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02-25 阅读: 927

2020年3月31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就2019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2019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原则,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升级为国家战略,前湾新区批复成立的大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强化规划前瞻引领,优化城乡规划格局,提升城乡宜居品质,推进规划服务保障,维护规划刚性权威,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起好规划保障作用,为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

首先就2018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问题解决情况做一个简单汇报:

一是在规划编制科学性上做好了文章。2019年完成了慈溪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方案、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方案、中心城区四灶浦两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暂名)、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等,我们也启动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这些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更为深入,在蹲点掌握规划范围基本情况的同时,紧密把握上海、宁波等周边地区发展对我市战略发展影响力,及时收集最新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规划方案论证更为专业,加强与各部门实时对接,多方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将可行性意见建议融入规划编制方案,使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上把好了关。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城乡规划实施,对于已编制完成的城乡规划与新出台规范之间存在差异的(如《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通过综合研判,及时做好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批后监管,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在强化规划中间检查的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制度,对项目做好“回头看”全流程跟踪督导。推行规划预核实服务,主动提醒建设单位批后管理阶段注意事项和重要节点,进一步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三是在强化规划执行刚性上下了大力气。严格把好规划调整关,根据规划调整事项分级、分类报相关会议审查,调整重心向涉及公共利益的公服设施、基础设施倾斜,杜绝随意调整规划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依托土地出让联席会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强化规划条件出具前期对接工作,召开重点区块重要项目方案评审会,由业务审批相关单位和其他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审查,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四是在优化规划服务上动足了脑筋。针对中心城区农民建房规划问题,借力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城中村梳理式改造导则,结合中心城区板块推进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在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下,提出各类相对应的改造模式,全面探索落实个人建房问题。在“三服务”活动中创新举措,放宽工业用地相关规划控制指标,如不再设定容积率上限指标限制,在满足消防等各类安全规范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工业厂区内建筑密度和工业用房建筑高度均不设上限,另外分类施策解决工业用地改扩建问题等做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一系列难点和堵点问题。

下面,就这一年来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做一个回顾:

(一)把好规划龙头,引领城乡发展

深化前瞻性规划研究。围绕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目标,着眼投身杭州湾经济区、深度接轨上海、深层次融入长三角等重大课题,完成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究城市长远发展目标、湾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动力、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与综合交通五方面专题。

高站位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前湾新区建设等发展新机遇,着眼新形势、新发展,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十四五”时期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总体思路、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举措研究专题工作。统筹划定“三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线),确保“四个统一”(统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统一划分功能分区、统一完善规划管控体系、统一实施空间用途管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前期规划实施评估指标梳理上报、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印发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规划大纲编制、规划基数转换相关工作,“十四五”时期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总体思路、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举措研究专题形成初步成果。

    谋划重要区块功能。围绕湾区经济发展和中心城区板块功能优化,完成《中心城区四灶浦两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谋划三塘横江和四灶浦江“拥江经济带”发展,积极为前湾新区建设做好参谋。完成中心城区白沙路部分区块改造更新及功能优化研究,进一步明确白沙路街道部分区块未来发展战略和实施策略,支撑城市建设。

(二)引入超前理念,提升城乡品质

推进城市“双修”。开展“双修”试点,对湾底区块、上剑山区块、轻纺村等城中村进行梳理改造,对城中厂试行转型升级、功能置换、保留改造等“微改造”。结合“棚户区”、“城中村”等试点经验,开展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编制,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并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

促进城市“微更新”。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公共政策职能,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全面推进城市改造更新,大力提升城市人文气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源头管控,加强规划条件精细化,完善规划条件,增加风貌景观要求,在各类方案审查中强化“夜景、绿景、水景”建设。

实现“净地出让”向“优地出让”转变。实施经营性用地配建公共项目,增加土地附加值,做好规划条件出具相关工作,为土地高效利用和有序供应提供保障。在新出具规划条件中增设各类配建设施要求,如新城河7#要求配建人才公寓,明月湖C-5号地块和西门小区D地块要求同步配建幼儿园。此外,尝试开发地块带方案出让,新城河5#、6#滨河商业出让方案等已完成审查。

(三)借力文脉传承,彰显城乡底蕴

强化风景名胜区保护。围绕实现风景名胜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全面开展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研究划定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优化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及空间布局,完善各类配套设施,目前已通过规划技术会审。

强化“三名”保护。2019年共有7个项目累计获得宁波“三名”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10.05万元。鸣鹤古镇于2019年1月被确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目前保护规划编制已完成方案评审。第二批35处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已完成方案评审,标志牌制作悬挂正在进行。新增5个历史建筑修缮项目,由各镇、村组织实施,目前处于推进阶段。

(四)提升优质服务,加速城乡发展

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事项、范围上进一步拓展,实现“跑零次”事项全覆盖。同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事项承诺时限,推行容缺受理,实行“联合公示”、“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速度大幅提高。114个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即办件、承诺期限压缩比等指标比例大幅提升,其中即办件比率达72.8%,承诺期限压缩比达93.1%,切实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

推进项目审核精准规范。深化项目选址、工程建设等研究,优化方案设计,强化规划服务保障。全年核发“一书两证”813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审批141件,许可规模168.1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71件,许可规模323万平方米;建设工程类规划许可501件,许可规模532.6万平方米。全年办理竣工规划核实288件,核实规模654.4万平方米。依法高效开展规划审批和服务,全年共办理规划管理事项689件,其中,规划设计方案153件,规划公示189件,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及规划条件出具113件,管线铺设及管道(道口)开挖认可162件。

做好重大项目工程规划服务保障。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规划优质服务,未发生一起因规划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重点保障了新潮塘区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明月湖板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崇寿镇中华鲁班坊非遗文化街项目、保利湾底文化小镇项目、慈溪市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宁波至杭州湾新区引水工程配套绿化工程、杭甬高速复线新浦东互通连接线(建附线新浦至附海段改线)等工程。

(五)注重法治建设,维护规划刚性

坚持程序法定。坚持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公开查阅和听证,落实规划意见征求、社会公示、规委会审议、人大审议、政府批复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公开公示规划编制、规划许可等各类政府信息416条,办理规划档案查询27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7件,民生e点通、81890平台等网络舆情113件,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推进刚性执行。加强批后监管,根据项目不同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突出重要节点检查,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遥感督察核实工作,全面核实2019年第一、二期区县(市)遥感监测图斑涉及我市图斑68处,依照规定做好7处疑似违法图斑后续处理工作。

创新宣教方式。结合浙江法治宣传月、规划法宣传日等活动,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构建“互联网+”法治宣传大格局,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展开指尖上的对话;以自然资源规划讲师团和村级协管员队伍为主力,通过赶集市、入村庄、到田间、访企业等形式,在普法对象、普法内容上突出重点、贴近需求,坚持“应需而动、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参与度,为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工作

新的一年,将立足自身发展基础、发展优势、发展潜力,把握实施性和操作性,加强与“十四五”规划统筹衔接,统筹谋划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及重要建设项目,增强规划前瞻性、科学性、战略性。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坚持战略引领、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全域统筹“四个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继承和创新“四个关系”,紧紧抓住前湾新区建设和通苏嘉甬铁路落地重大机遇,以谋划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主线,系统谋划新时代慈溪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一)谋篇布局,构建湾区经济发展新核心

全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和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同时,立足慈溪当前自身发展优势,积极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力争建设成为沪浙高水平合作引领区,主动承接长三角区域特别是上海创新、服务和产业功能溢出。同时,依托前湾新区规划建设,通苏嘉甬跨海铁路过境设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及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兼顾各区域发展需求,科学谋划全市空间总体布局,确保将慈溪打造成前湾新区核心区、上海都市圈协同发展区的南大门、山海城融合的宁波北中心和长三角智能制造基地。

精心谋划重大平台发展。围绕前湾新区核心区建设定位,优化提升中心镇和产业平台集聚辐射功能,全力谋划四大工业区块(滨海经济开发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家电智造小镇),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与前湾新区融合发展。以新城河和三塘横江为纽带,串联各镇、以点带面,全力打造“一心两廊多点”的湾区经济空间发展格局(一心:前湾新区核心;两廊:新城河“箭型”科创带、三塘江“弓型”智造带;多点:强镇建城发展节点、产业平台发展节点、特色小镇发展节点),配优配强城市发展空间资源,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有序推进重大区块改造。围绕“产城融合功能美”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中心城区相关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各大功能区块整合提升,重点谋划高铁板块、前湾金融港、新城河区块、东部智慧产业新城、体育健康小镇、田园生态宜居城等17个重大改造板块。

(二)优化体系,构造湾区城市发展新能级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全面推进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统筹划定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和其他重要空间控制线边界和坐标,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确定地块用途和管制规则,落实各类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工程和项目,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提出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标准和要求。

深化空间规划体系。适时推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重要板块开发建设,适时启动新一轮重点区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按批准后的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塑造城市特色、提升空间品质,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细化各类基础设施和领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适时推进编制村庄规划,对各类村庄用地作出统筹安排,明确地块用途、强度和管控要求,从村庄地域特征、文化传承、风貌类型等方面提出规划引导要求,形成符合时代要求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风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加强风貌管控引导。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推进风貌管控、提升城乡品质。进一步注重城市“夜景、绿景、水景”建设,强化城市景观小品和美丽夜景塑造,有序推进城市“微更新”。适时推进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围绕高铁板块、四灶浦沿岸开展城市设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探索制定建筑风貌管理实施相关制度,研究建筑风貌管控基本原则、管控要素和分级分类管理策略。进一步加强规划选址、条件出具前期研究,完善规划条件内容,使空间布局更为优化,土地配置更为有效,实现有条件地块推行“带方案”出让,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设施选址和配建工作,强化城市总体建筑风貌管控。

(三)绿色发展,构筑湾区宜居宜业新空间

落实生态理念打造“三生”空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以人为本理念,科学编制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制定我市国土空间发展策略,构建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体系,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蓝绿空间、开敞空间、重要基本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要空间控制范围,明确规划用途分区和管控要求,优化生态、农业、城镇、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功能布局体系。

传承历史文脉做好“三名”保护。推进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现代农业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平台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乡愁记忆。继续做好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规划专家评审、审查和报批工作,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促进南部沿山风景线发展。开展现代农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优化现代农业开发区总体布局基础上,同步考虑海洋功能分区,落实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沿海区域保护和利用格局,实现海陆统筹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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