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2019-12-17 阅读: 12774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志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楼雪聪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周阳,市政协副主席许文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夏文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办事机构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崇寿镇、长河镇、庵东镇、周巷镇人大负责人,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9年慈溪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四、审议并通过周阳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王炜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

励映忠为慈溪市副市长;决定免去马焕勇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励映忠的慈溪市商务局局长职务,何建立的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毛群谊的慈溪市规划局局长职务,沈均达的慈溪市农业局局长职务,方向明的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职务,史国建的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叶钊君的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郑松华的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监察委员会胡志安副主任受胡文汉代主任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陈海军为慈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胡军朝的慈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夏文俊院长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徐冬云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胡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徐文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徐斌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李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蒋君亚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方波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唐志伟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许越骋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魏燕华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房赤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张小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孙红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沈晓东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许琴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王治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黄文琼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方波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胡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孙红莲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徐斌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李骏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徐文源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黄文琼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许越骋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唐志伟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治军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张琪琦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张小玲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许琴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马红伟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魏燕华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沈晓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王传亭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沈建锋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检察院王春媛检察长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免去于俊峰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胡伟东、黄建明、李建军、孙淑泽、张亮、江海良、庄国民、王信琼、包哈达、李林志、杨耀立、陈小爽、叶莹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听取和审议苗利波等的辞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苗利波等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宪法宣誓。

七、孙百南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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