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在慈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慈溪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慈溪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因2018年预算执行的部分数据尚未最终敲定,相关内容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前仍需补充和完善。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在中共慈溪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部署,不断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424900万元。其中,市级1694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6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77900万元),杭州湾新区17304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调整为3299800万元。其中,市级1701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0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61900万元),杭州湾新区1597900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317675万元,比上年增长14.4%,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市级1708896万元,比上年增长9.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673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63223万元。杭州湾新区1608779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312030万元、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96818万元、营业税地方部分549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91278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8098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419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65451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73685万元、财政专项收入11730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550万元、罚没收入1833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25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47480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23460万元。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67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71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0000万元和转移性收入376098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268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1344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超当年30%部分调入34500万元、调入资金22928万元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434万元),减去出口退税负担等上解支出168519万元,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320442万元。其中,市本级98470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3176万元),各镇335738万元(含市专项转移支付各镇3639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38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64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76399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86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为873358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3176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168万元,比上年增长6.0%,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6%。
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74423万元、国防1378万元、公共安全83428万元、教育135182万元、科学技术320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1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1574万元、节能环保5562万元、城乡社区38560万元、农林水37573万元、交通运输242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06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5832万元、金融102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96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5829万元、住房保障23664万元、其他335万元、债务付息20168万元,街道、市属区14394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支出471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346万元(含街道、市属区39234万元),其中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073万元。
各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28138万元,支出实绩3281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0万元。
2018年,市级合计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201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绩1154306万元,比上年增长6.6%,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6.1%;结转下年支出471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946万元,其中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07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由于部门决算尚未完成,宁波与我市的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和财政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宁波市核准,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00000万元,其中当年新增限额100000万元。2018年市级政府债券收入2231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50000万元(一般债券20000万元、专项债券30000万元)、置换债券收入82900万元(一般债券729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或有债务转化债券收入90200万元。偿还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务本金10769万元,偿付政府债券利息31500万元。截止2018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084411万元,其中,政府债券余额1059437万元(一般债券720902万元、专项债券338535万元)。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3500万元,后因土地出让等收入增减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799900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03831万元,比上年增长40.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
分项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3064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0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5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0951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7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77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47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45076万元。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03831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000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077万元、上年结转39687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上解支出21902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821193万元。其中,市本级71946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0436万元),各镇101733万元(含市专项转移支付各镇408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1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1800万元),后因土地出让等收支增减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690822万元[1](含街道、市属区376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为71946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0436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653045万元,比上年增长25.3%,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0.8%。
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911万元、城乡社区550217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172171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71065万元)、农林水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1万元、其他41506万元、债务付息11332万元,街道、市属区4906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641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373万元)。
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1733万元,支出实绩10015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74万元。
2018年,市级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211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绩753204万元,比上年增长32.0%,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1.7%;结转下年支出67989万元。
[1] 调整预算30000万元的专项债券与上级转移支付重叠,产生重复立项,现已调整。
由于宁波与我市的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中,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万元,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予安排。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56号)文件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08万元,其中30%计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70%计76万元安排用于解决市级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实际执行结果: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完成国有资本预算支出108万元,其中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解决市级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7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041407万元。后根据职工基本养老补缴人数减少等影响,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调整为1030842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099395万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617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3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19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73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927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495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2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061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7700万元、被征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814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982676万元。后受企业退休人数增多、城乡医保就医人次增多等影响,支出增加,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调整为994931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991682万元,比上年增长0.4%,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5353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52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953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6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9039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5506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99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972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1605万元、被征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453万元。
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相抵,预计2018年当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10771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649097万元,年末预计累计滚存结余1756810万元。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3.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分别为123691万元和50424万元,后因土地出让金预算调整和政策变动,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分别调整为167716万元和94074万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161829万元,比上年增长70.9%,完成年度预算的96.5%;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86220万元,比上年增长31.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1.7%。
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相抵,预计2018年当年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结余7560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9013万元,年末预计累计滚存结余134622万元。最终决算结果待决算编审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瞄准“实业兴市”,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优化财税政策供给和资金供给。加快完善财政扶持产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优化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揽子政策,加快制造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进步、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完善拨付流程,全年共兑现落实产业扶持资金====。深化落实人才新政,加大人才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投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引进集聚高端人才。不断探索发展政府产业基金,研究完善工信基金政策体系和管理架构,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政府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省级以下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全年减免各项税费====,办理出口退(免)税====。
2.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宁波关于管控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 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成立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专班,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依法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累计置换存量债务===亿元,积极争取新增债券50000万元。加大扶贫解困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开发民宿、发展旅游、创建园区为导向,建立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投入===资金用于扶持相对经济薄弱村,促进农民增收;投入17193万元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投入====帮扶资金,对贵州安龙、兴仁、衢州常山实施精准扶贫,助推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支持污染防治。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财政统筹投入资金====,大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3.对标“美好生活”,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支持新一轮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支出913297万元,增长5.3%,民生支出占比超过79.1%。促进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301833万元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保障文化活动下基层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力支持重大文化体育赛事活动顺利开展,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待遇,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接纳高校毕业生====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发放创业者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万元。助力打造健康慈溪,出台“健康慈溪2030”行动纲要,实施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和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健康村建设和村卫生室功能提升试点见效。
4.突出“提质增效”,深化财税机制体制改革。财税改革更加深入。贯彻国家税制改革,从1月1日起顺利开征环境保护税,顺利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着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提高对镇级财政运行的保障力度,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加强镇级财政业务指导。预算管理更加精细。深化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推进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系统梳理政策性专项资金;推进预算体系统筹联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3个PPP项目完成采购;出台新一轮国企改革意见,完成国企负责人薪酬制改革和人员调配,新组建市工业投资集团;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推进人大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工作,完成12处非经营性资产注入工作,处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住宅和店铺资产。支出执行更加规范。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重申“三公”“两费”开支标准,持续压缩行政运行经费,市级一般性支出压减5.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下降7.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导向,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全年实施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自评、重点评价和跟踪管理项目121个,试点实施预算与绩效双监控,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加提速。全面实施行政服务中心非税执收、公立学校教育收费和罚没收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征缴,全年累计完成公共支付交易===万笔,金额===万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财政增收困难加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持续,收支平衡压力有增无减;个别项目支出固化、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益不高;多元化筹资渠道不够顺畅,项目支出过度依赖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个别险种支付能力不强,基金可持续性有待增强;部分国有企业历史负担重效益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及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 “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2019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8888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8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0%;上划中央税收收入739000万元。加上杭州湾新区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37491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58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0%。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安排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406500万元、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96000万元、营业税地方部分350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88900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71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300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87650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92000万元、财政专项收入6048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800万元、罚没收入174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67300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6330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体制结算财力1075060万元,其中,市本级76496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32200万元),各镇310100万元。
市本级当年体制结算财力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等9374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0700万元),合计安排支出8587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2.0%。分项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75917万元、国防850万元、公共安全79178万元、教育132044万元、科学技术466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2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9630万元、卫生健康70848万元、节能环保5416万元、城乡社区24098万元、农林水24116万元、交通运输672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75万元、金融27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4493万元、住房保障211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378万元、预备费7500万元、其他24591万元、债务付息25800万元,街道、市属区152900万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77418万元(不包括街道、市属区),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500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9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62万元。另外,教育收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教育支出10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安排支出17323万元。对各镇的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编列在市本级。
各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100万元。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各镇的转移性支出,已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草案前安排支出。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机构改革,现提交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仍按机构改革前的部门机构编制,待我市机构改革到位后,按新部门机构予以部门预算调整。调整后的部门预算原则 上不突破现部门预算安排规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
2019年,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11800万元,比上年实绩负增长11.4%。分项安排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28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649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47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39830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体制结算财力691800万元,其中,市本级670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8000万元),各镇21100万元。
市本级当年体制结算财力全部安排支出6707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5%。分项安排情况:城乡社区597394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281900万元)、其他42506万元、债务付息12800万元,街道、市属区18000万元。另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安排支出481万元。对各镇的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编列在市本级。
各镇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11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2万元,均为利润收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56号)文件规定,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万元,其中30%计4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70%计92万元安排用于解决我市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2019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安排126605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实绩增长27.4%。分项安排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597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4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84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82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68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65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2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12411万元。
2019年,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安排115389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0.0%。分项安排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5053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8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720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337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90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50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6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74930万元。
三、关于2019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推动增收节支,推动财政平衡能力实现新突破。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政策,确保收入组织工作平稳有序;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征管激励机制,努力挖潜增收;加快推进国企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增强国企内生动力和盈利能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传统存量财源,培育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等潜在增量财源,不断壮大政府可用财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养老、社保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倾斜力度,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支出标准体系,降低运转成本,优化整合专项资金,提高全口径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高水平服务民营经济,推动经济动能转换驶上新轨道。创新完善财政政策体系,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大对重大项目、智能制造、“3+3”产业体系、数字经济、“5+5”产业平台、接轨上海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凤凰行动”慈溪计划,落实股改上市、并购重组政策支持,建立国有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和困难企业救助基金,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专精特新”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支持力度;落实稳外贸八条政策意见,支持参展参销和出口信保;加快发展工信等政府投资基金,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红利,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三)高起点加强兜底支撑,推动民生保障改善获得新提升。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原则,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财政富民惠民安民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担共享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规范的PPP项目,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求。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和大学生创业扶持。积极推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发展中共享成果;协力推进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相关领域项目实施进度,落实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支持全市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资源优化布局,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期待,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成就感。
(四)高要求深化财税改革,推动资金使用效益取得新成效。密切关注上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向,及时调整完善市镇两级财政分配体制。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现状,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政策,探索研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盘活和优化利用率。全力保障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完善与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功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促进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监管。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为目标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把整体绩效有机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动项目绩效管理向整体绩效管理转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继续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打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继续发扬严谨求实、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精神,为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加快向着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迈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