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经2020年7月23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
陈永明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24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
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各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街道工作
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