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寿镇人大把提升代表活动质量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活动各项机制,通过“三定”提升活动实效。
一是定“目标”。 要求各代表小组根据镇人大主席团年度活动安排制定各代表小组工作计划,主动开展代表活动。各小组需结合辖区内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和主题接待等活动。
二是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代表小组及组内代表开展活动的标准要求。各代表小组须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每季活动不得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活动代表的参加率需达到80%以上,每个代表每年参加小组活动的次数需达三次以上。活动中,要求每位代表认真填写活动笔记,各代表小组将每次活动情况记录于代表小组活动记录本。
三是定“评比”。各代表小组自行安排每季度活动,在明确活动主题等“大方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的主观能动性,自行确定活动形式、地点以及时间等,借此强化代表小组活动积极性和灵活性。根据代表履职积分情况,各代表小组每年评选先进代表2名,促进代表活动从履职形式向实际成果转化。
(崇寿镇人大 徐利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