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05-29 阅读: 954

市人大常委会:

   去年9月收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认真研究分析审议意见,召集各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协调,明确整改方向,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努力使审议意见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真空”“多头”现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是工作的痛点、难点。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制定《慈溪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在全宁波大市范围内率先明确内河非通航水域水上交通(活动)安全监管问题,减少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人大专题询问后,我市从以下三个方面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完善:一是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在宁波各区县(市)率先发文调整了部分市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市长增加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增加分管市安全监管局,并明确各副市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在《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各镇(街道)党(工)委分管平安建设的副书记(党委或党工委委员)是安全生产综合分管负责人”。去年10月,全市18个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全部调整到位。二是指导措施进一步完善。出台《慈溪市政府月度重点工作交流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列入“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10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必交流内容,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步建议,市领导点评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市政府班子成员、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及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去年9月以来,对区域风险评估工作、基层“两网融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多次进行了汇报交流。针对慈溪市建设领域及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态势,在市政府月度工作交流会后,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了上述两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三是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深化我市安全生产“1+7”责任体系建设,制定《慈溪市安委办日常工作制度》,推动市安委办、专委办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市安委办联系服务工作制度,成立联系服务工作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各分管领导任联系人,负责与各专委会、专委办及专委会主要成员单位日常对口联系服务,开展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工作指导、协调支持、提醒建议、宣传推广等工作。下步,我市要聚焦安全生产监管主业,积极适应应急救援管理新职能转变,科学统筹谋划我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大安全、大应急格局。

二、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持续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市、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融入基层治理网格。去年8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进网入企”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培训22次180人、召开专题座谈会21次、参加座谈156人、收集意见建议40条、开展网格走访57次、发现问题15个;12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网格拉练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推动平安慈溪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持续推进依法治安。全域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建立市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去年9月以来,相继组织开展“铸安三号”“铸安四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735起、行政处罚651次、罚款979.76万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指标均居宁波各区县(市)第一。三是持续推进专项治理。部署开展“压事故、保平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突出工业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工程和城乡危旧房五大领域,重点消除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决战六十天,奋力保平安”专项攻坚行动,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风险管控、监管执法、基础排查、岁末年初重点行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以及排查举报投诉等六方面攻坚任务,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不完善、监管执法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下步,我市将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强势执法、严格监管,提升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水平。

三、抓好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突出问题监管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工矿商贸领域,深入开展“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等活动,落实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道路交通领域,扎实推进“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五大行动、“三车”整治等专项活动。消防领域,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提升工程。下步,我市将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城市燃气、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集中整治逐步转为常态化监管,注重由过程治理、灾害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为主转变,保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四、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一是多措并举将隐患防治挺在事故前面。积极推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领域、镇级全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实效,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统筹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印发《慈溪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慈溪市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积极研究灾害事故处置对策,努力提高自身救援与科学决策能力。依托以公安110为平台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处置规范高效,去年共处理110应急联动指令114条。为进一步检验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去年11月,我市组织开展2018年慈溪市加油站失火事故和反恐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也分别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下步,我市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

特此报告。


附件: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的整

改落实情况

附件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

一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特种设备监管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现有登记在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480家、特种设备总量30407台,其中电梯13416台、简易升降机3363台;登记备案塔吊308台、施工电梯101台、物料提升机166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市每年抽取使用单位总数的近10%(2018年共计951家)作为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对象,并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电梯、升降机等特种设备问题相对突出的情况,市场监管及住建部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坚持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一)强化公共集聚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使用15年以上“老旧小区电梯”、投诉举报多、隐患多、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电梯为重点,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累计检查重点场所电梯650余台,查处电梯维保违法违规行为6起、罚没款8.6万元;提升维保能力和应急水平,组织参加宁波市首届电梯维修工职业技能大赛,提升电梯维修队伍专业技能。推进电梯安全“七进”活动,倡导安全文明乘梯。依托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提升电梯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去年10月,在保利购物中心组织开展电梯困人和故障应急救援演练,增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能力。针对老旧小区的老旧电梯安全问题逐步显现的情况,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一系列全市电梯依法签约维保单位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下步,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将进一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安全使用五项规范,确保物业小区电梯运维正常,共同探索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方案,缓解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中困难最大的资金问题。(二)强化简易升降机安全监管。去年,我市发生一起土制升降机安全事故后,市场监管部门专门组织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打击取缔“土制升降机”13台,整顿规范“简易升降机”2500余台。同时,组织开展超期特种设备集中清理、停用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门式起重机专项整治,累计清理超期设备184台、核查停用设备374台、检查121家使用单位的起重机设备160台、消除安全隐患93起,累计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0起,罚没款180万,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起。(三)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人大专题询问后,市住建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2次、日常巡查267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55份、停工通知单48份,全市通报批评单位17家,努力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动态监管,对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及核销,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加强全市69个房产项目的监管,有效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组织施工、监理及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源头监管,开展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电工等施工现场人员的专题培训,杜绝无证施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去年以来已处罚项目30个、处罚建设单位18家、施工企业23家、监理单位3家,处罚金额293.9万元。

二、关于中横线危化物品运输的问题。中横线危化物品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优化中横线道路交通设施。市公安局制发《中横线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交通安全提升工程。计划对中横线71处道口进行改造提升,包括灯控路口36处(全部保留),无灯控平面交叉路口26处(拟保留10处、关闭8处、改造8处),行人、非机动车路口9处(拟保留3处、关闭6处);此外,对侧分隔带开口103处进行改造提升(拟保留60处、关闭43处)。目前,中横线桥三路口、坎墩街道办事处西侧路口2处样板路口已完成改造;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慈溪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对危险品运输从企业资质、运输车辆、安全设施应用、联网联控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监管力度。计划今年实施中横线维修提升工程,总投资约1.82亿元。(二)多措并举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去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慈溪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拟推广镇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平台管理经验,逐步实现电子运单、罐体检测报告、监督检查等信息全国共享。同时,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车辆科学监管,正式启用综合监管平台2.0版本。推进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分别制订出台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指南》《安全风险管控作业指导书》,建立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安全风险辨识制度。(三)科学谋划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和卸货区,强化应急处理工作。目前,我市尚无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门停放场地,由于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由上级政府统一规划,下步我市将积极配合上级做好论证工作。应急处置方面,市消防大队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去年以来我市发生的2起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稳妥的处置。(四)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危化物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对中横线等重点道路的交通管理勤务制度进行优化调整,大幅增加路面警力配比,去年以来共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340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双降”攻坚活动,去年以来共查处无证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56辆次,其他危化品运输违规行为15起,累计罚没款93万元。

三、关于宗教场所安全的问题。针对未经审批的小庵小庙安全监管工作,市民族宗教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一)明确监管责任。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规定: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未批准场所(小庵小庙)管理的主体责任为所在镇(街道),市民族宗教局在上级民宗部门相关工作意见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镇(街道)、村(社区)对未登记场所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将未登记场所按照批准登记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排查,落实整改,并纳入对各镇(街道)的考核。(二)落实管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排摸辖区内未登记场所数量和基本情况,根据每个场所以往举行活动的情况,将每年传统香期活动日期等情况上报镇村备案,以此来固化活动次数和人员规模并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相关制度。(三)推进未经审批场所的合理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通过保留、合并、改用、拆除等方式,甄别分类,综合施策,对符合登记编号要求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按省里的规定予以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目前已登记编号民间信仰点7处。对一个村有多个民间信仰场所的,进行拆除、合并或改作他用;对无法拆除又不能合并或改作他用的,纳入镇村管理,逐步压缩未批准场所存量。(四)纳入全科网格管理。主动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沟通,要求将全市宗教场所纳入全科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并要求各镇(街道)将未登记场所一并纳入宗教事务管理网格片区,做到市域全覆盖、无缝隙。同时,依托基层全科网格管理组织体系,发挥各村(社区)和谐促进会下属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作用,积极吸收1541名原和促会成员充实到网格管理和巡查信息员队伍当中。同时,邀请村(社区)老干部、信教群众骨干、志愿者组成义务管理小分队,实现专门与义务巡查在时间、空间上互补,进一步增强未登记场所安全监管力量。

四、关于危化产业布局的问题。根据《宁波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宁波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我市产业链的需要,确定在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设立化工集中区,四址范围为:东至十塘横江,西至九塘横江,南至慈东河(与镇海交接处),北至金园大道附近(实际边界尚没有道路)。去年6月,我市再次明确我市化工发展定位为限制发展,原则上只用于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不新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项目。但由于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尚未调整到位,近期实施可能性不大。

五、关于瓶装燃气安全的问题。(一)积极推进换瓶设点工作。2017年底,我市正式启动慈溪市瓶装液化气气瓶信息化工作,至去年6月底完成了气瓶信息化工作阶段性目标,保证出站气瓶均为自有产权气瓶。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信息化气瓶57.2万个,自有产权气瓶置换用户数36万户,完成充装秤改造26台。同时,结合气瓶信息化工作,在全市开展规范设点工作,已设置合规的瓶装燃气供应点共32个,剩余9个仍在申报或审核阶段。为保障规范供应点的顺利运行,市煤气公司在已有6辆危化品运输车的基础上,计划扩充到10辆,并结合供应点布点工作,逐步建立储配站—供应点—配送工三级配送体系和以瓶换瓶的配送机制。抓好供应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积极开展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宣传,更方便、更安全地提供服务。(二)联动执法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农合联执委会(市煤气公司),从去年6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瓶装燃气跨区域经营、非法运输和非法供应点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在各辖区内开展网格化巡查和非法燃气供应点专项排查行动。截止目前,市级部门共开展专项联合行动9次、专项督查2次,各镇(街道)共计开展专项检查12次;查扣违法瓶装液化气运输车辆11辆,查处瓶装燃气违法供应点20个,城管立案20件,作出处罚决定9件,处罚金额14.16万元,行政处理12人。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完善瓶装燃气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现场设点联合检查,查处非法运输、跨区域经营等违法行为,形成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探索执法职能下沉机制,将部分瓶装燃气市级职能下放到镇(街道),实现属地快速联动处置。(三)加强瓶装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取缔存在严重燃气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应强烈、矛盾突出的小餐饮。各镇(街道)共检查餐饮场所953家,发现隐患248条,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为做好工业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市住建局主动出击积极打击跨区域经营行为,切断外来气源,督促煤气公司做好工业企业瓶装燃气实名制工作,同步开展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工作,推广智能角阀钢瓶应用,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密度,有效防止工业企业瓶装燃气事故。(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悬挂横幅、专题培训、现场咨询、发放手册等方式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对部分偏远地区、信息闭塞的地区进行瓶装液化气气瓶信息化工作宣传,并以村为单位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同时开展软管优惠更换活动,大大降低液化气泄漏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五)不断推进燃气管线建设。继续扩大管道天然气的覆盖范围,管线已延伸至全市各镇工业区主要道路,并且在新浦、观海卫、掌起三个镇落实完成管网互联互通建设,为全市供气压力稳定提供保障。截止目前已建设管网974公里,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1601万方(包括向杭州湾转供7837万方)。另外,浒崇公路(永安路—崇寿大道)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已完工,慈溪市中横线(东三环—陆中湾江)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目前已完成东三环—新城大道段,预计于2019年中旬完成全线工程。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积极推进慈溪市域次高压管道燃气工程,配合杭州湾引水工程同步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六、关于镇级安全监管力量整合的问题。针对市人大提出的小餐饮、小足浴、小旅馆等商贸服务型行业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市安委办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借助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东风,于去年9月17日与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通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基层网格。(一)建立组织体系。全市各镇(街道)安监所,主要监管规上工业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船舶制造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各村(社区)村干部兼职担任安全生产协管员,负责与镇(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和上传下达任务,协调村(社区)各网格间安全生产事项,指导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开展工作;各网格的专职网格员定期巡查规下工业企业、小足浴、小餐饮、小旅馆、小店铺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问题逐级提交村(社区)、镇(街道)、市级部门处置。上述安全生产工作均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工作范畴。(二)安全巡查全覆盖。基层专职网格员、协管员、安监所依据“三定”“三查”工作要求,对目前工商登记在册的16.19万家(动态变化)商事主体进行定点、定位、定类、筛查、普查、检查,剔除僵尸、空壳单位,余下10.1万余家(动态变化)包括小足浴、小餐饮、小旅馆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均纳入日常网格巡查范围。下步,一是抓培训,市安委办将重点培训专职网格员、安全生产协管员,提高其安全生产巡查、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抓拉练,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网格拉练活动,确保网格巡查实效。三是抓落实,在《慈溪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镇级安全监管力量工作职责基础上,市安委办将继续督促各行业部门、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履职到位。四是抓考核,制定合理的绩效奖励制度,完善“两网融合”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在基层网格治理工作中的考核比例,充分调动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巡查的积极性。

七、关于消防安全的问题。(一)合用场所整治方面2015年,全市经过为期半年的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长效工作机制没有形成,合用场所整治有所反弹。针对这一现象,特别是自人大审议以来,市消安办出台《关于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我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沿街商铺7291家,发现合用场所2598家,督促整改隐患1325家,搬离人员307人,实施技术改造510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清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消防生命通道建设方面,在往年开展消防生命通道建设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强度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标准,扎实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行业场所44348家,整改完成17877家;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桩2410座,建设微型消防站387家,安装简易喷淋286家(居住出租房),安装烟感报警器54170个,安装消防远程监控系统212家;开展培训演练1492次、消防“七进”宣传12546次,张贴宣传海报、安全警示标语34447份。自人大审议以来,市消安办针对我市部分区域存在消防生命通道受违章搭建影响不畅这一现象,通过利用无人机空中拍摄并予以曝光、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手段,进一步打通消防逃生通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3万余平方米,技术改造54家。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502起,同比下降16.5%。(三)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消防安全方面,去年1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前期排查,全市共有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114幢,目前已有41幢改建公寓楼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其他正在整改中。(四)配置远程供水消防车方面,我市的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没有按规划要求完成。2018年发生五起工业厂房火灾事故,均调动了其他县市的消防远程供水系统进行增援,因为供水源跟不上,延误了几次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购置消防远程供水系统迫在眉睫,更是增强我市消防战斗力的实际需要,为此市财政部门将适时安排购买远程供水消防车。此外,为进一步强化市消安办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职能,去年10月29日,市府办召开消安办实体化运作有关事宜协调会,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市消安办实体化运作有关事宜,决定在市消安办原有1名民警2名辅警实体化运作的基础上,从教育、民宗、民政、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文广、卫生卫计、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和供电等市消安委成员单位分批抽调工作人员进驻市消安办全日制集中办公。

八、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市安监部门始终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进一步强化:(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去年9月份以来,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824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843名、特种作业人员1418名、其他从业人员26700名。(二)开展风险分级管控,突出企业基础管理。通过分类实施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位一体”基础建设。去年已在涉氨制冷、喷涂漆、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冶金等“三场所两企业”有效推进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共辨识排摸企业风险7118个,企业制订风险监管措施6857条。(三)综合安全监管措施,推动企业自主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倒逼企业由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转变。充分利用好各类涉企政策等激励约束措施,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固本强基各项工作措施。市安办、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联合出台《2018年度慈溪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作用和保险社会管理功能。

九、关于农村危房的问题。(一)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督促解危力度。2017年、2018年分别完成农房解危2442幢、1096幢,两年基本完成C、D级危房和市级管控B级房屋的解危工作。在解危方式上逐步降低以腾空方式解危的比例,提高解危质量,全市清单内危房腾空率从2018年初的80%,降低到20.8%。(二)进一步健全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体系。为完善全市农房安全状况基础信息,开展农房第二次调查登记工作。印发《关于慈溪市城镇房屋、农村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情况通报》,在工作群内通报25次,召开城建办主任会议1次,工作群督促9次。至去年11月底已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共完成省农房系统内农房建档284181幢,总建筑面积5207万平方米,建档数量在宁波范围内排名第一;进一步健全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农房安全员、片区监管员和镇(街道)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专职干部三级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房使用安全常态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镇(街道)已配备房屋安全员1792人。同时依托“两网融合”工作,促使我市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更加坚实可靠;进一步健全农村房屋专业化动态监测机制,依托第三方专业动态监测公司的力量,弥补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短板,解决危险点较多的B级农房的监管问题,目前全市已有3545幢农房纳入专业化动态监测范围;去年12月,对全市农村住宅房屋投保农房倒塌人员伤亡救助保险,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救助水平。(三)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去年,组织各类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2次,参训人员1225人次;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次,参训农村建筑工匠454名。去年10月份,在峙山公园举办了大型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活动。下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完善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健全农房动态监管制度,确保所有房屋使用安全都处于可控状态;积极推进危险点较多的B级农房及新发现的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并列入对各镇(街道)的年度考核,进一步保障我市农村房屋使用安全。

十、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与消防安全的问题。(一)强化源头把控。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主体以及配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分门别类建立企业花名册。目前,我市共有获批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2家,许可证取消后拟转CCC认证的企业预计3家,其余9家将转行;配件生产企业32家,经营兼营维修单位315家,单纯维修单位497家。今年4月1日新标准实施后,根据转CCC认证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严禁不符合CCC认证要求的产品出厂,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二)做好注册登记。市公安局加快做好对已销售但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公告》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自今年4月1日起,将依法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加强路面查处。自今年4月15日起,将对纳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按新国标进行注册登记。(三)是规范停放管理。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市公安局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资源,做到应划尽划,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去年9月份以来共漆划非机动车位4000余个。(四)开展专项治理。去年11月5日,市道交安办印发《全市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强化电动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开展电动车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现场执法整治等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五)加大违法查处。市公安局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去年9月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4.3万余起,同比上升14.5%。(六)深化宣传教育。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政府推动、警企联动、志愿劝导,深入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周巷、桥头、匡堰、横河等地相继组织“戴好头盔,平安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去年9月份以来,共发动75家规上企业为员工免费购置25000余顶头盔,开展交通安全“大巡播”110场,志愿劝导活动18次,发放宣传折页3万份,各类媒体发布主题信息60篇,受教育群众5万人次。(七)推进充电桩建设。根据《慈溪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消防大队积极会同市安监、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提升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的预防、扑救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去年以来,全市共新增电动车集中充电桩2410座,11178充电口,办理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行政案件658起,有效遏制了因电瓶车违规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推广电瓶车充电桩的应用。

十一、关于部分市场监管责任明确的问题。市安办《关于明确我市各类市场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对我市市场监管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市场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是各镇(街道),行业安全管理的责任是商务部门,安监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公安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分别承担市场消防安全监管、房屋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能,市场监管部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市政府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对大型商贸综合体及乡镇农贸市场安全监管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初步考虑行业监管职责归口到市商务局,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其中,大型商贸综合体以行业监管为主,其他商市场以属地监管为主,各职能部门参与。同时,针对大型商贸综合体安全监管复杂性,积极引入社会化服务。

十二、关于货车超限运输的问题。(一)强化路面治超。坚持集中整治、日常检查、错时检查相结合,开展“铁腕”系列治超专项行动,去年10月份,组织在龙西线、芦庵线等主要路段设卡点重点对非现场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加强对货运车辆滴、洒、抛、冒等污染公路行为的查处;11月份,主要针对市民反响较多的樟新线、七塘公路加强巡查,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14人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46辆,查处并恢复非法改装车辆14辆。(二)推进科技治超。我市目前共建成投用14套电子治超监控设备,加大临时遮挡车辆号牌逃避处罚力度,营造路面严管高压态势,共查处非现场执法2929起。(三)加强源头管理。深入山塘、矿山、沙场等源头单位进行宣传、约谈,建立详细台账资料,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排查,慈溪市交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慈溪华盛矿业有限公司、慈溪市开石建材有限公司和慈溪市润立石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被列为第一批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四)严打非法改装。建立完善交警、巡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种参与联勤,形成整治打击合力。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推行“重点区域+核心查控区+观察哨”模式,开展执勤设卡,查控涉牌、非法改装车辆。对路面查获的非法改装车,严肃查处并强化车籍地源头管理,共查处并恢复非法改装拼装车辆119辆。

十三、关于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问题。我市深入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一)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暂行规定》,将此类作业提升至类特种作业进行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去年9月份,市安监局分5组对18个镇(街道)的53家有限空间涉业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并整改隐患23条,对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二)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摸出的151家有限空间企业进行“一企一档”定点监管,要求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到位”(即报告制度到位、审批制度到位、旁站监理(护)到位、教育培训到位、设备设施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三)建立培训基地,投资400多万元在市水务集团建设有限空间实操基地。去年10月份正式运营以来,该基地已累计培训300余人次。11月,市水务集团举办了有限空间规范作业演示观摩会,参会对象包括镇(街道)排水管理人员共计80余人,提升了有限空间专业操作意识,为下步实操训练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开展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协管员和排水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乡镇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四)培育专业化公司,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服务外包。从去年9月份开始,在掌起镇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推广有限空间专业化作业,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五)落实有限空间风控措施。去年11月16日,市安监局组织对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及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截止目前,全市151家企业已基本完成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累计排查发现一般及以上风险6000余条,提出管控措施1150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有限空间涉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六)要求接入市排水公司污水主管的新建工程必须召开管线接入协调会,拟订有限空间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去年9月份以来,市住建局已累计组织人员赴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现场3次,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流程,严格落实气体采样检测、劳动防护及应急救援等措施,予以签字确认,并指导市排水公司合理安排泵站调度,确保污水不流入有限空间作业点。另外,市排水公司去年已累计有限空间作业备案40余份,每份备案中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十四、关于环卫工人安全的问题。(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针对环卫作业车辆安全、道路保洁作业规范、环卫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分批分层对全市环卫工人开展环卫安全教育培训,去年9月以来,累计开展相关安全培训12次,通过培训教育,切实增强环卫工人安全意识。(二)加大环卫作业安全督查力度。加大检查频率,对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要求各环卫所认真执行《慈溪市镇村环卫作业质量标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穿戴有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和安全帽,在车行道作业时按车行线逆向(面向来车)保洁,在机械作业时做好车辆的例行安全检查,并开启警示灯。去年9月以来,已累计开展各地环卫检查18次,对环卫作业不规范行为予以及时纠正。(三)指导各地加大环卫投入力度。要求各镇(街道)增加道路清扫设备数量,扩大机械清扫范围,降低人力清扫次数,以减少车行道人力清扫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加大环卫作业意外险投保力度,从督查的情况看,目前各镇(街道)都对环卫工人参保了意外伤害险或社会工伤险。下步,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完善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建立分级分类环卫安全作业体系,探索环卫车辆、环卫设备警示标志,提高台风、下雪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深化环卫工人勤务改革,科学安排环卫工人作业时间,减少作业交通隐患。二是加大环卫投入力度。指导各镇(街道)加大环卫经费投入力度,特别是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机械清扫逐步从主干道向次要道路延伸,减少环卫人力投入。同时,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加大环卫工人社会保险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环卫工人医疗保险配置率,提高对环卫工人的关爱度。三是加大环卫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为环卫工人发声呐喊,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环卫工人,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乱丢垃圾,为他们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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