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06-02 阅读: 1806

2020年11月30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范伟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有效落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订方案、全面限时整改,做到整改问题不遗漏、工作推进无死角,努力将问题整改过程作为完善政府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将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我市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的坚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以更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杨勇同志在审阅审计工作报告时批示指出:“财政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细化落实整改的任务和节点,切实对账销号”,盛悠市长也对审计整改作出重要批示。截至10月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反映的各类问题信息专报批示督办19件次,有力推动了重点问题整改责任压实、措施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认识,研究对策,抓好落实。如市财政局将整改工作纳入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建立问题清单,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自查自纠、堵塞漏洞的方式,结合审计整改提高预算和资金管理水平。市审计局及时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对已整改事项回头看,落实整改挂销号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改结果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整改结果公开力度,2019年12月至今,已累计出具审计结果公告15个,推动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公告5个,均在政务外网公开,有力促进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

(二)持续跟踪,以更大力度推动整改破难。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统筹部门力量开展持续攻坚。如关于城建项目后期管理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所涉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安置房管理、房屋权属管理等审计点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部分项目已经完成结算;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拟订了《慈溪市征迁资金使用和结算办法》。总体上来看,专项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并推动《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3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9号)等17项制度出台,其中市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出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0项,提高了内控管理水平。关于新潮塘板块安置房工程征地款重复支付问题,已收回资金14.03万元。针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如市民政局及时落实市政府对审计专报的督办意见,全面清理结存的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资金,目前已上缴财政1882.39万元。

(三)着眼长远,以更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整改成效。为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慈党办〔2020〕63号)。各整改责任单位在及时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通过深入查找分析原因、完善体制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治理能力。2019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出台或修订涉及审计问题整改的各类制度39项。部分单位如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着眼于从制度层面抓整改落实,围绕完善金融体制,提请市政府出台《优化金融产业政策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56号)和《慈溪市拟上市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稿)》(慈上市领办〔2020〕1号)等政策,单位内部也通过完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高了管理水平;桥头镇根据审计意见出台了涉及财政财务、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等多项内容的管理规定;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出台专门制度加强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执行的监管力度。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从《关于2019年度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看,相关责任单位能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审议意见》要求,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在对同类或类似问题合并后,截至2020年9月底(个别事项截至10月底),10大类54个问题86个具体事项中,已整改66个,整改完成率为76.74%,还在整改或部分已整改20个,未整改0个;涉及整改单位40个,已完成整改的单位21个;移送问题线索5件,作出党内警告以上纪律处分2人;已累计收回资金25547.05万元,调账清理14600.68万元;相关单位已拟定各项制度18项(具体事项整改情况详见附表)。具体整改情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聚焦财政预算监管,促进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绩效

1.关于市属开发园区预算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审计提出市级园区(平台)在预算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了专题调研,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市财政局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意见,及时研究调整市属开发园区预算管理体制,拟定了《关于完善我市园区(平台)财政管理工作的汇报》。下步,各园区(平台)将全面实施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独立开展预决算工作,预、决算实施规范化编报,预、决算相关内容纳入市本级预、决算报告范围并单独反映。具体条款拟经市政府批准后,在下一轮园区财政体制文件中得到落实。

2.关于财政资金收支存放、上缴清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收回出借款等方式,落实了管理不规范问题。其中:市财政局将7314.53万元专户结余资金和利息缴入国库;将杭州湾新区转入结算资金31943.31万元纳入财力统筹;收缴93个市级部门个税手续费102.1万元;收回出借用于垫付市土地储备中心补交耕地占用税的调度资金10000万元,出借用于垫付原长途车站区块征迁费用的调度资金25000万元有待土地成本结算后收回;财政专户124502.86万元长期未清理应收款中,已在今年预算调整中安排资金清理市民政局借款230万元,对市土地储备中心3笔借款合计17600万元正在办理清算。市交警大队处理积压违章案件77763起,收缴罚款701.76万元。

资金存放方面,2020年市财政局通过2轮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降低了社保资金专户活期余额,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能力。

3.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规范。市财政局已收回3家单位连续结转两年未用预算指标555.38万元、安排及时执行预算79.74万元;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已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细化预算安排。二是预算执行进度管控更加严格。截至9月底,市财政局已累计调减61个执行缓慢项目预算指标合计9768.87万元;市发改局已督促“十四五”规划课题责任单位加快项目经费的执行进度,目前已累计支付201.7万元,执行率为59.3%。三是预算支出成本控制更加到位。市财政局针对部分单位公车燃修费预算安排不合理情况,及时修订2021年度预算编制规定中的燃修费定额条款,压减了3个单位2021年公车燃修费预算合计205万元;针对网络线路租赁不规范情况,联合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和市经信局出台《关于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本地光纤专线租赁最高限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慈财〔2020〕280号),完善了有关限价规定,并促使市交警大队协商收回光纤租赁费用83.87万元。四是沉淀资金得到盘活。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大队等6家单位已累计向市财政上缴结余资金768.29万元、调账清理资金239万元。另外,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自查自纠,分别上缴其他结余资金369.92万元和38.38万元。市早教中心、杭州湾职高等6家单位已向企业或个人清退到期保证金、押金合计36.18万元。

4.关于镇(街道)在财政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镇级预决算管理有所完善。相关镇(街道)通过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优化预算安排等方式,对历年收支挂账余额进行了消化。其中桥头镇、匡堰镇已全部消化挂账合计5840.64万元。二是往来款清理力度有所提高。桥头镇、宗汉街道已累计清理历年往来款1206.51万元;匡堰镇向镇自来水厂收回污水处理费88.09万元,镇自来水厂上缴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132.13万元;宗汉街道2012年起出借给3个村的81745.74万元借款,目前尚未完成清算回收。

(二)聚焦民生政策保障到位,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1.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均出台了合同管理办法,市交通局出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对合同制定和变更的审核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已终止无实际运作的每年2万元报刊宣传合作费开支;市新市民服务中心提前支付的专版费用已全部执行,暂停了受众不广、宣传效果不佳的杂志印刷,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三是加强物业服务监管。交通局加强了对物业服务的考核,对超龄服务人员进行了调整,通过考核罚款、没收保证金等形式追回资金7.38万元。

2.关于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力度。通过出台《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慈政办发〔2020〕37号),今年全市已累计使用职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账资金496.22万元,较2019年增长46.59%。但从专账资金总额1.71亿元的使用进度看,推进仍显缓慢(2020年10月23日,市财政预拨6000万元)。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使用专账资金用于兑现以工代训项目补贴,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二是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措施力度。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0〕82号),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措施力度与宁波政策的接轨。同时,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利用“甬易办”等政务平台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了知晓度。三是加快资金补贴速度。截至今年7月底,今年因疫情影响而延迟发放的2366.37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加快政策补贴兑现速度,职业技能培训资金10月起已实现申报次月发放。

3.关于国家直管公房改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已通过下发催告函的方式,要求乡镇(街道)及时办理已接收国家直管公房的产权转移登记。目前318处移交的直管公房中,已完成登记19处(其中龙山镇16处已全部完成)、受理登记10处、完成或正在实施测绘289处。在推进直管公房市场化运行方面,个别镇虽已对市场化处置方式形成了决议,但受产权过户进度影响尚未实质性推进,下一步将按照租售并举、能售尽售的原则加快市场化处置进度。

4.关于老旧小区改造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住建部门通过小灵热线栏目等途径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和政策申报方式,拓展惠民政策知晓途径。二是弥补政策不合理因素。针对部分老旧小区占地面积小、资金补助少的实际情况,相关街道根据就近原则,在老小区改造立项时,将周边零星老旧小区统筹纳入改造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三是明确申报流程。市住建局进一步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补助办理流程,避免群众多头申报、多跑一次。

(三)聚焦权力规范运行,促进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责任履行到位

1.关于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匡堰镇已兑现2017年度和2018年度镇级产业扶持政策合计221.56万元;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滨海区管委会)起草了新的科创园区管理制度,但尚未向未达到原政策免租金条件的企业补收租金,相关企业仍无偿占用园区厂房;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已取消无实施必要的产业落户基础设施补助政策。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安置房、公租房的分配管理。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补办了与横河镇、浒山街道的安置房交接手续,建立了房源台账,推进4套安置房屋和4个车位的结算,收回资金111.3万元;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出台公租房管理制度、梳理更新台账、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等方式,规范了公租房的使用和分配。二是房屋资产的处置使用有所加强。滨海区管委会收回9处出租房空档期租金22.51万元;高新区管委会和匡堰镇合计收回漏收房租10.69万元,匡堰镇同时对10处被挪用的社区管理用房进行了清理,补收租金0.72万元,对闲置的镇老年公寓房屋已启动公开招租;桥头镇通过完善制度、资产评估、律师维权等方式,逐步推进了对原三管乡集体资产被占用问题的梳理。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8处长期闲置的房屋中,1处房屋拟布置为国药业人文展示馆,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1处区块正积极招商洽谈。

3.关于人员编制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用工管理。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服务外包方式规范了临聘计划外用工方式;高新区管委会已向宗汉街道收回多承担的保安工资43.93万元。桥头镇收回1名事业编制人员无依据享受的绩效工资待遇2.97万元;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收回2名职工重复享受的生育津贴2.22万元。二是推进预拨征迁款结算。如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分别与横河镇、浒山街道就拆迁预拨款结算问题会商对接,就补充材料和完善台账资料等事项达成了初步共识,具体结算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高新区管委会已与宗汉街道就征迁款结算所涉及的政策补偿达成了初步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后续将加快结算进度。

4.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土地资源保护得到落实。桥头镇和匡堰镇境内发现的8处合计1.08万平方米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问题,相关地块违章建筑已拆除并复耕;匡堰镇1691平方米被违规占用的矿区林地已进入复绿阶段,违规用于堆放垃圾的16亩耕地已完成复耕。位于横河镇和观海卫镇的3起违法开垦公益林案件,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对2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起案件因当事人处于服刑状态而中止办理,案件涉及的3处林地均已恢复植被二是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监管有所推进。针对审计提出的九龙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现已复工并完成2号和3号塘口施工,预计12月底前完成。对蔡岙岭项目中第三次变更方案不合理问题,匡堰镇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设计单位达成初步共识,在不增加开采量的情况下,采用避让方式进行了方案调整,已完成方案初稿编制。是水体污染治理得到改善。桥头镇维修了5个河道排污口安装的生态净化装置,水体净化功能得到了恢复。

(四)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促进秩序规范效益提升

1.关于投资项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核减了329国道(龙山-周巷)电信线路综合改造工程多计价款1474.1万元。核减了市殡仪馆服务用房改造工程和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园区综合提升项目二期综合工程中材料价格、规格、数量不规范内容价款合计669.54万元。

2.关于市轻纺布料城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市商贸集团针对工程原材料验收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市商贸集团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慈商集〔2019〕16号),对4家施工单位未履行材料试验义务作出违约处罚2.35万元,对5家次监理单位作出违约处罚35万元;针对监理和设计单位管理不严问题,按照合同条款,对3家监理单位、1家设计单位分别作出违约处罚22万元和4万元。针对供电设施工程合同价超招标最高限价问题,与供电设施施工企业补签协议,调低合同款186.95万元。

3.关于观海卫镇双湖盐仓农民公寓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观海卫镇收回106.49万元未及时收取的农民公寓销售款和多支付的配电房费用80.61万元,并上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89.32万元;工程结算审核不严造成多计工程造价77.01万元问题,观海卫镇收回输变电工程多计造价3.32万元,下一步继续催讨其他多计工程款。

4.关于部分小额建筑安装、市政交通和水利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抽查发现的6个单位(含下属单位及村社区)17项工程多支付的工程款36万元、额外承担的维修费17.2万元已收回。同时,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长河镇和龙山镇分别出台制度规范了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

上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部分事项尚未整改到位或整改进度缓慢,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事项在改革过程中存在具体困难和阻力。如国家直管公房划拨镇(街道)管理过程中,相关资产过户、招租受限于房屋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不符、原承租人违规转租等具体问题,影响了整改进度。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存在争议因素。如城南改造指挥部与属地镇(街道)拆迁预付款结算中,所涉及的小企业超期过渡资金分担比例争议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协调明确。三是部分问题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较为复杂。如市财政专户历年结余往来款和宗汉街道向村出借资金问题,均受到所涉及项目结算搁置、整改财力短缺的限制;桥头镇遗留集体资产被侵占问题已存在20年以上,期间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变更、资料遗失等具体困难,需分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树立审计整改“一盘棋”思想,继续发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整改合力。审计部门进一步履行好常态化跟踪督察督办职责,着力揭示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典型情况,促进审计整改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继续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主体,严格整改事项挂销号制度,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督察督办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无理由不落实审计整改、不按规定配合审计整改,整改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审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提请纪检监察、组织或主管部门开展整改约谈、整改问责,严格追责问责。

(三)继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和整改结果公开。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对策措施,力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结果的对外公开,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更加透明,发挥整改警示作用,扩大整改成效和社会影响力。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85275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