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05-29 阅读: 931

2019年3月28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副市长 周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就2018年度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18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依规治污染、抓减排、保安全、促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PM2.5年平均浓度为38 μg/m3,同比下降5.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6.2%,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年无严重污染天气。综合污染指数为4.38,同比下降0.11。PM10、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1%、6.7%、21.4%和3.8%。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地表水水质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20个监测断面中有3个断面水质好转,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9%、3.8%。全市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或以上标准,其中梅湖、邵岙湖水质连续三年达到Ⅰ类,上林湖等6个湖库水质连续三年达到Ⅱ类。近岸海域2个监测点位均为劣四类海水,与2017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对275个土壤样品和25个农产品协同样实验室检测,40家重点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表明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去年均有所改善,其中区域声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4.6分贝,夜间为44.9分贝,均属“较好”水平;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均值69.2分贝,属“较好”水平,夜间均值61.8分贝,属“一般”水平。

(五)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进一步提升,全年新增平原绿化2000亩,山地林相优化500亩,抚育中幼林1500亩,林木蓄积量增加3万平方米,新植珍贵树11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1%。

(六)环境安全风险状况。全年受理环境信访3928件,同比下降34%,均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全年未发生环境应急响应事件、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二、关于环境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降至38μg/m3以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4.5%、2.7%、5%和5%;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降低4.14%、7.15%。

围绕目标,我市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上述约束性指标均完成任务(PM2.5年均浓度为38μg/m3,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种主要污染物预计减排分别为5.9%,2.7%、6.0%、5.8%,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预计降低5%、8.79%,均超额完成)。一年来,主要抓好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迎难而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治水提升战。全年累计投入治水资金22.3亿元。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基本完成,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周巷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涉水重点排污企业“门户管理”130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5个,“河湖库塘”清淤150万方,关闭畜禽养殖场27家,改造农村公厕840座。2017年创建的4个镇(街道)和2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通过宁波复查并成功命名,2018年完成9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扬尘和涉气行业整治,建立大气保障联席会议、督查等工作机制,城区大气保障现场检查1200人次。完成VOCs治理三年目标,整治橡胶制品加工和喷涂漆企业1060家,其中取缔关停613家。开展污染源普查,完成2.4万家(个)企业(污染源)的专网录入,完成率为100%。完成涉环保问题单位大排查,累计1.5万余家。三是打好治土治废攻坚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年度详查任务,40家重点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危废利用处置项目3个,新增年处置利用能力10万吨。推进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建成宁波新泽环保固废收集中心。完成中科众茂垃圾焚烧发电厂3台炉排炉提标改造工程。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完善机制,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制定《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首次将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镇(街道)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生态投入增长机制,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4.7亿元,同比增长2.94%。制定出台《慈溪市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龙山等8个镇(街道)试点开展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探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掌起镇完成试点。对1起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案件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三)保护优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推进生态环保红线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深度融合,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基本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定期开展5座饮用水源水库的蓝藻预警监测,建成上林湖等6座水库隔离护栏7100米。全市杨梅栽培面积总体保持在8.2万亩以内。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建设,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创建,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8平方公里,建设绿色矿山3个。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年累计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2200余家。大力推进4个小微企业园建设,预计可入驻企业300家。严格落实能源“双控”措施,严禁新建(改建)35蒸吨/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建天然气管网154公里,2018年管道天然气供应量1.5亿方,同比增加32%。三是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慈东滨海区循环化改造,申报浙江省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实施节能改造项目110余个,可节约能耗1.5万吨标煤。发展绿色交通,更新公交车4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33辆,占比73.3%。

(四)巩固长效,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一是不折不扣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市6项个性问题按期完成整改,151件交办信访件基本整改到位。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96件信访件和下沉交办问题均按时办结,15个反馈问题整改按计划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督察组交办我市上林湖隔离栅问题和柴油机动船等8个清单外问题,均按时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探索环保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美丽慈溪建设全民参与环保长效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起“投诉受理、整改销号、倒查问责”的闭环体系。全面公开镇(街道)24小时环保投诉举报电话,在慈溪日报公布调处情况6期。增设浒山、逍林、坎墩3个环保分局,建立信访快速处置机制并实现重心下移。三是持之以恒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出台《慈溪市废塑料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慈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深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327件,处罚169件,罚款240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1人。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纵向改善明显,但横向与我市经济体量相类似的区市(如余姚、鄞州)比较,仍排名落后。(从宁波市来看,14个区县(市)PM2.5年均浓度为32μg/m3,余姚为37g/m3、鄞州为34μg/m3,我市和江北区并列宁波倒数第一。从全省来看,58个县级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30μg/m3,我市排名53名,排名后5位的是德清县、长兴县、海宁市、嘉善县和桐乡市。我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指标为PM2.5、PM10和臭氧,主要原因既有北方输入性的影响,也有市域内扬尘、机动车和工业排放的因素,此外,我市南山北海的地理位置扩散条件也较差)同时,部分断面水质还不稳定。二是转型升级虽加速推进,“厂居混杂”现象仍较普遍,小微园区建设成效还不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任重道远(2018年开展的污普调查和涉环保问题单位大排查,累计3.9万余家,而环保部门审批共20500份,其中相当多的企业有多份环评,因此企业有环评手续占比不到50%。前段时间,环保部门排摸了全市1156家规上企业环保手续情况,其中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312家,有环评没有验收的340家,批建不符的29家,也就是说环保手续不到位的占59%)。三是环境基础设施供给,特别是固废处置设施还有缺口。四是公众环保意识和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认真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大力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力争年底通过现场验收。PM2.5年均浓度降至37μg/m3以下。巩固治水剿劣成果,完成3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围绕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力攻坚污染防治。狠抓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全面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3”三年行动方案。一是认真执行市人大水污染防治决议。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管河、护河”责任,推动全域水生态修复。完成3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提升农户接管率,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治理效益。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其中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交付,完成类IV类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周巷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年底完成深处理主体的70%;启动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新建污水管网25公里以上。实施阶段性断面水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水十条”考核断面稳定达标。二是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开展橡胶和喷涂漆行业整治“回头看”,巩固成效。以扬尘治理为重点,深化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督查机制。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镇(街道)大气质量监测体系并建立考核机制。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污染成因分析调研。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对接,争取设立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三是大力推进治土治废工作。积极开展土壤质量调查,健全土壤质量调查评估机制,强化农用地和污染地块的管控。加强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探索开展工业垃圾“门户管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完成餐厨垃圾处置二期工程和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垃圾综合填埋场。

(二)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一是扩大环境容量。推进“森林慈溪”建设,深化“森林城镇”和“千万工程”创建,新增平原绿化3000亩、城市绿道21公里,谋划沿海防护林体系。二是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并严格执行。大力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禁止和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全年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2000家以上,其中涉废气、废水排放的“散乱污”企业500家以上。推动新型小微企业园建设。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80个以上,支持发展屋顶光伏,规划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矿产乱采滥挖行为,注重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治理废弃矿山10处。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促进河网水系环通。开建城区潮塘江排涝二期工程,推动市域南部防洪排涝综合整治。

(三)从严强化环境监管。一是深化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畅通环境举报渠道,健全环境信访闭环处置规程。加强环保执法联动和网格监管体系建设,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强化环保服务,通过规范提升一批、搬迁转型一批、淘汰取缔一批,着力解决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模式,完成9家企业和1个镇(街道)试点工作。深入推进重点排水户“门户管理”及其管理办法实施,将新增排水大户纳入扩面监管。注重运用先进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在线监控数据执法监管的运用。三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合涉环保问题大排查行动,开展分类治理。整治沿海砂场作业点,规划建设中小型普货码头。严格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长效巩固。同时,修订完成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慈溪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态环保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安排。长期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生态环保工作,通过依法监督,有力促进了我市生态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2019年,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进新时代美丽慈溪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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