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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专项工作会议
2020-10-27 阅读: 782

去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会后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为推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好转,10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评议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专项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参加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楼雪聪,副市长励映忠出席。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志梁主持。 

会上,市政府以视频形式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作了调查报告;3名市人大代表作评议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励映忠作表态发言。

孙百南在会上指出,去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大气环境综合质量实现了省内末位“摘帽”。但从今年1-9月份的数据来看,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在省、宁波市排名依旧处于后几位,成效并不稳固、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末端减排潜力逐渐缩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在上升,今年又面临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生产生活加快恢复,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给大气污染防控增加了难度,对治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孙百南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高,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大气污染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治气举措要再落实,处理好持久作战与阶段攻坚、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行政手段与其他手段的关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效。全民参与的氛围要再形成,用行动引领广泛参与、宣传引导广泛参与、服务推动广泛参与,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良好氛围。

孙百南强调,问题整改要再强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确对待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继续加强与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整改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评议意见得到解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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