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内设机构改革和中层干部选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是科学谋划,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根据省委相关要求,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业务机构,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后,该院内设机构共12个,包括办公室、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检务保障部和政治部。
二是统筹实施,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坚持内设机构改革与中层干部选聘同步进行,确保人岗相适。机构改革后,普通干警岗位实行双向选择制,通过谈心谈话主动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为其合理规划职业生涯,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三是提振信心,充分释放改革动能。增加办公室、政治部等综合部门的中层职数,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渠道,充分保障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待遇。同时在完善员额遴选、退出机制上下功夫,为检察官助理等检察辅助人员的成长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市检察院 姚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