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反映该项工作存在几方面困难和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是医共体建设尚需深度融合。医共体薪酬制度、投入机制、价格机制改革和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整,需要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医疗健康集团与分院人员统筹使用、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药品耗材等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制度还需要深度规范融合。集团与分院间医疗信息互不相通,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信息互不相通,影响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性、科学性。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亟需提升。公立医院在医疗门诊、医疗收入较大增长情况下,亏损面和亏损额仍日益扩大,不能实现良性运转。按核定床位数配备的医务人员总量与实际开放床位数所需的医务人员总量缺口较大,致使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增大。医共体资源下沉精准度还不够高,“补短板、强特色”思路在短期内难以有效实现。
三是城乡居民医保亟需巩固。医药费用不合理快速增长趋势未得到根本性控制,医疗费用呈持续高幅增长态势。医共体内各医院住院医保基金历史支出权重、人次人头比、住院均次费用等不同,需要在年度总额预算管理中统筹考虑。“双下沉、两提升”后,医保限定年度增长比例与实际诊疗费用大幅增长间矛盾突出。
四是村卫生室建设亟需加强。村卫生室服务人员平均年龄偏大、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后续发展乏力。村卫生室实行村集体办、村医“镇聘村用”、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运行模式,而实际则是个体化运行、自负盈亏,权责紊乱。部分村卫生室场地狭小、设备简陋,且实施药品零差价后盈利减少、运作艰难,甚至普遍出现私进药品、盗刷医保卡骗取补助等违规现象。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胡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