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6-03 阅读: 877

2021年3月24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就2020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创新和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在“重要窗口”建设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印发《2020年慈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度法治慈溪(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考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第一次和第二次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慈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胜山镇党委书记、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在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公开述法。对桥头镇、观海卫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发案量及败诉率“双下降”等专项行动,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印发依法防控新冠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开展疫情防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等专项行动,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致力“两手硬两战赢”,出台“惠企18条”“稳外贸8条”“提信心促消费11项行动”“惠农保供10条”等政策,抓好涉疫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回升强劲,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二是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办理改革全面推进,对外公布“一件事”97件,办理平均提速15天,累计办件60余万件。投资审批领域赋码、备案企业投资项目637个,全过程平均用时49.4个自然日,“最多80天”实现率100%。低风险小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从60天压减至20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常态化。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梳理市级层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94项。“无证明(证件)办事之城”改革持续深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开通率实现100%。建成宁波首个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智能大厅,创新推出“淘宝式”在线政务客服、“无感智办”、“全周无休”等政务服务,项目审批三级代办体系全面建成。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实现全覆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建立。加强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培育,“公证E通”模式被中央改革办刊发推广。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委会主任研究反馈政府重大事项工作制度,促进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目录清单事项84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年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对各地各部门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组织涉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办理上级立法征求意见草案16件,对1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出台《关于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审核市政府各类合同24件,标的额130多亿元。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0件。全市政府机关聘请法律顾问78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培训授课等法律事务481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培育公职律师55名,举办全市公职律师业务提升研讨班,增强公职律师履职能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深化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划转300项行政处罚事项。推进“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下设3个中队;新增综合执法派出中队参公事业编制70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编人员188人,占比86%;市综合执法局派出中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基层所设置实现各镇(街道)派驻机构全覆盖。理清镇(街道)权力清单,同步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进一步明晰镇(街道)权责。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1831台,市级部门配备专兼职法审人员85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第二批)确认工作,组织2批次省执法证培训考试,全市现持有省行政执法证2182本,部委行政执法证1556本。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确认规范全市法定行政裁决事项15项。全面运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执法人员激活率100%,掌上执法率99.67%,跨部门监管率11.37 %。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市公安局“百度•慈溪公安”智慧警务、市综合执法局“一张表单查到底”、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活动,制定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工作指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专项治理、新冠疫情防控执法、野生动物执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情况等专项执法监督。开展“体检式”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集中评查处罚案卷48件、许可案卷54件、信息公开答复案卷23件,发送《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1份。建立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统计月报制度。出台加强监察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规定,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作工作机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实体化运作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分流处理、全程留痕管理。全年接待来访群众7675批10221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675件,化解7368件,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6%。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健全警调、诉调、劳调、访调等衔接机制,深化完善“网格融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921件,成功7806件,处置非正常死亡纠纷74件。推进“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周巷司法所、胜山司法所被命名为首批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龙山派出所被命名为宁波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是改进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复议案件办理规程、登记管理、速审速裁、调解等工作机制,成立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健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0件,其中受理75件,不予受理等其他处理5件;审结66件(含上年结转5件),其中直接纠错6件,直接纠错率9.09%。发生市政府被复议案件11件,未发生被纠错案件。加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审结164件,我市行政机关败诉8件(上年败诉18件)。制定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召开败诉案件约谈会,建立行政争议案件月通报以及败诉败议典型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全年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13.31%,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64.50%。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市政府组织《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社区矫正法》等6次专题学习。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新录用公务员集中学习依法行政知识,28名新提任市管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19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人大组织的宪法集中宣誓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组织“行政机关百名负责人”庭审观摩,编印行政执法案例和败诉案件汇编,组织全市干部周二夜学集中学习败诉案件,推动全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常态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审议意见7件、工作建议1件,人大建议293件,政协提案269件。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225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14件,检察建议143件。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7项。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处理各类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件12990件,12345热线受理332360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296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8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市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二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还不高;四是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行政争议总量仍在高位运行。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健全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同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方位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撬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开展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专项行动、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建设守信践诺政府。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提升项目,规范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进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515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