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至3日召开(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慈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慈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慈溪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慈溪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财政预算;审查慈溪市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报告,确定慈溪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选举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他事项。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镇
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
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
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