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02-25 阅读: 792

2020年7月23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749100万元。其中,市级1888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8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739000万元),杭州湾新区18603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财政总收入调整为3588600万元,其中,市级1827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0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98100万元),杭州湾新区1761500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526778万元,比上年增长6.3%,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8.3%。市级1826362万元,比上年增长6.9%,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316万元,比上年增长8.0%,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97046万元。市级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622008万元,比上年增长5.7%。杭州湾新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700416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343933万元、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115075万元、营业税地方部分1517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17074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342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693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48290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99957万元、财政专项收入7423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5532万元、罚没收入4656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86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73896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174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501万元,加上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71047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17548万元,比上年下降8.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529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89778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518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为104129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2350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796万元,比上年增长18.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2%。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81382万元、国防852万元、公共安全82670万元、教育140211万元、科学技术412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1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5139万元、卫生健康116001万元、节能环保7514万元、城乡社区22887万元、农林水34779万元、交通运输2107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00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7182万元、金融78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42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6830万元、住房保障239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818万元、其他609万元、债务付息25942万元,街道、市属区18235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50729万元(不含街道、市属区),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581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51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46万元。

加上各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90198万元,支出实绩390198万元。市级合计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431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绩1370994万元,比上年增长18.8%,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5.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31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5256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163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补助99194万元、其他一般转移补助58341万元、体制补助7699万元、结算补助19084万元、杭州湾新区财力划转60193万元、调入资金12396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674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8万元、其他盘活结余资金等5648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156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负担等169270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负担44181万元),合计当年一般公共财政可用财力1480567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4719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527757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112283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7250万元),各镇404922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58914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市本级104129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2350万元),各镇390198万元,合计1431488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本级980796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2350万元),各镇390198万元,合计137099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4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49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53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651万元)。各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24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604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118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等收入增减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089600万元。

决算结果: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111275万元,比上年增长38.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0%。分项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2899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09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5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08455万元、污水处理费395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37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87527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044万元,比上年下降77.9%。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70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0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0183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0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103704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4458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979293万元,比上年增长50.0%,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4%。分项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7万元、城乡社区679068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3545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64万元、污水处理费300万元)、农林水11万元、其他262792万元、债务付息12871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23900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059万元,支出实绩60831万元。市级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00104万元,支出实绩1040124万元,比上年增长38.1%,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5%。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112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2716万元,减去体制上解36985万元,调出资金6744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446万元)。合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1029560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7054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100104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103704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4458万元),各镇63059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22759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本级103704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4458万元),各镇63059万元,合计1100104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市本级97929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3900万元),各镇60831万元,合计1040124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专项结转57752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58万元),各镇专项结转2228万元,合计59980万元。市本级专项结转下年支出577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万元。后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92万元,其中30%计2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70%计64万元安排用于解决市级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经决算,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完成国有资本预算支出92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28万元,解决市级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6055万元。后因职工基本养老补缴人数减少等影响,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1185826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2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8.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520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18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093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002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806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78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5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25740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3898万元。后受企业退休人数减少、城乡医保享受人数减少等影响,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1140189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05476万元,比上年增长24.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7.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942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48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838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79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03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50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7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42738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2019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0679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663985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177078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上级委托投资收益1354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计算尾数扎差减少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计算尾数扎差增加1万元,增减合计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54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算尾数扎差增加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计算尾数扎差减少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计算尾数扎差增加1万元,增减合计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万元。收支相抵,增加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542万元。

按照上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冲减17100万元作为职业技能行动提升资金,减少上年结余17100万元,相应减少年末累计滚存结余355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经宁波市政府核定,我市市级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120000万元,比2018年度限额增加2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60000万元,与2018年度限额相同;专项债务限额360000万元,比2018年度限额增加20000万元。截至2019年底,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1098250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162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9715万元(含一般债券720902万元),比2018年底减少3750万元;专项债务358535万元(专项债券358535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20000万元。

2019年宁波市分配给我市市级政府债券20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2015年以来已累计获得政府债券1079437万元(一般债券720902万元、专项债券358535万元),2019年支付政府债券利息38813万元,政府债务本息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扎实推进“六争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审计部门也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市属开发区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下步,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税费负担。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保障疫情期间一揽子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努力稳企业保就业,集中财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住外贸基本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辅导,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让企业和人民群众享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咨询培训、论坛会展等经费。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贯彻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大力清理和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继续做好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扫尾工作,严格落实新建资产权证办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盘活各类政府资产资源。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梳理现行我市市镇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负担划分现状,并密切关注宁波市与我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向,调整完善市镇两级财政分配体制。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继续落实阶段性缓解贫困镇级财政六条政策举措,有效激发镇级组织收入积极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抓牢政策“窗口期”,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份额,坚决防范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四条标准”要求,整改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性举债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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