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12-17 阅读: 1895

2019年7月26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俞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审计条例》有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市审计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聚焦“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积极构建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四大平台”,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能,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揭示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八大工程”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度,市审计局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19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7份,查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8.11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548个,收回各类资金6.88亿元,促进完善制度38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77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清廉慈溪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市审计局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考核优秀单位和宁波市审计机关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一、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总体评价

2018年度,我市财经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后续预算调整方案,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变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优化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揽子政策,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兑现产业扶持资金7.72亿元,落实人才政策扶持资金0.72亿元;实现省级以下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全年减免各项税费35.1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81.19亿元。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当年置换存量债务8.29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3.86亿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2.42亿元用于城乡交通运输事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投入1.72亿元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投入0.41亿元助推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安排16.80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支出91.33亿元,增长5.30%,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9.10%;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安排9.15亿元用于卫生健康事业,投入30.18亿元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5亿元;发放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05万元。

——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国地税体制改革;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提高镇级财政运行保障。全面推进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工作,完成18处非经营性资产注入,对100处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住宅和店铺资产开展市场化处置;持续压缩行政运行经费,市级一般性支出压减5.01%,“三公”经费下降7.40%。

总体来看,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二、围绕预算法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围绕预算法贯彻实施,重点关注了决算(草案)、本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在上报市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市财政决算草案表明,2018年我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7亿元,支出115.43亿元,调入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体制结算后,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7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38亿元,支出65.30亿元,经过体制结算,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6.89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3.37亿元,支出97.67亿元,滚存结余180.60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万元,支出108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与向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68万元,减少各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增加市本级专项结转2519万元,增加各镇专项结转1万元,上述差异主要是与宁波财政体制结算和政府性基金结余调整造成。四本预算收支总体符合预算法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截至2018年底,有95604.53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造成该项收入未在决算草案中反映,存在漏项。

(二)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编制、分配、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文化发展资金”专项未及时细化分配方案,以“其他文化支出”功能科目捆绑编制,实际包含表演团体经费、体育场馆经费等具体功能性支出,涉及资金2118万元。市教育局2个义务段相关专项年初以“小学教育支出”功能科目捆绑编制,实际包含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其他普通教育等具体功能性支出,涉及资金合计3200万元;“义务段学校免杂费、免课本作业本费”专项,年初预算批复6544.90万元,年中分配调整后实际下达3823.33万元,变化率为41.58%。

2.预算安排压减不到位。部分预算项目安排未执行市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意见中“上一年度执行率低,则应相应扣减预算安排”的规定精神。审计发现,2017年第四季度编制2018年度预算时,对2016年预算执行率为0和低于80%的45个项目,未按规定取消或按比例压减,涉及预算1282.87万元,其中10个2016年执行率为0且2017年前三季度执行率偏低项目,2018年仍安排预算171.70万元。

3.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存在漏洞。按上级政策规定,我市自2018年3月启动征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截至2019年4月,已累计征收9648.39万元。因规划部门漏开缴款告知书和住建部门对逾期未缴纳配套费的催讨惩罚机制不完备等原因,造成漏征配套费1541.93万元、逾期应收未收配套费979.08万元,合计少收2521.01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有待完善。社保资金存放仍有增值空间,2018年度全市社保资金专户月均活期存款余额37.03亿元,有2.47亿元定期存款存期仅一年;在充分保障社保资金月均支出8.61亿元前提下,尚有增值空间。市财政局非税专户有地产预收款、杭州湾墙改预收款2笔款项合计4030.25万元,挂账多年未作清理。

5.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在不足。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原市国土资源局3家单位共8处房产存在失管问题,其中7处被无偿占用,1处欠收租金38.71万元。团市委、市道路运管所、市梅湖水库管理处、市上林湖水库管理处4家单位的5处房产未按规定公开对外招租。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等10家单位的21处房产长期闲置,尚未完成调拨或公开处置。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根据市人大年度重点审查工作安排,对市教育局、市公安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市委政研室、市编委办、原市安全监督局、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市房屋征管办等5家单位的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约束力不强。市公安局存在预算指标调剂、个别经费支出未纳入预算和预算超支问题,在“民警专业节能培训费”中列支房屋修缮费,在“警犬租赁费”中列支巡特警训练补贴,且类似问题较为普遍;购置法制执法记录仪和管理平台费用100.24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9个专项经费预算计划4913万元,实际超支755.53万元。市教育局也存在预算指标调剂行为,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等6个预算项目合计4665.98万元分配组成2个专项,项目内容和金额自行重组后下达给下属学校,如原安排“义务段爱心营养餐”专项150万元,实际仅下达98.17万元,相关差额用于项目内学生助学金等其他支出。

2.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绩效不佳。市公安局有363台已采购但暂未使用的空调,滞存供应商处,占用预算资金145.42万元。3家单位的6个预算项目追加后未使用,涉及资金合计339万元:追加市教育局“高考双回路工程”项目150万元,资金拨付后在实施学校沉淀;追加市气象局、原市环保局的5个预算项目合计189万元,当年指标均未使用。个别预算项目以拨代支形成隐性结余,如市委宣传部将“文化精品扶持”专项33万元转拨市文联使用,项目结余13.20万元在市文联沉淀。

3.设备和服务采购不够规范。市公安局部分警用装备、驾驶培训服务未按规定方式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47.86万元;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房管中心、市农技中心4家单位的18笔公车维修支出未在定点企业采购,涉及资金3.47万元。

(四)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长河镇、掌起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关注了实行镇级财政体制的坎墩街道财政预决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街道)的预决算透明度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列支出挂账调节预算支出。2017年底,长河镇因支出少于预算安排,通过虚增支出1134.85万元挂往来款账调节预算支出,导致决算不够真实。

2.预算安排脱离实际需求。2017年度,坎墩街道有59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有13个预算专项执行率为0,涉及指标1146.37万元,占专项经费预算总指标的11.67%,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存在偏离。

3.资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土地款管理混乱。长河镇、掌起镇均存在土地款应收未收情况不清,预征、出让土地四址、面积等信息缺失问题。二是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长河镇、掌起镇均存在往来款项挂账、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三是资产资金账实不符。长河镇、掌起镇合计有7处资产登记账实不符;掌起镇有66套房产未入账反映,有2个下属单位资金债务记账余额与实际不符。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产业基金投资、深化供给侧改革和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关注涉审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方面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公三费”管理问题仍有发生。市公安局2018年末公车油卡余额365.05万元,超实际需求,造成财政资金隐性沉淀。市流动人口局、市环创中心、市发改局和市文广局等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存在接待缺少审批表、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审批滞后等问题,个别存在陪餐人数超标现象。长河镇存在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用报销不规范,手续不够到位问题;坎墩街道以购置办公用品方式冲抵上级有关会务接待等开支,造成公务支出经费不实;市司法局、市环创中心存在超额或重复报销差旅费、培训费用情况。

2.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运作迟缓。截至审计日,我市2018年9月筹集的1亿元首期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尚未组建子基金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3.科技创新券引导激励作用不够明显。2018年我市兑现科技创新券补助267.77万元,对促进社会科技研发投入起到了一定的引导激励作用,但仍显不足。一是政策补助偏离引导大众创新的普惠性方向。全年42个取得科技创新券补助对象中,无个人或创业团队,规下企业仅9家。二是政策补助落地周期过长,激励效果不佳。科技创新券从申领到兑现的流程周期,最长需1年,与“项目完成即时兑付”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4.国有企业改革需持续深化。部分经营性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市交通物流公司自营货运业务不断萎缩,近三年已全面停止运营;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货运量不足亏损严重,2016年至2018年账面亏损3005.78万元。企业人力成本负担过大,管理能力不强,市交通集团在编职工过剩且老龄化严重,在职人员在编不在岗、待遇福利不统一、激励统筹机制缺失等问题突出;市广播电视台和下属广告公司人力成本增长迅速,2018年经营净亏损4426.64万元,较2016年增加2250.15万元,亏损年均增长42.61%,资金缺口主要依赖贷款解决。

5.奖励补助政策制定执行把关不严。市环创中心存在对企业奖励政策认定标准缺乏、兑现审核不严、持续经营激励机制缺乏和基础资料管理不善等问题。原市农业局对“四统一”服务规模经营补助和有机肥购置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多兑现规模经营补助和有机肥使用补助情况,分别涉及资金45.88万元和2.37万元;下属原畜牧兽医站实施的两个科技项目,经费下拨协作企业负责人使用,未设账核算,涉及资金14万元。市残联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资金81.37万元。坎墩街道对产业孵化基地厂房出租条件设定过于笼统,入驻企业免租期限不一。

四、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一)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18年对2个市级部门、3个镇(街道)、1家直属企业的9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相关4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经责审模式对市环创中心实施了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定责问题共12个,全部为应负领导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坎墩街道融资管理不够科学,大量贷款资金闲置,个别存放9个月以上仍未使用。掌起镇账务处理随意,存在同样业务会计核算前后不一、财务处理不及时、原始凭证缺少、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一等情况。原市农业局2家下属单位有18.75万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市城乡公交公司、市环创中心存款利息违反约定合计少收50.58万元。市交通集团本级及下属4个子公司月均活期存款余额均超100万元,但未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保值增值措施不够到位。

2.资产管理比较薄弱。原市农业局、市交通集团、坎墩街道、长河镇4家单位共103处资产未公开对外招租。原市农业局、坎墩街道、长河镇3家单位共78处资产长期闲置;原市农业局、长河镇各有1处资产被无偿占用。掌起镇、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市公路运输公司3家单位存在房租欠收或纠纷情况,涉及资金540.72万元。市公路运输公司对外班线承包未公开招投标。

3.工程及采购项目实施不够规范。工程未按规定招标,长河镇、市棉种场、市林场3家单位共7项工程存在直接委托或以拆分方式委托施工问题,涉及工程合同价159.45万元。工程管理不规范,掌起镇鹤凤村农民公寓二期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由村出面出具变更联系单,增加工程造价122.36万元;5项工程未按合同完成,多计工程造价21.80万元;6项内容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多计工程造价66万元。市环创中心对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不严,部分工程量未施工到位。市环创中心、坎墩街道、长河镇、市铁路管理处有限公司、市公交公司5家单位的12个服务项目采购,未执行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322.51万元;市公交公司、坎墩街道城北物业公司2家单位各1个货物采购项目,未执行采购程序,涉及资金102.74万元。

4.内控管理不够健全。掌起镇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缺乏绩效考核;镇环卫所农地垃圾清理、环卫工人加班,均无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明细记录,缺乏内部控制,存在风险;掌起镇年均电费支出200余万元,无对应的电表号码、数量等台账登记和管理,电费支出用途、用电责任单位情况不清。长河镇给水站内控管理不完善,待遇发放不规范;镇环卫站内控制度缺失,基础管理薄弱。坎墩街道市场服务中心个别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现金盘点存在差异。市残联信息化管理水平低,残疾人台账登记管理不到位。市环创中心尚未建立真正的单位预算制度,经费支出缺乏计划控制。市交通集团部分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缺少监督保障机制。

(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实施掌起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在相关审计项目中关注了农林环境资源管理落实情况,配合宁波市审计局对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重视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掌起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存在破坏耕地和非法占地未整改到位现象。掌起镇对2018年3月已被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的程某某破坏耕地和非法占地2635平方米的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截至审计日非法建筑物已拆除,但部分被破坏耕地尚未达到复耕要求,罚款也未执收。二是滩涂资源未有效管理。掌起镇拥有的2623亩可养殖海涂地,多年来由养殖户无偿占用,未公开招租。

2.农林环境资源管理存在监管漏洞。一是部分已关停畜禽养殖场存在恢复养殖情况。横河镇、周巷镇、桥头镇和掌起镇共6个享受关停拆迁财政补助的养殖场,存在恢复养殖情况,排泄物污染水源,臭气影响周边村民。二是部分“森林慈溪”建成林后续养护不力。崇寿镇、长河镇和横河镇的3处建成片林,存在退化消失、被破坏用于耕种或工程堆场现象,涉及面积合计35.25亩;长河镇余庵公路东侧有2.11亩生态林被破坏用于耕种。

3.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在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存在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危废申报登记不全、未出台文件明确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未全面组织当地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等问题,审计发现,2016年至2018年,我市共有411家企业通过环保验收,其中356家企业产生工业危废,但在宁波固管平台上进行工业危废申报的企业仅204家;未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既未制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也未制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审核、发放流程。在政府监管方面,存在未对辖区内企业产废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整理、工业危废企业未全部纳入系统管理、联网监控功能未能有效实现等问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部分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贮存管理欠规范等问题。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部分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制定不够完善等问题,部分政策规定受处罚企业不得享受政策优惠,但未明确具体年限;当年度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在政策存续期间内的另外年度享受了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未能发挥环境处罚的惩戒作用。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审核项目实现减量增效防风险要求,法定项目实现增量突破。2018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310项,涉及金额46.37亿元,累计核减工程价款3.13亿元,核减率为6.76%,比上年增加1.25个百分点;实施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项目各1个、调查项目2个,挽回投资损失1000余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不断加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

1.工程量未按实计量。市文化商务区创意水街和商务中心两个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对工程联系单中的工程量变化把关不严,实体项目有多个小项存在计量错误情况,审计根据现场踏勘按实计量,分别核减价款1022.08万元和781.07万元。

2.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不规范。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市文化商务区公共停车库(二期),因材料价格、规格、数量签证不规范,分别核减价款431.99万元和62.70万元。

3.虚报设计费和工程量。市文化商务区10KV电缆排管将不应计入且已另行支付的设计费计入工程结算价款,涉及金额135.42万元;太屺3#地块商务楼(暂名),经审计现场踏勘,发现虚报未施工工程量,涉及价款124.26万元。

4.现场管理不规范。新马潭路江(商品市场园区段)拓疏绿化工程,存在现场监理人员缺岗或随意调换、现场签证不规范、对监理和施工单位人员未进行考勤等问题。

(二)部分小额投资项目预结算质量有待提高。

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抽查187个预算项目,有21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矛盾等问题,涉及预算金额322.22万元;5个工程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预算虚高23.06万元;3个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欠规范,依据不足。

2.结算审核质量有待提高。抽查26个项目,有11个存在未按实计量、未出具取消项目的变更联系单等问题,多支付工程款22.40万元。

(三)土地征收资产评估委托管理不规范。2012年至2018年,白沙路街道4个限额以上资产评估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涉及评估费90.76万元;有8个项目评估费为省物价局原定收费标准的5.80倍。

(四)新潮塘板块安置房工程竣工决算不规范。

1.同一地块重复支出征地费用。2011年8月、2012年6月,市海虹公司就同一地块分别与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分别支付征地费6.42万元、7.61万元。

2.监理合同未及时考核。工程监理存在不真实记录施工情况的问题,市海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对监理公司处以罚金。

3.未及时收回临时用水安装费。2013年3月,市海虹公司预付市管道安装公司临时用水安装费7万元,未及时收回。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和资产权证问题突出。抽查全市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2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造价合计44.48亿元,有27个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占比93.10%;有26个项目未办理资产权证,项目占比89.66%。

六、审计整改和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一)审计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18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有关审计报告、专报上批示38件次,通过“市两办”督查等方式,有力推进了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至去年10月底,已收回各类资金6.51亿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底,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16家单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22个问题进行再整改、再落实;市府办发文督办后,16家责任单位共整改各类资金3744.85万元,其中收缴资金3600.15万元、核减资金或扣减补助63.63万元、清退企业押金81.07万元,成效显著。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部分已有了初步整改结果,多数问题还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之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要求,适时进行专门报告。

(二)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2018年度,市审计局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起,其中向纪委(监委)移送8起,向主管部门移送4起,向镇级党委政府移送4起。目前,有关部门已处理13人,其中刑事处理1人,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减考核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其他处理7人,提醒谈话及书面检讨2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286.96万元。

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征地补偿中廉政风险突出。主要存在抢种抢栽、虚假评估、骗取补偿款、发放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存在受贿索贿现象。二是政策补助中失职失责。主要是有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补助审核把关不严,疏于监管,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相关主体以虚假项目、虚假资料骗取补助资金。三是失业基金和社保补贴存在漏洞。主要是部分人员以开具虚假失业证明、瞒报就业事实等方式,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冒领社保补贴。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照建设现代财经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尚有较大空间,一些基础性工作需不断强化,改革措施要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机制要继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约束管控需同步发力。

(一)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认真排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有力推动财政政策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于科技进步、万众创新,有力促进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有为担当。

(二)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措施加大财政资金压减统筹力度,健全预算项目执行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管,增强执行预算的严肃性。及时清理、整合财政存量资金和沉淀资金,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监管,加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绩效。

(三)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强力推进政府特定资产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主管责任,落实监督机制,推进目标实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合力,不断打通资产整合配置执行堵点,实现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应有效益。

(四)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工程建设单位要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等重要关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造价虚假、损失浪费、质量安全隐患等重大管理漏洞的,要加大追责处罚力度。要厘清责任,压实担子,推进已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决算和资产权证办理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自觉地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审计的最高准则,认真贯彻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为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加快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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