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苗利波等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12-17 阅读: 926

(2019年5月24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苗利波等17名代表因岗位变动和工作需要,李兴达等2名代表因到退休年龄,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苗利波、房伟迪、王海寅、沈维江、余银国、王建成、夏赟、王晓引、龚银达、罗国平、陈天和、华长育、史立权、陈伟凯、李兴达、冯凯、诸志康、吴武忠、黄佰银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29867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