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黎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邹黎明,慈溪市掌起镇阳光托养中心负责人。“人大代表”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份荣誉和头衔,更是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厚望,让我更加珍惜人民群众赋予我的权力。自2017年连任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以身作则,时刻牢记为群众代言、为百姓办事的使命任务,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担任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坚持以加强学习为先导,通过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开展自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平日里,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等相关理论知识,深切地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二、以联系群众搭建沟通桥梁,深化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人大代表,我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在闭会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视察督查促发展。如参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视察、剿灭劣V类水专题视察、“最多跑一次”视察、全域旅游发展情况专题视察等活动,并作交流发言,积极参与督查各级民生实事项目,提出发展建议意见。二是走访调研集民智。积极参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传统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打赢两战促发展”等各类调研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2019年本人获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三是深入思考提建议。在认真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本人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大慈溪融入上海都市区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的建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等11个建议,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同时,在《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的意见征求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以公益慈善践行文明风尚,体现个人价值担当
在2006年,我开始从事养老助残工作。十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来的家属都是兄弟姐妹,来的老人都是父母”这一服务宗旨,每天力所能及地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同时,我经常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党委政府美丽城镇建设、剿灭劣V类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今年更是深入学校、企业、单位、村庄等,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讲7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中心进行封闭式管理,为托养中心的老年人做好隔离防护和保健工作。期间还走访慰问了40位残疾学员,并提醒他们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并向镇慈善分会捐出了我获得慈溪市首届道德模范时奖励的1万元奖金,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绵薄之力。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感到为群众代言、为百姓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定将倍加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时刻不忘人大代表身份,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深入联系基层群众,真正为人民代好言、用好权、谋好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