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慈溪市财政决算。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镇人
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
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