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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就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2019-09-06 阅读: 1511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前教育专项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专题询问会,并结合前期调研、专题视察和专题询问情况,就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现提出四方面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教育职能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提早谋划完善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把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关和验收关,重视幼儿园的产权移交工作。

二是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办园招生覆盖率,完善优质公办园价格核定体系,努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三是重点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完善民办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教师培训体系,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监管力度。强化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胡方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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