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慈溪市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02-25 阅读: 1611

2020年9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慈溪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汇总反映了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计109户。资产总额1169.74亿元,同比增长14.98%;负债总额720.02亿元,同比增长18.77%;净资产449.72亿元,同比增长9.40%。企业拥有土地12.55万亩;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70万平方米;湖泊1.56万亩。

2.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82亿元,同比增长12.80%;利润总额-2.51亿元,同比减少3.36亿元。2019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42万元,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2.42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27.73万元,解决我市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4.69万元。

3.国有资产处置情况。

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交易124项,总成交金额1.32亿元。其中,资产转让项目51项,总成交金额0.99亿元。

4.市直公司负责人薪酬情况。

市直公司负责人(董事长7人、副职12人)2019年实际平均年度薪酬为49.12万元,是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18倍,薪酬水平符合薪改政策的要求。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独立核算机构数345个,其中行政单位67个,事业单位278个;编制内实有人数20146人,其中行政单位3609人,事业单位16537人。

2.资产负债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总额255.74亿元,同比增长2.27%;全市行政事业性负债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应交税费等,总额117.74亿元,同比增长13.08%;全市行政事业性净资产138.00亿元,同比减少5.44%。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201.62亿元;负债总额91.51亿元;净资产110.11亿元。镇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54.12亿元;负债总额26.23亿元;净资产27.89亿元。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24.2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1.45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1.57亿元,市本级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0.05亿元。

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全市流动资产142.94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7.06亿元;在建工程38.98亿元;长期投资0.50亿元;无形资产净值0.9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5.29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4.78亿元,保障性住房0.38亿元,受托代理资产0.13亿元。

3.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1)主要资产配置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土地23.20万平方米;占有房屋339.94万平方米;通用设备36.98万(个、台、辆等),其中车辆1610辆;专用设备56.89万(个、台等),其中单价100万以上138台。

(2)资产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1.15亿元,主要是房产、土地出租(其中,行政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34亿元,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81亿元)。2019年新增出租出借资产价值0.45亿元。

(3)资产处置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捐赠、报废报损、转让、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价值3.55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价值2.62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2.56亿元。

(4)资产收益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收益0.24亿元,包括:出租收入0.07亿元;处置收入0.16亿元;对外投资收益0.01亿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仍在开展中,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尚未启动),全市土地总面积145.20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8.60万亩,占33.47%。国有土地中,农用地10.53万亩,占21.64%;建设用地28.93万亩,占59.47%;未利用地9.19万亩,占18.89%。

2019年,全市批准建设用地面积3682亩,同比下降29.35%。征收集体土地3224亩,同比减少19.39%;建设用地供应6588亩,同比增加1.50%;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624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86.80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91%、7.32%。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纳入统计矿产2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产2种。全市采矿权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3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宗、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1宗。另有地热探矿权1宗。

3.水资源情况。

我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水充沛,2019年全市水资源总量(含地表水和地下水)11.08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1.89%;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699立方米。全市中小型水库2019年末蓄水总量12386.90万立方米,同比减少570.80万立方米;全市年总供水量1.7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0.12亿立方米;年总用水量2.78亿立方米,包括农田灌溉用水、林牧渔畜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2019年度征收水资源费1385.30万元。

4.森林资源情况。

2018年(2019年年度森林资源监测报告还未出具),全市国有林地面积3.53万亩。

5.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情况。

全市领海和内水面积为0.04万平方千米,连同主张管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面积达0.04万平方千米。全市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无海岛。

全市海岸线(大陆和海岛)约89.27千米。按区域分布,大陆岸线总长89.27千米,其中,人工岸线83.85千米,自然岸线5.42千米,河口岸线0千米。(岸线数据均包含杭州湾)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按照上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目标,积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

1.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方式,制定出台《市政府直属公司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若干重大事项工作指引(试行)》,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2)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交通集团与中石化浙江公司合作经营浒山加油站实现营收2075万元、利润397万元,淞浦普货码头BOT项目正加快推进;市旅游集团与宁波游侠客民宿有限公司合资开发岗墩民宿,后茅山微度假旅游等项目有序推进;市农发集团与正大集团、省农发集团等开展合作开发洽谈。

(3)加快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完成市商贸集团、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所属公司等6家企业的市场化转型。市商贸集团与商品市场园区完成合并重组,建设市场园区大数据信息平台;市海涂公司拓展农业经营范围并更名为市农发集团;市交通集团与上海大众合作开展汽车整车铁路运输,完成车辆发送2760辆;市水务集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市保安服务公司、市农垦场等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

(4)强化国资统筹管理。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截至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应整改资产问题共143条,完成整改135条,整体完成率94.41%,补办权证近2000宗,涉及房产和土地面积分别约为36万平方米和73万平方米。开展国有企业融资规划及落地方案的编制,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现有内部资源,通过股权和资产的划转整合,改善市建设集团、市交通集团等公司的财务数据,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2.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1)理顺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市直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管(包括党建归口管理)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履行,政府任务、安全生产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国有企业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相关的21家市级主管部门签订委托监管责任书,年度用工计划、工资总额、资产处置等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其余均由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2)转变综合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上线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政采云”政企区采购平台,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率和水平。增加市直公司“推进国企改革”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引导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调整市直公司负责人管理体制,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配强配好相关副职人员,突出考核约束激励。

(3)强化人才队伍培养。优化市直公司领导人员综合考评,探索市直公司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引才和育才工作,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为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3.国有资产风险控制情况。

(1)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根据市人大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所反映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部完成需修订或新出台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7项,国资监管制度日趋完善。

(2)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直属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在关乎全市经济建设、社会民生、基础保障及新兴产业领域努力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的作用。7家市直公司、6家产业园区企业全年合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11亿元。发起设立宁波华慈瑞德先进制造业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认缴出资0.3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40亿元。

(3)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对7家市直公司、6家产业园区企业融资情况进行重点监测,促使企业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资本运作,全年发行公司债券6只,总融资金额62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升10%以上。城南建设投资公司教育地块及周边配套道路项目“F+EPC”融资模式成功落地实施。交通集团等3家企业获评AA主体信用评级。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转贷服务,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全年共为市镇两级国有(集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365.44亿元,累计转贷19.31亿元,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全面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行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

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根据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工作中制度修订清单,重新修订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具体管理的分级监督管理层次,重点对资产“入口”和“出口”两个重要资产管理环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二是针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保障住房等分类资产,要求各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同时制定了《违规收受礼品礼券(卡)管理处置办法(试行)》,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新形成资产产权登记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资产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新建资产不动产登记范围、单位工作职责、办理时限,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推动资产权证办理落到实处。

2.全面开展市属国有资产整改工作。

一是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44号)文件要求,围绕两张清单和一张任务分解表,全面开展市属国有资产整改工作,经过2019年集中整改,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为全面完成整改剩余问题的扫尾工作,今年上半年,在市府办总牵头下,开展了专班会审、部门协调等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二是首次编写了《2018年度慈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并于当年11月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作了汇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出具的《审议意见》,牵头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有关研究处理情况和政府资产特定问题继续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已在2020年6月的市人大常委会第78次主任会议上作了汇报。

3.全方位推进资产盘活盘优工作。

一是在上年非经营性资产试点注入的基础上,2019年做好市水利局等12处闲置非公资产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质量和规模。二是持续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成套住宅及商业店铺公开处置工作,累计已有82处资产进入公开处置流程,处置收入达7800万元。三是将一大批闲置基层站所,通过定向处置形式,调剂或划转属地镇(街道)盘活利用。 

4.夯实资产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的源头管控。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根据《慈溪市市级机关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等制度办法,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适当延长电脑等资产使用年限,采用电脑非整机配置等方法,节约资产配置。加强资产调剂使用,强化“电子公物仓”功能。同时从严控制资产新增及维修,从源头上实现资产配置的科学化、集约化。二是完善全过程动态管理信息化系统。资产管理信息化是资产管理提档升级的必要条件,我市作为宁波“智慧财政”业务系统试点单位,会同上级部门提出“构建上下一体、横向衔接、流程标准化、数据一体化的资产管理平台”,争取实现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的“一站式”管理及服务,为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全市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升资产监管水平,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全面启动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初步完成现状一张图基数转换成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全力谋划我市国土空间发展蓝图,优化深化发展定位、发展战略、空间格局和规模结构等内容,推进国土空间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全面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建立完善以项目定指标的要素精准配置机制;进一步强化关系民生、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支撑能力。

2.严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

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开展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多措并举加强耕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保护。大力实施“三改一拆”、空间换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强化土地储备计划管理,严格储备机构和收储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二是林业资源保护。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按照“严管林”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建设绿色屏障。积极开展林政执法检查和林区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次数和受灾面积显著下降。加强古树名木和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其中森林面积30.6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7.56%,森林蓄积量81.34万立方米,分别同期增长0.19%、0.03%,6.87%。三是矿山资源保护。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矿山治理与土地开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有机结合的原则,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已达100%,实现了“环境治理、地尽其用”的治理目标。四是加强海域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海洋制度,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海岸线的修测及海洋生态红线的调整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快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推进海域资源的统筹管控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等各类涉海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3.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实施横河镇大山村等12村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以“土地整治+”的模式,将土地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在全域范围内,对项目区进行综合提升,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修复。实施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着力推进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陆中湾至水云浦)等4项重大水利项目,完成2019年度水利投资 8.86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2平方公里。健全矿山环境恢复新机制,深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着力提高森林质量,通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中幼林抚育改造,缩短森林培育周期。2019年度我市共有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中幼林抚育1400亩,新增平原绿化3000亩。三是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并已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切实改善和提升了我市海域海岸利用环境、生态环境、景观环境。

4.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对研发、设计、信息、文化创意、养老设施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以有偿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成本逼近法等评估方法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截至2019年底,成功出让21宗,面积769亩。同时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推动“标准地”改革,2019年起工业用地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供应“标准地”60宗1872亩,除负面清单项目外,实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覆盖。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做好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作为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国有资产运行效率有待提升

     我市国有企业竞争力不足,国有企业“三个主体”地位还需进一步改革确立,如何保证资金链正常运转仍是各个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有待加强,“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管理上缺乏绩效意识,配置上缺少长期规划,造成个别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二)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有待加强

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党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的力度尚需加大,国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仍有存在,从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上来看,有的单位尚没有建立健全,或有制度未认真落实,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三)国有资产核算有待完善

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和日常管理尚在进一步探索阶段。自然资源资产侧重于资源实物量调查掌握,对其资产价值核算和计量仍处于探索阶段,难以准确掌握资产家底。上级要求我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在实际推进中由于经费及技术原因开展试点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四、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与改进措施

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效益。下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体制改革,提升国有资产运行效率

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分类管理”原则,突出国有股权、资产整合重组,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国有企业转型为“三个主体”各有侧重,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健全评价机制。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逐步研究完善资产绩效管理的评价机制,加强资产使用绩效考核,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绩效。

(二)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先锋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意识理念,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理顺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二是不断建立健全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性资产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同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要求,全面推动单位资产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而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分层级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作用,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从制度上提升领导干部对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意识。三是完善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修复成本的自然资源及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开展基准地价体系研究,分别包括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和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等四个体系建立。

(三)创新管理方式构建国有资产统计标准

一是根据财政部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要求,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严格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规范计价标准和动态价值会计核算,将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二是完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范围和内容,研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和规范,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及其利用科目设置。以统一确权登记为基础,明确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对全市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产和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重塑自然资源规划数据体系,逐步形成覆盖自然资源规划全业务、全事项、全服务的“一张图、一套数”,全面、准确掌握自然资源“家底”。

以上是全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等三类资产的总体情况。我们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推进国有资产公开透明、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社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85278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