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督办情况的报告
2021-02-25 阅读: 1642

2020年9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张建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304件。其中,政治法律类21件,财政经济类35件,城建环保类109件,教科文卫类55件,农业农村类50件,社会建设类19件,其他类15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6.9%、11.5%、35.9%、18.1%、16.4%、6.3%、4.9%。会后,我们依法将上述建议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9件,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办287件,市法院主办2件,市检察院主办1件,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办5件。这些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结。从答复情况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138件,占45.4%;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113件,占37.2%;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的52件,占17.1%;留作工作参考(D类)的1件,占0.3%。代表反馈率100%。其中,认为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0件,占36.2%,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47件,占48.4%;意见被采纳或基本采纳的160件,占52.6%,部分采纳98件,占32.2%;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277件,基本满意的27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91.1%、8.9%;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4件,基本满意的56件,不满意的4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80.3%、18.4%、1.3%。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已经交由原主办单位重新办理或再次答复,代表工委将做好跟踪监督。截至9月25日,代表工委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6件,其中4件已由有关机关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2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主要做法

(一)以对口督办为立足点,着力提高办理质量。8月下旬,在各线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代表工委会同各专工委先后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等建议办理大户,督促指导建议办理,严控办理进度,规范办理程序;各专工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座谈交流、视察调研等方式,听取各对口联系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推动问题解决。通过对口督办与面上督办有机整合,积极发挥专工委和代表工委的各自优势,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增强、质量进一步提升、效率进一步提高。据统计,今年A类件占比较去年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

(二)以重点建议为切入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坚持重点建议市长领办、主任督办制度,确定关于加快谋划“城市大脑”建设的建议等重点建议8件,并及时函告市府办、市法院及各有关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扎实开展督办领导、领办领导、领衔代表“三见面”,当面听取办理单位情况汇报和领衔代表意见,推动解决了智慧城市建设、基层安全监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农业品牌建设、车辆乱停放治理、中小企业发展、芦庵公路改造、规范民事立案等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取得较好效果。从反馈情况来看,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持续深化滚动督办。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通过承办单位自查、代表核查、反馈落实等方式,对22件代表重复建议的办理情况和本届以来的321件B类答复件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努力促成问题解决。其中,关于全面加快试点城中村梳理式改造的建议、关于加大农村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等3件重复建议所提意见得到积极回应,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历年B类件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正在按计划由承办单位开展自查。下步,代表工委将紧盯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汇总B类件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交由代表核查。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各中心组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不断深化,“回头看”效果逐步显现,办理程序和办文格式日趋规范,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稳中有进。但对标建议办理规范和群众期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个别单位的领导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未按要求由班子成员带队面商,“一把手”未及时听取本单位办理工作汇报,对办理内容和办理进度掌握不透。一些单位的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未经班子集体研究,以代表满意代替问题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单位规避B类件,类别标记出现偏差。经核查,41件A类件的类别标记存在偏差,目前均已作了相应调整。

二是职能调整亟待落地。因机构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部门有所调整,但出于种种原因,职能交接尚未到位,部门关系尚未理顺,相关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不甚理想,基层反响强烈。在历年B类件“回头看”当中,除农民建房之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消防安全监管等所涉建议的滚动办理,也存在因职能调整而未能有效落实现象。

三是制度建设尚需加强。今年,不少承办单位尤其是建议办理大户都制定了年度办理工作方案,但通过制度形式加以固化的还在少数。有的单位尽管出台了相关制度,但落实落细仍有距离。此外,据反映,面商时部门要求代表填写意见征询表现象还有存在。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务求实效。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办好代表建议作为汇聚民智民力、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全面梳理历年建议,认真汲取真知灼见,积极回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听取办理工作汇报,检查办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要加大对重复建议的综合协调力度,全面推行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班子集体研究,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带队面商制度,坚持以问题解决与否来确定类别标记,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履职担当为民解忧。针对因职能调整带来的相关问题,建议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及早理顺体制机制,保障民生诉求落到实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已经完成职能移交的B类答复件,请市政府明确后续办理单位,以便跟踪监督,推动承诺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B类答复件管理台账,合理区分部分解决件和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件,对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应当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滚动办理。

三要完善制度规范办理。建议市政府督促各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慈人大办〔2018〕19号)和《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慈政办发〔2018〕117号),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和成果运用,建立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机制,综合考虑办理进度、办理规范、办理实效等因素开展评先评优,推动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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