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02-25 阅读: 971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评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史立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五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部署,采取措施加以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塑造“慈溪特色”方面

(一)建立全市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现“多规合一”。加强镇级规划人才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规划专业技术水平,强化镇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把关。规划一经批复,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二)开展《慈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规划对全市271个行政村进行了初步分类,按照区位、产业、资源等因素,分为城镇融合型、改造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择机撤减型,2020年将优化完善规划方案。今后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和郊野单元规划。

(三)结合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精心编制完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2020年将研究拟订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意见,目前该实施意见已在谋划思考。根据新一轮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方向,结合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启动编制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将更加突出补齐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短板,更加注重我市农村特色和乡村韵味。

(四)科学理顺农民建房(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新修订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研究拟定符合慈溪实际,稳定有序的工作方案,先确保维护好过渡期间农民建房合法权益,后再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并研究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在此期间,继续深入推进“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对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倾斜,确保对无房户、困难户、危房户实现“应保尽保”;继续推行村级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民建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性,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多措并举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2020年1月已制定出台《慈溪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慈政办发〔2020〕7号)。在工作推进中,坚持一手抓存量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攻坚整治,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消防安全、影响防汛防台安全、影响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目前全市已处置完成问题点位2304个;一手抓新增违建管控,强化各镇(街道)作为控违主体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等职责,整合“两网融合”平台相关数据,组建专门巡查队伍,建立信息化防控体系,把新增违建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违法建筑治理常态长效。此外,实施重点案件督办和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道)新增违法建筑管控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新增违建查处,对重点违建案件进行督办跟踪。

二、分类培育再加速,全力推进美丽乡村提质升级方面

(一)集中精力督促“三村一线”项目加快推进。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落实职责,按照2020年底前全面完工的要求,排定项目推进时序表,定期开始督查、会商,确保剩余3个精品村、2个示范村和12个宜居村按时全面完工。

(二)创新载体畅通渠道千方百计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用足用好“村民说事”、“圆桌夜谈”、“五议两公开”等载体,充分征询尊重村民意愿;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伍、“三老一贤”队伍等先锋带头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引领村民群众从“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在宣传教育引导上,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宣传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从群众中来的“活生生”的典型事例进一步引导和凝聚美丽乡村共建共融共享共护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将研究拟订新一轮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实施意见,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充分结合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建设,提高项目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率,注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四)深入推进特色个性鲜明的景区村庄创建。围绕全域旅游创建,坚持线上抓特色抓内涵抓乡愁,积极培育旅游风情小镇和微度假旅游目的地,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点上抓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及游步道等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在现有63座旅游厕所基础上,按每年递增约15座的幅度推进;1个旅游集散中心预计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为基础,通过“旅游+”推进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激发、吸附和释放环境生态优势,使村庄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结合,促进乡村从“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型,2020年创建景区村庄23个。

三、深化环境治理,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方面

(一)大力实施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外杜湖下游塘河拆后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河湖库塘清淤土方30万方,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河道行洪排涝畅通。加大水环境示范镇村建设力度,附海镇、周巷镇两个宁波水环境建设镇项目进展顺利,观海卫镇五里村等5个宁波水环境建设村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2020年确保项目完成并顺利通过宁波验收。积极实施低洼易涝区综合整治项目,匡堰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受益面积0.65万亩,到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

(二)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大宣传引导教育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双重宣教攻坚,2020年将重点实施推进机关单位与社区(小区)“一对一”结对包干、党员志愿服务等宣教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试点示范,2020年力争垃圾分类行政村全覆盖并全力推动“撤桶并点”、“小桶入户”、“智能追溯”等示范模式,切实提升分类投放特别是厨余垃圾分类投放质量。下步将改造和升级现有垃圾收集容器和站点,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优化垃圾运输路线,配齐和更新满足分类清运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化处理终端,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垃圾类型,升级和优化垃圾处理设施。

(三)强化管护巩固推进厕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和财力物力等因素,稳步推进农村公厕高标准改造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完成农村公厕标准化改造1211座,2020年计划再完成改造424座。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纳入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范畴,明确运维要求和管理责任,促进公厕运维长效常态。

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夯实美丽乡村之基方面

(一)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实施公交提升工程,新建改建公交停靠站58个,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4条,新增公交线路5条。白沙路街道新横江村和新浦镇双庆浦村目前尚不具备公交通行条件,下步待前应路东延或该区域镇级道路状况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后,及时优化公交线网来解决该区域群众公交出行难问题。

(二)积极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制定出台《慈溪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专项资金补助办法》(慈交〔2019〕42号),对各镇(街道)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进行适度补助。2020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5公里,大中修60公里。不断健全完善“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下步计划成立市镇两级路长办公室。

(三)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村停车场建设。一方面大力挖潜,继续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废弃地、边角料地等未利用地新增停车场地;另一方面做好结合文章,通过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等统筹推进增设停车位;同时把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尽力保障停车场建设用地规划空间,为今后预留规划空间。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造血”功能方面

(一)千方百计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一是继续实施村级组织四项经费补助,2019年已兑现市级补助资金2975万元。二是稳步发展物业经济,继续实施市级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支持市级财政补助村购买、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用房,2019年市财政已兑现6个项目补助资金729.24万元。下步将督促各相关镇村加快项目推进和政策兑现。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全面推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慈溪市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将抵(质)押范围扩大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房不动产权,计划202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四是继续因地制宜引导鼓励“村企结对”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依托“两进两回”、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景区村庄创建等载体和抓手,开展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畅通“两山”转化通道,积极尝试引入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美丽经济”。五是积极推进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兑现,实行分类推进。对2003-2013年期间产生的历史欠账指标,市财政已累计下达货币安置资金6809.99万元,下步将按照政策抓紧兑现,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推进村级留用地指标镇级部分兑现工作,确保市镇两级同步兑现;对2014年1月1日后产生的留用地指标,按照即征即留原则,已累计返还留用地指标费8125.19万元。下步将根据年度留用地指标费收缴情况及时返还到村。此外,指导各镇(街道)优化规划选址,每年落实一定用地指标安排村发展留用地项目,扎实推进留用地自建项目落地建设。

(二)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深化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2020年组织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各项制度落细落实。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相关内容纳入村干部轮训内容,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运行,同时深度挖掘农村小微权力制度创新做法,积极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村级小微权力品牌。二是创新财务监管与审批方式,着力发挥好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管账”功能和主体责任。在2019年试点开展集体资金网上审批基础上,2020年逐步在全市推开,通过“无纸化”审批、“非现金”支付、“大数据”管理,对村级账目和资金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探索推进村级集体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抑制利益冲突和输送。三是多措并举控制村级债务,对村级组织的发展规划、资金投放等工作,进行事前帮扶指导,引导资金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止村级债务过度膨胀。督促镇级建立项目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债务监测预警机制,严控新增债务,分村设立债权债务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旧债。四是规范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实施村级公务活动“零招待”,各类管理费和其他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实行“定项限额”管理,进一步明确非生产性开支标准和使用程序,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巩固集体经济消薄成果。坚持将消薄工作列入镇(街道)乡村振兴考核,加强对全市9个经营性收入少于20万元村的定向督促指导,强化镇(街道)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2020年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回头看,切实巩固“消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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