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新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调整慈溪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房屋征迁计划”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同意新城河二期(东)B地块(2-5、2-6北)项目、新城河二期(东)A地块(2-7、2-8、2-9)项目纳入2020年度全市房屋征迁计划,新增征迁面积16.95万平方米,征迁803户。调整后,2020年度全市共计房屋征迁项目33个,征迁面积93.8万平方米,征迁3599户。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镇人大
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