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2021-06-03 阅读: 1090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楼雪聪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炳华、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莫志梁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4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胡海达、王新平,市政协副主席张建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文汉、副主任胡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夏文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办事机构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各镇人大主席或主席提名人选。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慈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作出全市域加快高水平交通建设决议的议案,作出关于全市域加快高水平交通建设的决议。

七、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八、审议并通过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

九、听取和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以及补选和缺额选举陈濛等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市监察委员会胡文汉主任提出的人事任职案。经表决,任命宋志坚为慈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夏文俊院长提出的人事任免案。经表决,任命宋亚男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周朝晖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楼雪聪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任职议案。经表决,任命徐博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迪军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十一、市委杨勇书记讲话。

十二、听取和审议高庆丰关于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高庆丰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十三、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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