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21-02-25 阅读: 837

2020年9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更好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以来,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的有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市市场监管局专题汇报的基础上,实地调研多个镇(街道)、企业和质量检测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全面听取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了解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专题讲座,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并组织常委会成员和部分代表开展了集中视察。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产品质量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了区域产品质量提升,2019年国家监督抽检我市产品合格率为83%,较2018年的77.9%和2017年的78%有了明显提升。

(一)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加强质量强市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慈溪”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我市目前共有中国驰名商标20件,公牛集团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累计获宁波市市长质量奖5家,慈溪市市长质量奖63家。全市累计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208项,全国家电标委会中央电暖系统分标委落户慈溪。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273件,专利示范企业46家。(二)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深化机构改革积极整合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形成监管合力。通过逐年增加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传导落实属地产品质量管理责任。大力压实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第三方检测保险。(三)强化监管整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优势,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高效性。2019年以来累计巡查相关单位651家次,发现问题26家次,其中责令整改23家次,转立案3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去年以来先后开展织物蒸汽机、电暖宝等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经营单位374家次,立案146起,罚没款186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四)强化基础保障。目前我市现有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华东分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宁波(慈溪)检测中心及市场监管局下属的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等检测认证机构,区域检测认证能力有明显提升。推动成立区域产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按标生产。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差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当前我市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够深入有效。法律法规宣传大多停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质量监管系统层面,对全市面广量大的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广度深度不足,普法宣传方式也较传统单一,大部分企业从未组织学习落实过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内容,有的甚至不知晓有该部法律法规的存在。许多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执法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理解不深。

(二)部分产业产品质量水平提升不快。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尚有差距。虽然在纵向上我市产品质量确实得到了稳步提升,但横向对比的结果却不容乐观,比如2019年国家监督抽检慈溪产品合格率为83.0%,而同期全国平均合格率为89.5%,在宁波范围内我市也处于较低水平。我市家电生产较为发达,但与国内其他家电生产基地相比,我市产品合格率同样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2019年家电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中,我市总体合格率81.40%,与顺德85.70%、青岛83.30%、合肥92.59%相比存在明显距离。部分块状特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我市块状产业集群模式特征明显,但也存在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高发、频发的态势,比如减压阀和电暖宝等产品大部分都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近几年来发生过几次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又如冰箱和洗衣机行业容积虚标问题普遍存在。有些镇对本地特色集聚产业的产品质量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多,导致产业长期低质低效发展。部分市场主体质量意识不强。我市企业目前在产品质量工作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部分行业龙头、规模以上企业对质量品牌建设非常重视,且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技术改造和创新上,产品质量得以不断稳步提升。但占全市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甚至部分规上企业或有心无力或安于现状,放松了品牌建设与产品质量工作,有的甚至陷入“低价竞争”而使得产品质量出现退步滑坡。

(三)质量监管与服务尚有差距。基层质量监管力量不足,19个基层所(分局)共有干部238名,最多17名最少4名,比如观海卫市场监管分局今年短短半年就接到了逾两千件投诉;胜山市场监管所需要负责长三角综合商贸城、慈溪农贸城等大型商贸综合体的监管,人手出现了明显缺口。产品抽查力度有待加强,我市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决定了质量抽查工作需要更多的频次、更大的覆盖面、更强的代表性,但每年100万元抽检工作经费,远远无法满足全市产品监督抽查需求,监督抽查覆盖面不广和频次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市内检测认证服务能力不强。目前我市能独立开展业务检测认证机构不多,大部分是业务承接机构,许多检测项目需要前往上海、嘉兴等地的检测机构,企业产品本地检不了和企业质量认证体系落实维护弱化的问题普遍存在,与慈溪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发展定位存在明显距离。

(四)网上销售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网上销售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据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2018全市收到产品质量投诉11284件,其中网上销售产品质量投诉8438件,占比达75%左右。2019年收到产品质量投诉10120 件,其中网上销售产品7344件,占比达73%左右。网上销售产品质量监管乏术。由于电商注册地与实际运行地相分离的特点,加之跨地区的电商产品多方质量监管协作机制尚未建立,造成电商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和实际运行地监管部门都无法对电商销售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许多网上销售产品的生产者是一些作坊型企业,且生产场所较为隐蔽,监管触角未能到位。部分网上商家产品质量管控缺失。部分网上小微商家只以低价销售产品,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够重视,缺乏相应产品知识技术和产品质量管控机制,有些厂商甚至标注虚假地址,使用虚假名称。

三、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以质量提升增产品竞争力,以质量提升促产业转型升级,以质量提升塑区域品牌形象,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检查组提出以下四方面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深化质量强市战略。统筹规划编制,研究编制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明确质量提升目标任务,主导产业产品质量要走在全国前列,坚决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深入开展品牌标准建设,鼓励引导企业注重品牌创建,促进企业与品牌一体化发展,实现慈溪产品向慈溪品牌转变。重视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出台行业领先的企业标准。加强对区域特色产品标准研究,解决因标准缺失造成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深化完善工作体制,健全以政府统筹目标任务、市场监管部门主抓落实、镇(街道)基础保障、部门相互支持的工作体制,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根据产业结构与产品质量问题现状,针对性地建立个性化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完善政策激励,重点加大对企业购建检测实验设备设施、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品牌建设、生产升级、质量体系维护的支持力度。构建质量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引入优质检测认证资源,优化基本检测服务,建设企业质量信息数据库等。

(二)全力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在开业之时,就能树立起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关注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至上、质量取胜的理念,强化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责任和质量技能。推行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全面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提升企业全员产品质量管控能力。探索政府购买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加强企业质量管控体系的运行维护。建立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把产品质量状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表扬奖励产品质量优、质量管控严、投诉处理好的企业,打击惩处产品质量劣、投诉处理差的企业。

(三)全方位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创新监管体制,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成果,整合好内部各环节执法力量,合理配置机关与基层的工作职责和力量资源,不断提升专业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建立和加强与基层网格工作联络联系机制,下沉监管力量,充分掌握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基础信息;健全部门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高效畅通的工作格局。改进监管方式。坚持分类监管原则,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产品质量现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管理好的大中型企业,要立足于“提”;对于产品质量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要立足于“促”;对质量水平一般,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立足于“帮”;对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要立足于“汰”。高度重视网上销售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与电商平台、公共电商空间、电商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落实其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力争改变网上销售产品质量监管缺失现状。加大监管力度,要增加产品质量检测专项经费预算,扩大企业产品抽查覆盖面,特别要提高生产地在慈溪的网上销售商品的抽查力度。主动分析查找区域性产品质量隐患,及时组织开展行业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和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和恶意逃避监管的行为。

(四)全领域构建社会共治体系。鼓励和支持检测认证机构开拓发展业务,推动扶持企业实验检测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检测认证机构的专业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与检测认证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主动了解掌握相关产品质量状况。强化行业协会在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共性问题技术攻关、行业数据测试、区域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功能,支持行业协会建设检测实验室,发挥好行业协会的区域品质、品牌、标准等引领服务作用。畅通质量举报投诉平台,鼓励公民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有效解决争议,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改进产品质量管理。支持优质品牌企业依法开展打假打劣行动,加大侵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电力、印刷、广告等关键环节的信息采集,发挥好网格员综合巡查作用,及时发现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着力培育全民质量意识要建设常态化的产品质量知识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增强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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