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出台“意见” 全面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2020-06-04 阅读: 15063

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找准检察机关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着力点,细化27条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建引领治理能力提升,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习制度等,完善向人大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制度,主动配合人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

二是服务保障现代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着力提升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

三是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刑事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扎实开展“百名检察官进企业”等服务企业系列活动,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服务保障先进文化发展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完善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机制,充分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深化“慈检文化月”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

五是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检调对接和司法救助,确保各重大敏感节点不出现群体性及非正常访情况。

六是服务保障“美丽慈溪”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检法司联动、环保风险预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机制,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市检察院 姚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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