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1-06-03 阅读: 1776

2021年3月24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副市长  励映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现就我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一、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转变,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

(一)空气质量达到近年最佳。PM2.5年均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9.4%,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三大“首次”,首次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6个指标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到30以下水平。大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9,同比下降14.7%;空气优良率89.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全年无重度污染天气。尤其是2021年1-2月PM2.5平均浓度3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3.2%,在宁波14个区县(市、功能区)中排名并列第9位,全省排名第26位(去年同期全省排名54位,倒数第5位);臭氧平均浓度10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7%,宁波排名并列第11位,全省排位第45位(去年倒数第1);空气优良率10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排名并列第1位。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7位,去年倒数第3名。

(二)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全市地表水水质属轻度污染,与上年持平,7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85.7%,20个县控以上断面中95%保持水质稳定或好转,其中5个断面水质类别实现好转,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氨氮、总磷分别下降10.8%、12.7%。全市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均达到Ⅲ类或以上标准。近岸海域2个监测点位均为劣四类海水,与2019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土壤环境调查稳步推进。完成20个采样地块的土壤污染详查和31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企业自行监测。

(四)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其中城区区域声环境噪声均值为54.5分贝,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均值68.4分贝,均属“较好”水平。

(五)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容量进一步提升,完成平原绿化4000亩,城镇绿道28.5公里,林相优化50亩,森林抚育1185亩,林木蓄积量为3.30立方米/亩,森林覆盖率达17.58%。

(六)环境安全风险持续可控。全年受理环境信访3141件,同比下降2.48%,均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全年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二、关于环境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3%、2%、1%和1%;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宁波市控断面)达到28%;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低于35微克每立方米。

完成情况: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其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分别减少3%、2%、1%和1%;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宁波市控断面)达到28%;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

过去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系统谋划,凝聚合力,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提升。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梳理创建短板并制定针对性达标方案,其中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指标取得实质性突破,全省排名上移13位。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1.8亿元,同比增长56.3%。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核发补偿资金1200余万元。完成新浦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成1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2个,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68平方公里,建设绿色矿山3座,治理废弃矿山22座。全面完成市智慧水利项目(一期),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开建,四灶浦前应路至东横河段拓疏基本完成河道主体工程。

(二)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污染防治攻坚获得新突破。一是打好治水提升战。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水污染防治决议,全年累计投入治水资金13亿元,5个镇(街道)成功创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省级美丽河湖1个、宁波市级美丽河湖1个。有力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7.3公里,建成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四灶浦为试点谋划流域治理,开展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1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项目,河湖库塘清淤41.5万方。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基本完成9个饮用水源水库“一源一策”水质达标(稳定)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方案,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联席会商、通报预警约谈等机制,对5个镇(街道)实施黄(橙)色预警。强化科技治气和精准治气能力,完成PM2.5及O3的来源解析,升级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数字化管理平台,建成投用6套黑烟抓拍系统及20套高空瞭望系统,采购VOCs走航监测车开展溯源检查,人工抽测柴油货车398辆(处罚15辆),完成餐饮服务项目第一期15个小区“禁设区域”划定。做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迎检工作,制定整改报告并基本完成23个整改问题。今年空气优良率改善幅度居全省县级城市首位。三是打好治土攻坚战。推进土壤污染详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指导小微企业危废综合收运试点新增收集转运能力3.5万吨/年,累计签约1300余家,收运约1800余吨危废。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累计建成40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把握时势,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管控实现新升级。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未来五年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出台《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兼顾国土空间规划及前湾新区规划,因地制宜个性化编制我市“三线一单”管控方案,新增产业集聚重点区块6.46平方公里、一般管控区域17.25平方公里,优化了我市空间布局。在滨海经济开发区、小家电智造小镇、息壤小镇等地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效能。高质效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提前完成19572家企业排污许可工作,完成率及完成数量均居浙江省第一。

(四)创新提质,优化服务,绿色发展保障迈出新步伐。加强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完成包装印刷行业整治,涉及企业258家;完成滨海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气治理及35家企业VOCs治理;整治提升块状传统产业企业(作坊)2010余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8家,连续两年获评省淘汰落后产能和“腾笼换鸟”先进市。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创成国家绿色园区1个、国家绿色工厂3家。新建成小微企业园2个、开建3个。组织橡胶、铜熔炼、喷涂漆等行业开展7次环保议事厅,举办4场“环保集市”活动,提供便企咨询服务。实现环保管家服务镇(街道、产业平台)全覆盖,入企服务4100余家。

(五)健全体系,压实责任,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第一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6件列入今年整改的反馈问题已全部上报销号资料。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成立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领导领办、工作会商、日分析通报等工作机制,按时办结126件(宁波口径,下同)交办信访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预警督办、闭环销号机制,不折不扣推进督察组下沉期间交办的2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109件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涉及慈溪的1个个性问题、11个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

(六)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生态环境安全有了新保障。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实施“绿剑卫蓝”“绿剑护水”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174件,处罚128件,罚款153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1件。深入开展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累计排查点位7700余次,整改问题566个。积极开展信访增速提效和回访督办行动,对不满意信访重新交办、跟踪落实。全面公开镇(街道)24小时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严格信访工作考核督办,建立健全分级处置、月度通报、媒体公开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探索差异化监管模式,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包含78家企业的执法正面清单。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在大气环境方面,虽然空气质量已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横向比较,排名仍落后,且相关指标降低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在水环境方面,由于自然禀赋差等原因,完成今年目标还有较大压力。

二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认可度还不高。近年来,虽然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改善,但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依然靠后,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还不高,公众生态环保认知度、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还未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有不少。虽然我市信访数量持续下降,但总量仍处于高位,说明影响群众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不少,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升发现能力。

四、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慈溪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降至32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达86%以上;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达标率力争100%;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要求。

围绕目标,我们将重点实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程。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引领,力争今年创建成功。深化森林慈溪建设,新增国土绿化3200亩、新建城镇绿道20公里,力争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加强山林保护和生态涵养,防止水土流失,完成森林抚育1000亩,林相优化50亩。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征迁启动四灶浦文二路至慈甬路拓疏项目,基本完成中部三塘横江(陆中湾至水云浦)拓疏,促进河网水系环通,赋能水利数字智能化。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治理废弃矿山3处。

(二)实施环境短板补齐工程。一是狠抓治水提升。围绕市委“兴水治水”部署,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重点打好浒山江等8条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百日攻坚战”。认真执行市人大水污染防治决议,完善“五水共治”体制机制,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开展四灶浦流域治理试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新建污水管网20公里以上,完成教场山和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9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2个,创成省级美丽河湖1个。二是狠抓大气治理。以大气源解析报告为依据,科学制定治理任务,全力做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工作,不断巩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和基础。充分运用全市空气监测网络、VOCs走航监测、高空瞭望、黑烟抓拍系统等先进设备,探索建立大气精准监管模式。构建涉气行业智慧化监管网络,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积极推动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加强扬尘、柴油货车等管控,6月底前全面淘汰变型拖拉机并完成持证矿山及轧石场扬尘在线监测安装与联网工作,落实烟花爆竹“双禁区”管理。抓好夏季和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大气治理,实施分类分区、精准精细的减排措施。三是狠抓固废治理。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并纳入各镇(街道)及市级相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力争年底实现31项指标基本达标。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抓紧启动东部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引进一般工业固废分拣服务中心,建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规范提升建筑垃圾中转站。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5家。深化城乡环境治理“清爽行动”,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

(三)实施督察整改落实工程。持续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市域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深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交办信访件建立闭环销号、长效管理机制,严防信访问题反弹回潮。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建立定期调度、进度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按期保质推进整改工作。认真做好省大气审计、宁波固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基层环保监管体系,不断优化执法和信访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信息化建设。完善信访发现和长效机制,实施信访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机制的探索和试点。

(四)实施绿色发展助推工程。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推进小微园区建设,实现新开建1个、建成2个以上。引导支持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并加强小微园区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聚焦“低散乱污”企业、块状经济等突出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源头管控,持续开展废旧塑料加工、轴承等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深化生态环境服务机制,以环保议事厅为载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部门和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的双向作用,以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自为。强化对重点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精准帮扶,完善环保管家和环保集市等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长期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依法监督,有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前。2021年,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核心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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