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1-06-03 阅读: 1127

2021年1月20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项海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动《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的编制工作,促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份开始着手前期准备,专门制定了规划审议实施方案。9月起,由各专工委组成6个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分别赴发改、交通、经信、教育、卫生等规划编制部门开展调研,深度参与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此外,通过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广泛收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有关规划编制的各类意见建议74条次。现将本次“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概况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我市来说,“十四五”时期也是迎来“前湾时代”、“高铁时代”、“长三角一体化时代”,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市今后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2018年下半年,顺利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2019年8月,按照省和宁波市相关要求,启动了“1+22”个“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即1个基本思路研究,22个“十四五”规划前期专项课题研究),并制订出台了《慈溪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共安排规划24个,包括1个总体规划纲要、17个重点专项规划和6个一般专项规划。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市发改局等主要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合作,各课题承担单位成立课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专人负责,集中精力开展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深化研究论证。在编制过程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加强调研、科学研判,深化与上海社科院经济所等全国性科研机构的研究合作,确保规划内容符合客观实际、提出对策举措科学前瞻。同时,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学者、老领导老干部作用,开展了一系列意见征集、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三是注重衔接协调。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后,加强与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了解比较周边县市区规划编制情况,及时掌握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和发展举措,实现重要指标、工程项目、政策举措信息互通,形成规划“一个体系一张网”。四是规范编制程序。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规划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规范实施规划的起草、初审、会审、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按规定程序做好规划征求意见和内容衔接等工作。

本次《纲要(草案)》的撰写经历了反复商讨、多轮修改。《纲要(草案)》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对我市“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远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谋划,比较科学地预测了我市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指标,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应对措施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前瞻性。我们认为,《纲要(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二、对我市 “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充分发挥“十四五”规划在我市今后发展中凝聚共识、调配资源、战略导向的重要作用,现就继续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立意高远和求真务实相结合,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方向定位

“十四五”时期是国内外宏观环境深刻变化、区域发展格局面临重构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十四五”发展环境,客观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准确定位我市未来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规划。一是把握发展大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着眼长远、把握大势,主动融入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发展大局,紧扣“十四五”时期突破重心,做好科学谋划和布局。二是注重融合发展。牢牢把握前湾新区这一落实国家战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特别注重我市与新区的融合发展,包括产业融合上的深度对接,基础设施上的深度互联,科技创新上的深度合作,公共服务上的深度协同等。积极争取慈溪在“十四五”期间规划编制的主动和资源配置的优化,做好重要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等方面的有序衔接,持续推动该区域一体化发展,聚力打造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三是立足我市实际。在全面评估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从慈溪的市情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外部环境和现实基础,清晰认识新时期发展中具备的优势和存在的劣势,明确我市未来发展定位,找准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突出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提出的发展目标既体现争拼赶超又注重客观实际,体现规划适度的前瞻性和实现的可能性。四是强化规划衔接。组织协调好我市规划与国家、省、宁波市规划的衔接,积极争取我市发展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更多纳入上级规划,获得上级支持。坚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结合起来,与区域规划、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衔接起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与“十三五”规划的延续性,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性,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强化优势和补足短板相结合,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

围绕“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强化我市现有比较优势、着力补齐短板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契合点和着力点,科学编制规划重点内容。一是筑强科技创新新引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窗口机遇,筑强科技创新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加大新动能引育、新兴产业培育、科创人才及平台招引等力量投入,构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创新的体制机制效率,营造创新生态。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和全球产业链优势,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要素,加快推进创新智造示范区建设,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市产业能级。二是推进交通发展新突破。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打通区域“大动脉”,畅通城内“微循环”,加快构建外联内畅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以建设“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为目标,着力布局轨道交通网络、现代公路网络、区域客运枢纽构建,重点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杭甬高速复线、余慈中心连接线高速等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三是推动城市能级新提升。在“十四五”提出的“北创、东拓、南优、西活、中提升”总开发思路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制定城市能级提升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在以交通、人口、产业为城市支撑点的基础上,加强与优化科创、教育、医疗、人才、文化等领域的要素配置和项目支撑。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调整优化城镇节点布局,尤其是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的整体谋划,倾斜相关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同频发展。四是培育双循环发展新优势。准确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要素循环,提高我市产业链供应链在全球市场上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主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采取多种政策手段,鼓励和支持企业构建跨境创新网络,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快国内消费市场的拓展布局,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五是促进民生福祉新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切实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原则,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补足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保等民生服务短板,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实现城市治理新跨越。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坚持“整体智治”理念,加快政府服务和治理数字化转型,增强城市数字治理能力,优化城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助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三)坚持规划引领和抓好落实相结合,切实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十四五”规划根据市委建议制定,凝聚了广大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乃至全市人民的智慧。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协同,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将美好蓝图切实转化为发展实效。一是落实规划指标任务。充分发挥“十四五”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根据规划总体目标,科学设计“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并将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按照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确定年度工作重点,通过滚动实施保障五年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根据规划发展目标,科学论证、谋划储备一批“十四五”期间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综合考量财政支撑能力、项目成熟度与紧迫度,以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证重点为原则,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库的审查、入库、调整、补充等工作,科学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压实项目落地建设各个环节,助推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规划支撑保障。强化政策协同协调,完善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要素为支撑、多种政策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与“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要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匹配的空间、土地、排放、能耗、用水等资源要素保障方案,产业政策要围绕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方向,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化、示范推广等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四是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好规划任务,及时调整执行偏差,确保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完成。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对约束性指标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政府履责要求,细化实施责任,严格落实跟踪、考核和督查机制。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向人大报告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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