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12-18 阅读: 834

2019年9月27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副市长 周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相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以“源头治理、综合防治”为总纲,圆满完成《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慈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配套出台《慈溪市污染攻坚战考核办法》《慈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等制度和细化方案,深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2018年,我市PM2.5(细颗粒物,下同)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6.4%,综合指数4.35,分别较2015年下降25.5%、提升7.9个百分点、下降1.14。今年1-8月份,我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但受区域性O3(臭氧,下同)污染加剧趋势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有所下降,综合指数同比有所上升(2018年1-8月优良率73.7%,同比下降7.8个百分点;综合指数3.99,同比上升0.13)。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评估,分析查找大气污染源头。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摸清污染来源,是实施精准治理、实现持续改善的重要前提,对此,市政府十分重视,早在2013年就委托浙江工商大学开展PM2.5的来源解析工作,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区域性O3问题的日益凸显,今年,又与省环科院大气研究所、浙江大学等权威机构合作,开展PM2.5和O3污染的来源解析和成因分析,初步分析表明,我市PM2.5主要源于本地累积,约占65%-70%,O3主要来自区域传输,约占70%。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启动了全市监测网络建设工作,计划在年底前每个镇(街道)及产业平台各增设5个监测点位,进一步掌握我市大气污染区域分布状况,锁定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来源。

(二)严控总量,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一是严格执行1:2的污染物减量替代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和总量控制要求。二是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5-2017年,经信部门牵头累计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652台,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发改部门牵头启动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排摸,正在推进中(共4家7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三是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住建部门牵头累计建成天然气管网974公里,天然气供应量达21601万方。

(三)综合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深化推进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等工作,实施“低散乱”企业治理,推进企业转型升级。2016年以来,经信部门牵头累计整治提升“低散乱”涉气企业1600余家,建设小微企业园区11个,在推动涉气工业污染治理的同时,实现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2018年工业总产值较2016年增长18.3%,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5.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7.5%)。二是积极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以来,经信部门牵头累计淘汰化纤产能19.2万吨、单晶炉16台,腾出用能空间逾2.7万吨标煤。三是深化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下同)、橡胶制品加工和喷涂漆等行业整治,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累计完成VOCs、橡胶、喷漆等企业整治1365家,减排VOCs8794.86吨。

(四)淘汰更新,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公安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机动车联合抽测、执法常态化机制,严防机动车检测作弊行为,遏制高污染车辆排放,推动老旧车辆淘汰更新。2016以来累计联合执法30余次,抽测机动车5000余辆,责令整改并处罚超标车54辆。交通部门牵头加快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推广,累计推广562辆,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达45%,出租车实现100%的全覆盖。同时配套建成客运中心站加气站和客运中心站、客运南站公交充电站,累计设置充电桩88个。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一、二、三期建设,建成160个点位、投放3000辆自行车。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8%。

(五)严控扬尘,着力提升城市形象。一是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住建部门牵头加大对施工工地巡查督查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管,督促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整改、扣信用分、行政处罚、限制停供商品混凝土、限制房产预售正常发放等惩戒措施。2016年以来,累计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4000余份,行政处罚18件,罚款16.8万元,限制商混供应17次,房产预售延迟发放7-10天3次。完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基本实现规上建筑工地视频系统全覆盖(共85套)和核心区内工地监测设备全覆盖(共41套)。二是城管部门牵头,积极推进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洒水频次,目前,保障区内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每日洒水不少于6次。三是加强矿山扬尘治理。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牵头,对全市3家矿山进行全面整治,确保矿山粉尘达标运行。

(六)严格监管,助力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加强涉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绿剑”行动、“蓝天保卫”、秋冬季大气执法巡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16年以来,累计作出涉气行政处罚案件390件,罚款3790.7万元。二是强化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深化开展涉气排污单位“双随机”抽查,落实涉气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定期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主动接受公共监督。三是加强涉气环境信访调处。严格按照《美丽慈溪建设全民参与环保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环境信访“投诉受理、整改销号、倒查问责”的闭环体系;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废塑料专项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2016年以来,我市共调查处理涉气环境信访58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9.9%以上。

(七)严控风险,全面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制定出台《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确定了297个工地、470家工业企业(其中涉及停限产的198家)及道路、高排放机动车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将立即启动应急减排措施。今年,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最新要求,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新编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气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累计排查企业348家次,督查整改130家次;督促指导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突出重点,抓好城区空气质量保障。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先后制定出台《慈溪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和《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气攻坚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谋划开展八大治气“摘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同时,成立治气攻坚工作专班,实行专职化运作和挂图作战,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信息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巡查、月会商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专班成立以来,已累计巡查餐饮、工地、企业等400余家次,下发督办单27张(柴油货车、工地(道路)扬尘、非法烧烤、废弃矿山等问题),月会商通报3次,各部门联合督查1次。组织推进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双区双清零”集中攻坚行动,累计出动87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007家,取缔露天餐饮(含烧烤)87家,立案查处71家,限期整改405家,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370家,基本实现城区空气质量保障核心区和严控区(双区)内餐饮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和无油烟净化设施“双清零”目标。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尚未全面达标,空气质量在省、宁波排名一直处于落后地位;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仍有欠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堵点、盲点尚未真正消除,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各级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PM2.5虽然逐年下降,但尚未达标(2018年超标8.6%),且改善幅度与周边县市相比有差距,在省、宁波大市排名处于落后地位(2018年PM2.5浓度宁波倒数第一,全省倒数第七,2019年1-8月宁波大市并列倒数第一,全省并列倒数第二)。O3浓度持续居高不下,形势更为严峻,2018年也未达标(超标10.6%),宁波大市排名倒数第一,今年1-8月份同比上升10.7%。O3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优良率和环境综合指数的重要因素,但从国际和国内看,O3污染防治的成因研究仍处于攻坚阶段,尚未找到有效的防治措施。据省环科院大气研究所专家分析,即使穷尽现有所有手段,完成2019年宁波下达给我市的任务仍存在较大压力。

二是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治理工作涉及方面广、涵盖领域多,需要部门联动,多方发力。经过几年努力,尤其是今年“摘帽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已初步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但与“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治气工作的主动性方面还不够强,整体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不足。我市城区施工工地多,部分工地扬尘防控不到位,扬尘污染情况时有发生;道路冲洗清扫力度有待加强,部分路面浮尘明显;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力度不足,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规范和限制规定还未出台;此外,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过境柴油货车数量多且底数不清,道路上黑烟车现象仍然存在。我市对扬尘、餐饮、机动车、烟花爆竹等方面的治理管控和精细化管理上与湖州、金华等城市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产业转型升级仍需提质扩面。我市工业企业数量在宁波大市排名第一,且由于产业结构原因,塑料、橡胶、熔炼、喷涂等涉气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污染治理水平低,是我市工业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也是影响群众生活环境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市虽然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改造、“散乱污”、“低小散”企业整治,但精准性还有欠缺,小微园区建设的供需矛盾仍突出,后续长效管理的机制不够健全,“低散乱”企业“死灰复燃”的情况较为突出。

五是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队伍与量大面广的污染源不匹配,尤其是基层和农村的监管力量更为薄弱,部分镇只有1至2名环保人员,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难以实现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大气环境监控监管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自身缺乏大气领域的专家型人才,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形势研判能力严重不足,与镇海、北仑等县市区相比,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污染源、镇(街道)、工业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工作正处于起步实施阶段,尚未发挥作用。

三、下步计划

(一)以主要问题为导向,打好摘帽攻坚和蓝天保卫战。根据省环科院大气研究所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成因分析和源解析成果,结合上级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严格落实《慈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区一点一策实施方案》等方案,进一步强化煤炭总量控制,深化推广清洁能源,加大“低散乱”行业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通过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解决好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确保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完成VOCs至2020年削减30%治理任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柴油车辆管控,推进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上路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到2020年基本淘汰营运类国Ⅲ柴油车,全市新增和更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比例达到80%。此外,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矿山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扬尘在线监测监控措施,增设路灯喷淋、吸尘车、雾炮车、冲洗车等先进设备,切实提升扬尘防治实效。巩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比例,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露天禁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推进主城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深化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解决好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

(二)以执法监管为抓手,全力夯实以法促治格局。一是延伸触角,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环保和综治网格融合,强化网格员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并完善问题发现、上报、办结的工作机制,监督各项大气防控措施落实。二是按照打造执法监管最严市和“一法两条例”要求,依法依规依标推进工业企业的限期达标整治,重点加强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超标超总量排放、餐饮油烟及扬尘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执法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信息化支撑。加快监测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镇(街道)开发区大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在此基础上,整合各类污染源监测、监控等智能化设施,以大数据、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建立集监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气环境信息化监测监管平台。

(三)以责任落实为要求,巩固提升合力攻坚氛围。落实属地责任,凝聚属地政府合力,加大大气治理财政投入,推动各地切实做好问题梳理、对策研究、项目安排、任务推进等工作,各地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成后,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制,用“硬杠杠”“硬指标”确保责任落实;以“三管三必须”为要求,凝聚部门合力,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形成“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良好工作局面;以全社会共治为目标,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我们对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以抓铁有痕的过硬作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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