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慈溪市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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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项海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至9月,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了2019年度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基本清晰。截止2019年底,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市级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计109户,资产总额1169.74亿元,较上年增长14.98%,负债总额720.02亿元,较上年增长18.77%,净资产449.72亿元,较上年增长9.40%。其中,全市国有企业合计拥有土地12.55万亩、房屋及建筑物270万平方米、湖泊1.56万亩。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收入28.82亿元,较上年增长12.80%,利润总额-2.51亿元,较上年减少3.36亿元。从资本的投向和布局情况来看,国有资本主要集中于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区块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

(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国企党建为抓手,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切实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监管体系。基本构建了以“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投公司→各市直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项目经营公司”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对市直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的管理分工与职责要求,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的格局二是健全监管制度。根据市人大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相关决议要求,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及时制定出台《慈溪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慈溪市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慈溪市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与出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性文件,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日趋完善,资产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优化监管职能。国资管理部门坚持以管资本为主,重点加强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管理:对国有资本投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经济社会民生建设;对企业融资行为和融资情况加强重点监测和比较分析,强化资本运作,完善融资担保和转贷服务,推动直接融资比重上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三)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坚持市场化导向,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厘清公司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方式。通过制定出台工作指引等方式,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指导企业强化董监事会建设、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大力推进存量竞争类项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对新的增量竞争类项目(企业)做到“能混尽混”。推动交通集团、旅游集团、集团等国有企业在能源、水务、旅游、农业等方面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三是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稳步向前。按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目标,推进完成商贸集团、滨海经济开发区所属公司等6家企业完成市场化转型、拓展实体化业务,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农垦场等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整体效益偏低。报表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企业国有资产总规模近1170亿元,当年营业总收入为28.82亿元。资产活力不强,企业经营能力弱,效益偏低,主要原因为:一是资产质量不高,有效资产率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个体资产体量普遍较小,经济效益不高,主营业务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企业资产规模最大的市建设集团和市交通集团,两家公司资产总和占企业资产总额近80%,但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后注入到上述集团公司的海涂地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以及大量的道路、绿化等资产,在现行政策下只能作为降低企业负债率之用,还不能真正转化为有效资产。二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偏低。我市国有企业的主业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不十分明确,市场化运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目前又承担了较多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一些公司实际纯粹是作为融资平台,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市场化运作。三是企业用人机制不尽合理,薪酬制度尚不完善。国有企业在人才的选任招聘和薪酬分配上,行政化色彩较浓,市场化机制还未建立,经营管理、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等专业人才紧缺,有能力的新员工因薪酬低也难以长期留住。在人事管理上缺乏淘汰机制,内部竞争氛围难以形成,存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现象,导致企业内生动力不足、活力不够。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仍有空间。由于缺乏有效合理的统筹调剂机制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国企之间各类资源共享度不高,资产闲置、资金沉淀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一是各区块部分房产由于调产安置、公租房、保障房等政策因素被各自定向锁定,缺乏综合统筹造成低效使用(如新潮塘小区、梅林苑、鸣北小区等数量较多),其中有181套房屋已长达十年以上。二是部分房屋建筑、土地资产受到规划、消防、征迁政策等因素制约,目前仍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无法进一步开展资产盘活、处置,甚至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企业与企业之间融资贷款利率差异较大。受到企业实力和融资能力等因素影响,目前利率低的可以达到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甚至更低,高的则达到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的水平。四是有的企业缺乏对资金使用科学计划与调度,或为应付到期债务提早筹集资金,造成账户流动资金沉淀,同时2016年成立的规模达6.1亿元的国资转贷公司,去年仅发生国企转贷13笔合计16.82亿元。转贷功能发挥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又提高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有待提升。一是对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完成。尽管我市已初步建立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组织架构,但除七大市直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由国资管理中心直接负责外,其他国有企业监管均委托相应的市级部门或园区管委会负责,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未被纳入统一管理。管理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直接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部分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管理仍停留在管人、管事上,对其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经营情况缺乏相应管控,尤其是6个市级园区(平台)公司,实行封闭运作,工作人员同管委会混岗使用,日常监管基本由园区(平台)自行管理,监管较为薄弱。二是国资管理部门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有企业财务软件还未统一,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尚未真正建立,对国有企业整体财务情况和资产变动情况无法实现及时、准确掌握。国资管理部门也存在管理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监管上对“放活”与“管好”的关系把握得还不够好,越位与缺位并存,监管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

三、意见建议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以推进市场化运作为核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一是推动市场化转型。按照市委“三个主体”转型要求,科学规划企业发展目标和转型路径,以市场化为原则,通过优化企业功能配置、加快经营性资产注入、扩展经营业务范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手段,增强企业“自主造血”能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为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二是完善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能作用,努力解决企业内部体制机制不顺、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市场竞争能力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国企领导干部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改进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加大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差异化薪酬分配力度。三是强化人才队伍。进一步配强选好国企经营管理队伍,加大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等人才的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健全以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为核心的内部用人制度,推行国企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以增强经营效益为导向,深化国有资源整合运营。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和布局方向。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立足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区块开发改造、社会民生服务以及重点产业引导集聚,发挥市属国有资本在提升城市功能、保障服务民生和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二是推进国有资源整合重组。统筹全域政府经营资源,将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板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产集聚程度和规模效应,努力打造具有产业集聚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目标,集中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其他优质资产资源,加快注入到部分承担社会基础设施或政府公益项目建设的集团公司提升企业的资产规模、融资能力和专业化优势。三是强化国有资本运营。加强专业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的思路,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价值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三)以加强资产运作为手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提效。一是加快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要继续以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结果为基础,对闲置、低效企业资产再作一次排摸分析,分类分步开展处置,对当中产证不全或一时难以出让的要加强登记管理,并采取公开招租、招商合作、资产置换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有效利用,尤其是长期被锁定房产,要加强政策研究予以解决,切实提高资产效益;同时,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权证办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破解政策障碍,确保资产完整、权证齐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强化企业资金日常管理。完善企业资金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资金预算源头管控,按照“年预算、月平衡、周计划、日安排”原则加强资金日常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从各个环节盘活资金,避免资金沉淀,保障企业资金高效、有序、安全运作。三是加强资金统一调度和管控。一方面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研究建立市级层面的国有企业资金管控平台,实现对企业资金情况和融资行为的实时掌握、实时管控,有效降低企业融资贷款的整体成本,减少资金长期沉淀、结余过多等问题出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资金转贷服务,逐步加大市级转贷资金投入规模,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有效发挥转贷公司功效,从而提高企业资金运作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四)以提高监管科学性为目标,加强国资监管服务效能。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工作体系。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稳步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下属国有企业完全脱钩,将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按照“成熟一家,脱钩一家”的原则,逐步纳入国资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国资管理部门专业化、规范化优势。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对资产现状和管理情况实时、准确、完整反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进监管职责由“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增强企业活力、提升经营效益、强化风险防控上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权责清单,凡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一律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推进简政放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化主体。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队伍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注重能力提升,培养一批懂市场、懂经济、懂管理的国资管理专业人才,推动国资监管向更加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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