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9-12-18 阅读: 1720

2019年9月26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张建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314件。其中,政治法律类46件,财政经济类31件,城建环保类127件,教科文卫类54件,农业农村类38件,其他类18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14.7%、9.9%、40.4%、17.2%、12.1%、5.7%。会后,我们依法将上述建议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15件,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办292件,市法院主办1件,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办6件。这些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结。从办理答复情况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121件,占38.5%;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131件,占41.7%;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的55件,占17.5%;留作工作参考(D类)的7件,占2.2%。代表反馈率100%。其中,认为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2件,占29.3%,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46件,占46.5%;意见被采纳或基本采纳的158件,占50.3%,部分采纳的91件,占28.9%;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273件,基本满意的37件,不满意的4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86.9%、11.8%、1.3%;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8件,基本满意的58件,不满意的8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78.9%、18.5%、2.6%。其中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均不满意的4件。目前,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经由原主办单位重新办理或再次答复,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截至9月25日,代表工委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4件,其中3件已由有关机关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1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对口督办,形成工作合力。面上,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赴市住建局等12个建议办理大户上门督办,严控办理进度,规范办理程序,明确质量要求,力求整体进展平稳有序。线上,各专工委结合“代表活动月”活动和视察调研,坚持以问题解决为第一目标,创新开展对口督办,逐件了解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对口督办情况。通过线上督办与面上督办相结合,较好地发挥了专工委和代表工委的各自优势,夯实了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基础,增强了督、办双方的责任意识。据统计,今年A类件占比与去年同比上升13.1个百分点,系十四届人大以来的历史新高。

(二)强化重点督办,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重点建议市长领办、主任督办制度。首次以函件形式及时将年度重点建议目录和相关办理要求告知市府办、市法院及主办单位。通过督办领导、领办领导、领衔代表“三见面”方式,听取办理单位的情况汇报,准确把握代表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了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120”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横线设施维修和交通治理、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园区、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等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取得较好效果。从反馈结果来看,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代表均表示满意。

(三)实施跟踪督办,推动承诺兑现。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通过承办单位自查、代表核查、反馈落实等方式,对本届以来代表重复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和B类答复件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努力促成问题解决。经承办单位自查,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别有90件、70件B类件转化为A类。经核查,代表确认转化86件、68件。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A类件占比分别为50.5%、50%。同时,3件重复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实质性推进。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各中心组的共同努力,今年的代表建议质量和办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点线面有机结合、代表共同参与的“大督办”格局基本形成。但对标对表法律规定和群众期盼,代表建议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办理工作尚需规范。在面商方式上,个别建议由科室负责人或一般工作人员组织实施,或者采用通话方式联系。在行文规范上,主办件中,22件未套用正规红头文件,5件无签发人;124件类别标记表述不当,占主办件总数的39.5%;12件未抄送协办单位,57件未抄送代表所在地的镇人大主席团或街道人大工委,26件未抄送附议代表,占联名提出建议总数的57.8%。协办件中,274件格式不规范,占协办件总数的50%,主要问题是未按规定采用红头函件函告主办单位。

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从办理程序来看,个别单位对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未经班子集体研究,部分答复件类别把握不够精准,甚至以代表满意来片面代替问题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有所存在。经核查,28件A类件的类别把握存在明显偏差(均已作了相应调整)。从跟踪办理情况来看,各办理单位的承诺事项管理台账有待完善,持续滚动办理的机制有待健全。

三是工作合力仍需强化。部分协办意见内容空泛、流于形式,没有作出实质性处理和针对性回应。尤其是个别综合性较强的建议,主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办单位“单兵作战”现象有所存在,导致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对代表多次提出的重复建议,综合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问题解决率和解释说明的代表认同度不尽理想。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站位强担当。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基本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担当,积极回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通过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双提升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代表建议交办方案和办理情况,分类分线开展督促指导,各线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与人大工作对接会议程。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不断深化初始建议会前合议,着力在问题剖析客观务实、对策建议精准合理上下功夫,切实为办理高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健全机制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综合协调机制,对那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综合性建议、代表多次提出的重复建议以及问题反映相对集中的类别性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分线开展协调处理,视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各线与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之间的分线对口联系,及时交流办理进度和难点堵点,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进度督查和成果运用,树立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的鲜明导向。督促各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新修订的《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慈人大办〔2018〕19号)和《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慈政办发〔2018〕117号),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规范答复件和协办意见的行文格式,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推行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班子集体研究,分层分级压实部门办理责任;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带队面商制度,坚持以问题解决与否来划分类别,并在正式答复之前与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合理把握类别标记;建立健全以B类件为重点的管理台账,承诺事项年内尚未解决的,转下年度滚动办理,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

三要加强协调聚合力。各承办单位应将协办工作放在应有位置抓紧抓实,连同主办件一并进行班子集体研究,增强协办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主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对一些综合性较强的代表建议,市府办应当加强综合协调,主办单位应当主动担起牵头责任,及时召集协办单位共商解决办法,答复时应当向代表说明协办单位意见,视情可以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参与面商和答复。对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重复建议,请市府办作一次专题协调,视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尽最大努力促成问题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作出合理说明,并与代表及其所在镇街人大充分沟通,努力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协调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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