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慈溪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并将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29日
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
检察院,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
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
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