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范伟明 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02-25 阅读: 1045

(2020年9月27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由于工作岗位变动,范伟明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范伟明提出的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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