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许可对慈溪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潘省办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2019-05-29 阅读: 1019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4日,我局在统一行动中抓获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潘省办,经身份核查其系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潘省办涉嫌犯罪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潘省办,男,45岁,群众,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单位系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公司,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孙塘新村43号楼302室,居民身份证号为:330222197404072519。

二、基本犯罪事实

2015年至2017年间,犯罪嫌疑人潘省办利用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公司名义在慈溪、杭州湾新区等地多次采用“软暴力”的方式进行讨债(潘省办为该公司法人代表),雇佣他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行为,该行为已经在一定区域、行业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

三、处理意见

因犯罪嫌疑人潘省办系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请许可对潘省办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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