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由于工作岗位变动,王海寅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慈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海寅提出的辞去慈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