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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的公告
2019-07-30 阅读: 20892

为进一步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根据监督法规定和《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推进美丽乡村升级提质工作情况;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方法步骤:专项工作评议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1月中旬结束,分准备、调查、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视察检查、学习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欢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19年8月25日前对政府及其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将意见建议寄至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15300,信封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ixirenda@126.com。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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