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决议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05-29 阅读: 968

2019年1月4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郑松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一)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一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在4个镇(街道)和2个园区通过宁波复评的基础上,2018年安排“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354个,总投资约10.4亿元,9个镇(街道)通过市初验上报宁波验收。加快市级工程建设,东部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周巷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4万吨/日)完成土建主体工程量的50%;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设计招标;北部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项目备案登记,发布设计招标公告。2018年累计完成截污纳管工程28.8公里,完成污水管网疏通170公里,污水管网检测50公里;东部区域新建65家“门户管理”任务基本完成,其中10家已通过综合验收,中西部区域69家中23家完成土建施工。规范一般工业污泥处置,累计利用一般工业污泥1.5万吨。二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清理关闭违规养殖场(户)27家,创建省级美丽牧场5家,完成新建安装视频监控2家。实现全年化学农药减量18.1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次,推广商品有机肥1.6万吨。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试点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5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扩面项目64个,目前47个已开工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的35个项目已基本完工,完善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完成标准化运维试点1个。全市超过50%的行政村已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完成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12家,完成电镀行业原地治理改造4家,7家异地迁建厂房主体工程已完成75%以上。启动金属表面处理等5个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全年18家整治任务。完成全市石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关停(搬迁)204家,原地整治37家。

(二)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累计淘汰化纤产能2万吨,对3家铸造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全面启动深化推进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工作三年专项行动(2018-2020年),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2184家,19个整治提升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全市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达2.5万吨/天,再生水利用率达13%。开展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4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一是控制用水总量。对190家取水户下达年度取水计划任务。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征收水资源费938.59万元。二是提高用水效率。出台《慈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8-2022)》,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提高工业节水效率,实施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完成农业节水灌溉0.35万亩。三是科学调度水资源。实施精准补给,实现浙东引水常态化和保质保量,全年累计引水240天,补充水资源3亿方,对我市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恢复带来明显效益。

(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城乡饮用水供水保障,对未接入城市供水管网3个水站实施镇村联网工程。强化饮用水安全监管与水质监测,定期开展5座饮用水源水库的蓝藻治理,全面完成上林湖48艘“三无”及污染船只的集中清理、取缔,建成上林湖等6座水库隔离护栏7153米,饮用水源水质持续改善,达标率100%。二是深化地表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断面水质达标治理,郑家浦等6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年度目标,四灶浦、漾山江断面提前一年达到IV类水目标。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全年累计完成清淤150万方,新创宁波市水环境建设村6个,新建宁波水环境建设镇1个(周巷)。积极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拆除市级河道两岸违章建2800平方米。落实“一河一策”、“一段一策”,综合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引水环通、生态修复等工程,提升全市河道水环境质量。三是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攻坚中央督察问题整改,推进违法围塘养殖专项整治行动,按时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加强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查获违禁渔获物5930余公斤,清理滩涂串网、地笼1607顶。四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完成西三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改造,完成宁波年度改造任务。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拳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处罚涉水企业76家次,移送公安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7人。二是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联动监测机制,积极开展郑家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调研。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新设立浒山等3个环保分局,实现环保分局全覆盖,建立健全环保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核实、处置、督查、闭环、问责”机制。

(六)增强市场机制作用。一是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基本完成镇级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及水价改革任务,完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分类,落实差别化水价政策;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二是促进多元融资。组织实施慈溪市市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一期项目,计划引入社会资本6亿元。

(七)强化环保科技支撑。联合环保专业机构,探索先进治水技术,加快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水污染治理、断面达标、城镇雨水收集利用、水生态修复等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探索水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本地环保企业做大做强。

(八)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紧盯水质达标工作,明确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治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治污剿劣防反弹、断面水质达标等重大问题,全年共召开协调会议18次,工作部署会议13次。二是完善水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理顺河(湖)长制管理体制,全市21个湖(库)全部实施湖长制管理,并通过省、宁波验收。持续开展“清三河”防反弹除隐患拉网排查行动,累计巡查河道1160余条,排摸发现问题249个,在下发督办单进行督办后,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领导带队进行现场督办,全年未出现严重的黑臭反弹,蓝藻暴发区域进一步减少。三是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美丽慈溪建设考核体系,并作为对镇(街道)、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九)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全民治水机制,创新聘请网络志愿者为河道义务监督员,组织实施“河小二”百米志愿岗全域全覆盖行动,弥补河长巡河空档期。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宣传,曝光破坏水环境行为,采取进村入户等措施,营造全民治水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及2019年打算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基础条件薄弱。河网水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缺乏优质稳定的水源补充,水体流动性差,自净能力尚未全面恢复,个别河段黑臭反弹、蓝藻暴发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治污设施存在短板。我市工业企业多,部分作坊式加工企业和经营户还存在污水偷排、漏排、渗排等现象,雨污管网串接、溢排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风险较大。三是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压力较大。2019年郑家浦、竺山江、松浦断面要达到Ⅲ类水,浒山东、潮塘江、四灶浦断面要保持IV类水,2020年还有徐家浦、中部三塘江、石堰、横河、水云浦、西部三塘江、周家路江、漾山路江等县控以上断面都要达到水环境保护功能区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四是镇(街道)治水工程建设与财政资金矛盾突显。个别镇基础条件较差,治污工程推进缓慢,保质保量完成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难度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与上级要求尚有差距,运维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2019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为抓手,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污染源治理,补短板,强基础,重点抓好基础工程建设,全力消除问题隐患,努力提升河网水质,确保完成《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明确的阶段性任务。

(一)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加强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市政污水管线和污水接纳支线工程建设,抓好污水管网(截污渠)检测、修复、疏通工作,极力避免管网污水外溢等情况,全年计划新建市政污水管线和接纳支线25公里以上,发放排水许可证200本以上,建筑工地实现排水全许可。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交付,完成类四类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周巷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年底完成深处理主体的70%,启动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

(二)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减少污水入河问题

优化工程项目安排,重质有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3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完成各类河道疏浚整治12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50万方。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2个,扩大第三方专业运维队伍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推进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创建,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和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各2家。继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全年推广应用病虫绿色防控面积3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推进“清洁田园”专项行动,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95%。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推广稻鱼轮作种养模式2600亩,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扩面。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涉水工业企业执法监管,继续推进金属表面处理等5个行业整治,完成整治企业42家,继续加大对水环境违法打击力度,对企业偷排漏排行为实施“零容忍”。继续推进重点排水户“门户管理”建设,制定出台《慈溪市实施“门户管理”重点排水户管理办法》,对新增涉水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及其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设施稳定运行的排水大户进行扩面监管。对10个以上老小区进行雨污分流、阳台废水接纳等工作,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建项目,深化完善改造方案,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

(三)强化管理保护,推动水资源科学利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以防反弹,对合法取水户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重要水域违章建筑的执法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宁波水环境建设镇村创建,新创建宁波水环境建设村3个。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完成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1.34万亩。探索市域分质供水模式,逐步形成山区水库供应生活用水、海涂水库供应工农业用水的分质供水格局。进一步优化浙东引水调度方案,发挥引水效率,计划引水2.4亿方。

(四)强化产业调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确保完成上级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持续推进“低散乱”整治提升,计划整治、淘汰以“四无”企业为重点的“低散乱”企业(作坊)2000家以上,实施新一轮的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项目,推动小微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小微企业“退散进集”,产业创新综合体及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村庄等进一步复制推广。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升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

(五)强化水质提升,实现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在持之以恒推进源头治理的基础上,实施阶段性断面水生态修复工程,确保郑家浦、竺山江、淞浦断面达到Ⅲ类水,浒山东、潮塘江、四灶浦达到Ⅳ类水,实现省、宁波“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同时,稳定提升其他县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为2020年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全面达标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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