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12-18 阅读: 835

2019年9月26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史国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宁波市委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指示精神,按照新一轮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健康慈溪建设,强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基本建成市、镇、村三级城乡一体化的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99家,其中市级公立医院7家,拥有慈林医院、协和医院、华阳口腔医院等民营医院17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规划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308家。在市级医疗机构中,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林医院、协和医院均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龙山医院由宁波一院全托管实行同质化管理;国家要求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和妇保院我市均为三级医院或达到建设标准,建成了全省县(市、区)一级领先的精神病医院(七院)和皮肤病医院。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床位数6332张,每千人床位数4.20张。市、镇、村三级城乡一体化的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医疗资源持续增加,持续推进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市已完成龙山医院迁建、胜山镇卫生院迁建、华阳口腔医院和明光眼科医院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之中,市中医医院扩建进入项目建议书调整完善阶段,慈溪第五医院(宁波合盛医院)已完成供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目前正在抓紧设计、场地准备等工作。镇级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化水平。至2018年底,我市16家镇(街道)级医疗机构均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6家被评为省甲级乡镇卫生院,6家被评为省乙级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镇级医疗机构全科门诊、中医药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妇保门诊、儿保门诊、专科特色门诊及健康管理中心、康复训练中心等“六门诊、二中心”星级化建设,至2018年底,全市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妇保门诊、儿保门诊星级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全科门诊、中医药门诊、健康管理中心星级化建成数分别为16家、18家、13家,建设专科特色门诊10个。开展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285家村卫生室创建成为宁波市级等级村卫生室,2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成为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落实跟踪去年市人大对村卫生室建设的重点建议办理,市委市政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创新实施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提升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以四个“5+X”(服务项目拓展、服务设施改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价值体现)为主要内容,按照示范化、规范化、合格化的三个标准要求,在三年内分步完成,力创农村医疗卫生健康普惠的慈溪标准和全国样板。

(三)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我市根据省、宁波和市委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东中西医疗资源总体布局,组建了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龙山医院为牵头医院,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四大医疗健康集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稳步推进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强化简政放权意识,做到能放尽放,制订并下发了《市卫生健康局与医疗健康集团权责清单(试行)》,厘清局、集团、分院的权限与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最大程度确保了集团分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自主权,使得集团、分院的积极性得到发挥。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我市医共体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省规定动作,初步建成新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医疗健康集团通过专家下派、实行双向转诊、建立全—专科联合门诊等形式,使更多的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医防协同一体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双提升。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了防治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卫生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强化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落实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控制登革热、流感、狂犬病等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综合防治,切实提升慢病患者生活质量。强化疫苗管理和免疫规划工作,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全程扫码系统实现全覆盖。妇幼保健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和婴儿死亡率等控制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综合达标率达9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共建立341支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1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32万份。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和医疗合作。全市各医疗机构的学科设置中,一二级学科除民族医、特种医外已全部设置。全市有16家医疗机构与22家市外三级医院开展了55个科室合作,已建立院士工作站1个,省县级龙头学科3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基层优势类学科3个、非公临床特色学科2个,宁波市级龙头学科3个、医学重点学科1个、中医重点学科2个。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省去年推进十项、今年又推出十项的基础上,我市又新增推出“自助分诊智能化、MDT(多学科联合门诊)可订制、门诊抽血精准化、院内导航不迷路、急救急诊无缝化、慢病用药全市通、麻风复诊不再跑、心理咨询夜门诊、联合病房转诊畅、投诉有门有温度”等十项新举措,在构建分级诊疗、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多措施外引内培,建成比较健全的医疗卫生队伍。注重卫技人员的培养,目前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中共有1087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正高级283人、副高级804人。2013年以来,市政府出台各类医学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政策。至今,共招聘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137名,引进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卫生专业人才12名,委托定向培养本科学历农村社区医生后备人员160名,招录签订医学助学协议的紧缺专业医学生142人。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执业(助理)医师3829人,每千人医生数2.54人;共有注册护士3666人,每千人护士数2.43人。同时通过加强与沪杭甬医疗合作,积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慈林医院等民营医院依托自身优势引进人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但对照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医疗资源配置不足。根据上级要求,到2022年我市县域就诊率要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要达到65%以上,要求基层卫生院也要开设住院床位。同时,根据医保部门统计的资料反映,我市区域外就医报销费用占到了近三分之一。而目前我市的各医疗机构的床位使用率已保持较高比例,因此,目前的医疗资源与上级要求和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将会产生一定的矛盾,镇级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改善和市级医院项目的加快建设已是迫在眉睫。

(二)卫生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通过几年的人才培养,医技人员结构虽然得到了优化,但依然存在市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医学人才的缺乏,放射、麻醉、儿科等学科人员依然非常紧缺,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深入推进,镇级卫生院全科医生需求量将会大大增加,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和素质提升问题也需要高度关注。

(三)投入保障机制不够完善。这几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明显增加,全市公立医院经济运行面临新的问题和压力,光靠内部加强成本控制、调整结构来增收已不能解决,同时由于部分镇街道财政困难,应由镇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个别镇街道也没有到位,影响了镇级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医院经济运行困难也影响了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的改革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投入,增加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继续加快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攻坚推动慈溪第五医院(宁波合盛医院)开工,以医共体建设为契机,整合市中医医院和市第六人民医院资源,启动市中医医院扩建工程。制订实施镇级卫生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尽快通过改造整合开设和扩张镇级卫生院病床。积极引进优质资本参与我市医疗卫生建设,推动慈溪老年护理医院等项目的招商引资。通过努力使我市的千人床位数位居宁波市县市前列。

(二)深化推进,提升体系内涵。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内涵建设,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强龙头,推进市级医院建设,到2022年,全市政府举办的和医共体牵头医院都达到三级医院或三级医院的服务水准,市人民医院向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目标努力。慈林医院争取成为长三角区域性民营医院品牌。以医共体、健共体为手段,带动镇级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使基层看病有市级专家名医,村卫生室能够享受到检验和眼、口腔等保健服务。通过努力推动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就诊率达到上级要求,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多措并举,强化政策保障。强化部门联动,尽快出台医共体下的财政补偿政策,尽快推进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人才引进,尤其是加大民营医院人才引进的政策力度,完善卫生人才招聘办法,加强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动人才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新的突破。加强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切实发挥医保调控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水平。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9426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