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决议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06-02 阅读: 887

2020年12月31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副市长  励映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市政府紧紧围绕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及《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工作要求,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开展“控源”“截污”“生态提升”专项行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宁波市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33.3%,较上年提高16.6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7%,较上年提高42.8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规划目标,全市县级以上和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持续保持100%,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已完成投资12.3亿元,年初确定的九个方面52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较好地完成了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决议执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一)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一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市安排“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203个,总投资约6.41亿元;5个镇(街道)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已通过上级初验,共完成投资1.14亿元。日处理4万吨的周巷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东部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及东部污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北部和教场山污水处理厂通过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清洁排放标准;实施9个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年底完成新建污水管网25公里、投资约1亿元;完成市级污水管网疏通修复133公里;累计核发排水许可证216本,对3家违法排放污水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完成3家重点工业污泥产生或处置企业深化整治,3家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泥减量化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创建完成省级美丽牧场3家,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验收完成农田生态氮磷拦截沟建设3条、正在建设1条,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6万亩次,目前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例占64%;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63.3%,均提前完成五年规划任务;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7709.74亩,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5家并经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预计年底前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工,累计受益农户4100户以上,完成投资1.3亿元;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日常运维工作,今年完成47个终端标准化运维建设,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和“千吨万人”饮用水保护区内终端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已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行政村271个,覆盖率达100%,提前超额完成五年规划任务,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签订1973家,其中中心城区1123家、镇850家,实现全市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全市包装印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完成整治200家;全年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2027家,开展全市废塑料行业整治“回头看”行动,共取缔关停74家、立案查处3家、整改10家、查封2家。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24家,实现全覆盖,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100%;今年排污权总量交易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11.75吨和0.7吨,加大对群租、合租企业涉水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全年共处罚涉水企业26家,联合执法取缔关停涉水企业(作坊)7家。四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对镇龙浦砂石应急保障点码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处置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码头综合应急预案并配备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开展船舶污染物偷排漏排监督检查,今年共检查海船29艘次、客渡船20艘次,均未发现偷排漏排行为;目前我市无老旧落后和内河营运船舶。

(二)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评估调整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要求,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项目准入;根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污水管网未到位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按照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项目均不予审批;组织完成市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二是推进循环发展。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8%,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2%,均提前达到2021年目标值。制定省级工业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并积极推进;预计年底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15%;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2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7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一是控制用水总量。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严守三条红线,累计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用户210家,取水许可审批水量2.5亿立方米,取水计划建议量1.7亿立方米;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已征收水资源费1166.9万元。二是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预计年底前完成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8%、8%以上的控制目标。完成4家节水型企业和5个省级节水型小区创建;完成胜山镇农村改水1700户,完成城区高层二次供水改造6812户,超额完成6000户年度改水任务,目前我市城镇公共管网漏损率为8.26%;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4个雨水收集系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是宁波市范围内最高有效利用系数之一。三是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未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对东部和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加强在线监控和监督性监测等日常监督管理,今年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达标率为100%。加密水雨情监测预警,根据全市水系调度方案,及时做好水库预排预泄,调度出海闸候潮抢排,按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工程建设,并发挥好水质改善作用;今年浙东引水累计210天,补充水资源2.9亿方,应急水源储备中心(郑徐水库)对河网进行生态补水,累计补水7天,补水量1088万立方米,有效改善河网水环境。

(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作,全市饮用水源地均建有物理隔离护栏;完成上林湖、邵岙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验收并投入试运行,配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和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县级以上和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完成杜湖、梅湖两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预计年底前组织完成专家会审;市属7座饮用水源水库水质除控藻类作业已完成实施,除藻效果明显;启动1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示范点建设,制定出台《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修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深化地表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流域四灶浦编制《四灶浦闸断面达标治理工作方案》,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33.3%,功能区达标断面比例85.7%,分别比上年提升16.6%和42.8%;完成全市河湖库塘清淤土方41.52万方,超额完成年度清淤任务;全面落实河(湖)长、滩长制,加强监管,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湾滩巡查,下发督查单5张,联系单3张,完成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通过河长巡河APP上传并处理问题93个,问题反馈率达100%;开展5条县级河道“无违建河道”创建,全长70.16公里,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是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宁波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已落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养殖尾水治理、重点涉水行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杭州湾区域绿化造林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相关项目和工作任务;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对自入海河口下边界上溯5公里、慈东滨海省级工业园区及逾40公里海岸线范围内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市无入海排污口。四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我市地下水沉降进行监测,经过近几年对电镀、造纸、印染等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深化整治提升,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地下水严重污染事件。五是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规划前期调研,谋划列入“十四五”水利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新城河(东横河-南三环)、周家路江(科技路-百花庵跟路)生态示范河道建设和白沙路一灶江、宗汉赵家路江、浒山虞波江、古塘六灶江生态整治工程;全市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11%以上,配合杭州湾新区加强对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绿剑护水暨全宁波市电镀行业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家企业35个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7000余家次,关闭取缔涉水违法排污企业121家,立案156件,行政处罚124件,罚款金额1469.6万元。

(六)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印发《慈溪市农业用水定额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不明显增加农民负担、不断激励农户节水”为原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于6月底就通过宁波市级验收,共完成44.8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的改革任务,成为宁波市首个完成验收的试点县;基本建立门户企业一户一档,制订出台《关于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实行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8月份门户管理工作已正式开展,9月份正式对超标企业启动多因子收费工作,目前已有87家超标企业缴纳费用47.7万元。

(七)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打好“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收官战,大力推进产业绿色化,大力支持企业开发设计绿色产品,在重点行业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培育“零”排放绿色工业园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推荐申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

(八)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加强“五水共治”体制机制研究,根据各部门职能落实好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通过制定“五水共治”相关考核细则落实好相关单位的法定职责,明确好牵头单位在整体工作谋划、协调部门推进、监督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权限,全年共召开各类协调会议23次,有效推进各项治水工作。

(九)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靠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和企业自发担任的5600个百米志愿岗、4万名河小二,对各自河段进行全天候巡河护水,及时发现河段隐患,协助河长第一时间处理并反馈,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举办“水秀慈溪——纪念两山理论五水共治主题朗诵夜”大型晚会,宣传治水工作、普及治水理念。投放LED显示屏宣传299块、张帖宣传海报993张,开展公众护水绿水币注册宣传及满意度宣传、五水共治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六进”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安排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断面水质提升难、达标考核压力很大。按照我市水环境现状,源头截污和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治理还将付出长久持续的努力,通过日积月累实现从量变达到质变的目标。在全市缺乏优质生态补水的同时,曹娥江引水工程的水量和水质均不稳定。从各类因素影响分析,我市断面水质在今后几年内难以达到上级环保考核要求。

(二)基础条件依然薄弱、源头治理尚未彻底。全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任务艰巨;农田生态氮磷拦截沟渠建设虽然超额完成上级任务,但未能系统化连片改造效果不明显;河道生态改造及美丽河湖创建还有很大空间;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低散乱”的制造业小微企业(作坊)散布在村庄中,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农村民房私房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户数不高、老旧小区阳台废水改造及涉水行业整治还需进一步推进等,全市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管网建设还有欠缺、运维管理尚需加强。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的基本完成和截污纳管工程的大力推进,对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保证,但在部分区域由于支线管网不到位,还未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已建管网破损外溢导致突发性污染河道问题还有发生;在污水处理厂未满负荷的情况下,末端高水位的问题在部分区域仍然存在。

2021年,我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加强四灶浦流域治理,继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确保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为《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收官之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水岸统筹,以四灶浦流域治理为重点探索区域性治水新模式。对四灶浦流域开展全面走航溯源调查,研究编制流域支流河道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专项方案,通过水岸同治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一是继续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排查整治,对管网维修改造条件不成熟、资金不充足的区域通过安装智能排口实施精准截污,以实现排水系统精准分质分流及“晴天无排水”的排口治理要求,实时对可视化运行状况进行远程智能开闭操控,并同步推广到全市范围;二是继续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分期推进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工程(东横河—慈甬路、开发大道—北三环段)、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中部三塘横江(陆中湾—水云浦)拓疏工程、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二期(青少年宫路—西三灶江),实施四灶浦十二塘闸浦梢清淤疏浚工程,建设5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在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种植净水植物。三是继续加强对涉水行业和工业企业的整治力度。以四灶浦流域范围为重点,对全市沿街涉水“六小”行业(餐饮、洗车、美容美发、洗浴、洗涤、宾馆)进一步开展规范纳管行动,落实隔油池、沉砂池、废水纳管等污水处理措施,并核发排水许可证200本以上;对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对轴承、电镀等行业企业实施进一步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对制造业“两小”企业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倒逼不符合要求的“两小”企业退出,引导小微企业集聚规范发展。

(二)点面结合,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推进源头截污工程。在即将全面完成宁波市级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省级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在今年至少完成5个省级创建任务的情况下,明年计划继续安排5个镇(街道)省级创建任务,并且在持续推进镇(街道)层“面”创建的同时,进一步狠抓重“点”,对全市工业园区和住宅小区单独开展两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完成10个以上工业园区和5个以上住宅小区创建工作。为顺利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重点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北部、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年度投资9400万元和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全面执行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二是加强截污纳管建设和管网运维工作,继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建设工程,全年计划新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5公里以上,抓好污水管网(截污渠)检测、修复、疏通工作,控制预防管网污水外溢,计划疏通修复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我市城区高层二次供水改造工作,计划完成改造10000户;三是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年计划完成12个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新增受益农户4000余户,投资1.6亿元。

(三)提档升级,以深化完善河(湖)长制为核心强化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河湖长制管理平台信息,通过深化完善“一平台”、“一张图”,实现河湖基本信息全覆盖;强化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工作,对巡河(湖)时发现的入河(湖)排口污水直排、侵占河道违章搭建、填埋河道阻塞行洪、以及厕所、生活、餐饮、工业污水直排河道(湖库)等行为及时上传并处理,通过平台管理与现场监督相结合,对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各级河(湖)长要密切关注所在河道(湖库)的各项治理和建设工作。以30条县级以上河道为骨干构建河长圈,梳理河湖长及联系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并通过实地调查河道污染原因,因地制宜寻找治河措施,对4条宁波市级和26条县级河道制定新一轮“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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