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2021-06-02 阅读: 1892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莫志梁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张炳华、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楼雪聪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4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励映忠,市政协张建人副主席,市监察委员会胡志安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夏文俊院长,市人民检察院王春媛检察长,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住建局、市“五水共治”办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办事机构负责人,桥头镇、匡堰镇、崇寿镇、长河镇、周巷镇、庵东镇人大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会议有关事项。

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作出关于人大街道工委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四、审议并通过励映忠副市长受盛悠市长委托提出的人事任职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李先勇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谢晖为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莫志梁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免职议案。经表决,免去孙杰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国荣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白沙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听取和审议陈德良关于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陈德良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六、听取和审议孙杰、李丽请求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孙杰等请求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七、听取和审议胡利嗥、李丽、孙杰、任鑫烈请求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胡利嗥等请求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八、宪法宣誓

九、孙百南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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