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亚男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
周朝晖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