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工作 > 决议决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盛悠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12-27 阅读: 937

(2019年12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盛悠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

部,各镇人大主席团、各镇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

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

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29887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