块以及镇村一级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切实抓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把规划的引领、调控、管理作用真正发挥好。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法治政府建设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常委会也每年安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且近三年来每年都安排了具体的监督调研课题。如2019年我们着重听取了行政处罚工作情况、2020年我们着重关注了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今年我们又配合宁波人大着重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开展调研,来持续推进“法治慈溪”建设。下一步,市政府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因机构改革引起的职能调整、职责变化等问题,坚决防止改革后具体工作出现推诿扯皮和没人管的情况,切实消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突出重点、找准抓手、突破难点,既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改革精神,又要结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更加关注改革后执法工作开展的社会效果,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果最终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法治慈溪”建设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关于两个审查监督办法。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及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草案。主要是考虑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完善人大制度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制度文件,就加强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政策、开发园区和街道预算、政府债务等审查监督,以及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职责任务。同时,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常委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富有成效的经验,也发现原有制度的一些不足。因此,对两个办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本次制度修订,有利于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助推作用。下步,市政府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新修订的制度,及时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相关审查监督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努力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我就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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