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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审议意见
2020-08-17 阅读: 22530

(2020年8月10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0年7月23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俞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税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本次“同级审”报告内容详实,揭示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同时指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预算执行存在执行率低、不规范等问题;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对市属产业平台的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国有资产、社保资金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资金配置,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用好用活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金,有力激发企业活力,支持扩大就业,夯实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根基。二是坚持节用裕民,继续严控和压减预算单位财政一般性支出,有效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或锦上添花型的项目支出,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全市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上。三是调整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提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动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一二三产高质量协调发展。四是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调配,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有序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做好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清理盘活,积极向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和项目资金支持,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二、聚焦问题短板,切实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管理。密切关注当前宏观形势变化给财政收支带来的影响,加强财政收支预测和研判分析,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论证和前期测算,按照实际变化加强预算动态调整,特别是对连续多年执行率不高的项目要及时调减或取消,提升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和预算工作的培训指导,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刚性。三是深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科学编制社保基金年度预算,切实规范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社保基金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四是注重对市级产业平台(园区)的财政财务监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和细化产业平台财政预决算编报,严格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五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重点审查部门决算报告,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和政策评估情况的反映,有效发挥财政决算对下年预算的指导辅助作用。

三、强化绩效约束,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重点突出绩效管理责任,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二是加大对重大支出政策、重大专项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力度,新出台的政策和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论证,制定绩效目标,明确实施年限,并逐步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方面拓展实施。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四是完善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更多体现政策实施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和可信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效。高度重视审计“最后防线”的作用,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进一步推进预算审计监督的全覆盖。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市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投资、专项资金和民生保障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风险隐患揭示力度,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倒逼预算管理、财政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促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效。二是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明确整改事项,提出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核查,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单位、责任人的查处和追责力度,促进依法审计取得实效。三是持续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审计结果与预算审查协同机制,将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当年度预算审查的重点内容与重要参考,推动政府部门完善有关支出政策,优化年度预算安排。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主送:市政府。

 抄送:市委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

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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