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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慈溪市财政决算的审议意见
2019-08-13 阅读: 22687

(2019年8月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7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国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俞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本次“同级审”报告内容详实,揭示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同时指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目标不够科学细化,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衔接不够紧密;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反映不够充分;国有资产、社保资金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决算水平。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的影响,提高财政收入预算的准确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区域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根据财力状况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继续深化“零基”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改进预决算编报,强化决算结果运用,实现决算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应用。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约束,严格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对于确需调整的预算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切实杜绝部门预算“二次分配”现象。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优化整合专项支出,清理规范政策性支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效益考核指标体系。

二、树立绩效理念,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上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导向,增强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多体现政策实施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相挂钩机制,积极运用绩效评价手段取消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专项支出,统筹整合投向领域相同、使用方向相近的专项支出,切实解决部分项目重复交叉设置、资金分配碎片化、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高度关注部分社保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基金风险,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按照市人大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议,严格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解决政府资产管理中的各项问题。

三、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市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高度关注重大项目实施、重点工作推进、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关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揭示制约改革推进的堵点和障碍,促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关注财政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核查,提高整改实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2019年11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主送:市政府。

抄送:市委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

办事处。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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