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02-25 阅读: 809

2020年7月23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残联理事长 徐红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持证残疾人3.2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残疾人10459人,占持证残疾人32.68%。其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5908人,占就业年龄段56.49%,实现就业的有4865人,占有劳动能力82.35%;未就业1043人,占17.65%。(已就业残疾人保障:社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就业856人,占17.60%;集中就业506人,占10.40%;个体灵活就业1085人,占22.3%;辅助性就业329人,占6.76%;居家就业176人,占3.62%;农村种养业1913人,占39.32%。)

(一)完善政策制度,积极构建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

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等)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制度,内容包括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按比例就业工作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征收和抵扣;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扶贫基地等集中就业单位、辅助性就业单位、农村种养业单位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办法等,形成具有慈溪特色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和工作办法。

(二)加强监督协调,保障我市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

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监督指导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各职能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在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就业和福利企业、工疗机构集中就业的残疾职工已全部参保五险一金,全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残疾职工工资待遇能够与健康职工同工同酬,并且能够按时发放。大部分单位能够根据残疾职工的具体情况在劳动条件上给予一定便利,已经基本能够达到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方面的要求。市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在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给予大力帮助,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也在2017年开启了我市事业单位单招单考残疾人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在扶贫基地和残疾农户从事第一产业上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二、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多模式多渠道构筑立体化残疾人就业体系,大力倡导残疾人灵活就业

以满足所有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创业需求为目标,构筑立体化、菜单式残疾人就业体系。一方面继续加强依法在社会各单位的稳定就业和鼓励自主创业的好模式:分散按比例就业和福利企业、工疗机构集中就业、扶贫基地带残疾农户、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鼓励和保障有能力的残疾人参与社会大就业,获得与健康者同样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认同。目前,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单位456家,残疾人就业856名;福利企业8家,残疾职工329人;工疗机构3家,智力、精神残疾职工146人;扶贫基地12 家,残疾人就业67人,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351户;为残疾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和贷款贴息,2019年共补助87万元,惠及121人。另一方面针对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人开拓灵活就业的新模式:一是倡导居家就业,让残疾人足不出户也能得到半就业、半安养,鼓励爱心企业将半成品送上家门让残疾人从事简单手工加工,大力推广残疾人电商就业,鼓励淘宝开店、注册八戒会员等,据不完全统计残疾人电商就业198人;二是大力兴办“残疾人之家”等新型公益类辅助性机构,兼具劳动能力训练、生活能力培养、庇护照料、康复文娱为一体的服务功能,营造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庇护港湾,现有“残疾人之家”25家,正在筹建1家,共托管残疾人484人,其中辅助性就业329 人,到年底实现镇(街道)全覆盖,“残疾人之家”建设全省领先。

(二)培树正确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观念,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素质的提升

以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为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素质的提升。一方面注重营造全社会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氛围。加强各类新闻媒介和各类重大节日活动的宣传,表彰和推选残疾人创业之星,组织残疾人事业宣讲团,讲好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感人故事,弘扬通过劳动实现自身价值,得到社会尊重和认可的价值观念。邹黎明获全国助残先进个人、浙江省最美残疾人、慈溪道德模范和感动慈溪年度人物,余志明获慈溪市优秀共产党员、感动慈溪年度人物等。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残疾人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和市残联大力开展各类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高校、民办培训学校、工作室和镇(街道)成校等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烹饪、布艺、插花、设计、电商、网络直播、农技等培训,每年培训人数在400人左右;市特教学校开设高年级职业教育课程,培养在校残疾学生的就业能力;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市残联每年联合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就业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为主体、其他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更好的组织和服务于残疾人就业,专业化的提供各类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的维护。市残联、市人社局每年联合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2019年在各镇(街道)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2次,发布就业信息86条,开发就业岗位105个。另一方面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集中工疗、就业辅助、职业培训等社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引导残疾人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帮助残疾人塑造健康的就业心理,提供一些相对集中的就业岗位。

三、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社会层面对残疾人就业的理念亟待革新

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政策,是以残疾人群体特殊、身心受限、劳动能力相对不足为基本假设的,这就容易导致残疾人“无用论”的存在。用人单位存在担心残疾人影响形象、难于管理、能力偏低、潜在风险高等问题。优先招用残疾人的观念普遍缺乏,用人单位招用残疾职工总体上比较被动,接受后以简单岗位为主。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目的大多出于免交残保金,但宁波大市残保金征收标准的偏低,安置残疾人的成本已大大超过征收标准,残保金征收已不能够达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的。

(二)残疾人就业能力开发成效不明显

从全市层面看,残疾人就业能力整体偏低,大部分只能从事基础性的辅助工种,能够获得的劳动报酬也较低。但他们想得到社会认知和较高收入的心理很迫切,面对社会普遍的就业歧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心理容易扭曲:一是出现交流障碍,单位中一些正常小事,在残疾人眼中可能扩大为歧视言行,不爽不忿后拒绝再上班,致使频繁跳槽;二是期望值过高,认为单位享受优惠政策,就应为残疾人安排轻松高薪岗位。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双方的期望值难以契合,双方均满意的情况较少。

(三)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尚不完善

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与残疾人就业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策缺乏一定的刚性,执行的力度不强。大部分就业政策还是以倡导、鼓励为主,必须执行或者必须达到何种目标要求的不多,处罚措施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力量薄弱,整个机构编制人员仅有3人,却要承担全市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三是目前还没有民办机构能够承担残疾人就业信息、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的专门服务,不能在全市形成有效的服务网络,也不能够组织起专业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才队伍。

四、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

一是建立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带头招录残疾人的工作机制,每年或隔年推出适合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岗位,在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二是继续发挥工疗机构集中安置减免税的政策优势,加大对集中安置单位和“残疾人之家”的政策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工疗机构和“残疾人之家”。三是加大对残疾人创业补贴力度和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鼓励残疾人从事电商就业和网络就业等新就业形式。四是制定残疾人就业孵化政策,对孵化、帮助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补贴,鼓励社会单位对残疾人就业提供帮助。五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让优秀的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拓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渠道。

(二)营造关心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

一是要继续加强残疾人在就业各环节的素质教育和职业能力提升教育,培养各领域的工匠式、专家型人才。二是要加强残疾人自强典型、创业之星的宣传,逐步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三是开展残疾人工作主题宣传,倡导针对残疾人群体的志愿服务,搭建全社会参与助残的平台。

(三)持续加强服务残疾人就业的能力建设

一是要继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机构的扶持和培育,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二是要加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的职能,优化人员配备,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残疾人就业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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