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 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12-17 阅读: 844

2019年5月24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344号),经宁波市政府批准,宁波市下达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12亿元(一般债务限额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2018年底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及债务风险等因素,确定2019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12亿元(一般债务限额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亿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程序,2019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将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地方政府债务。

二、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情况

1.发行额度。按照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我市拟根据政府债务限额,由宁波市代发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拟于2019年7月份发行)。

2. 本次政府债券期限结构、债券利率按实际发行执行。

3.资金使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具体项目为慈溪市水利局实施的慈溪市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陆中湾至水云浦)。

(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初,因发行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安排及我市额度尚未明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预算中,未包括我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现拟安排新增债券收入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收入2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债券资金支出安排市本级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

新增政府债券支出列报“城乡社区支出”下相应的“款”、“项”级科目。具体用于:

慈溪市水利局2亿元,债务项目为慈溪市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陆中湾至水云浦)。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67.07亿元调整为69.07亿元,增加2亿元;同时,增加市本级支出2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67.07亿元调整为69.07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将切实加强对有关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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