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 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05-29 阅读: 1018

市人大常委会:

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四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立即研究相关对策,部署工作任务。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级统筹、理顺工作机制方面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落地、工业垃圾焚烧处置等主要工作均已明确牵头部门。为进一步理清市级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固废管理职责,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018年底前将成立全市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级统筹。二是加强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宁波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慈溪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在《2018年度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2018年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的基础上,2019年建立镇(街道)固废逐年减量工作考核机制。

二、关于强化源头管控,严控固废产生方面

(一)疏堵结合,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坚决淘汰上级明令淘汰的产能设备,鼓励企业主动淘汰在我市不具有比较优势的相对低效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腾笼换鸟”、转型升级。6家企业上报2018年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计划,预计可淘汰2万吨产能化纤生产线,腾出用能空间约0.5万吨标煤。对3家铸造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倒逼企业积极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促进产业提升。二是开展“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今年起全面启动深化推进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工作三年专项行动(2018—2020年),以低端落后产能、安全环境污染突出、“三合一”和“四无”企业(作坊)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提升块状传统产业发展质量。截至9月底,已整治、淘汰“低小散”企业(作坊)2002家。三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采取绿色设计、使用清洁能源、采用先进节能减排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今年共完成35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二)多管齐下,着力推进源头管控。一是加强培训引导,强化固废产生者主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入企问诊和培训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固废污染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固废处置责任意识。今年环保部门已组织入企问诊240家次,农业部门下乡指导200余次,开展技术培训70余次。二是探索构建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根据《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甬环发函〔2018〕57号)要求,对我市固废产生及分布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依托新开发的宁波市固废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初步构建了我市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下步将强化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健全台账制度,并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等工作,对全市工业固废进行源头普查,不断完善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三是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在全社会引导理性消费的观念和绿色消费的习惯,积极倡导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可循环使用的餐饮具或可降解的一次性餐饮具。四是建立完善回收体系。以再生资源绿色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提升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逐步建立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三)扩面提质,深化固废源头分类。一是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18年9月,中心城区123个居住小区,完成38个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31%;全市272个行政村,完成122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44.8%;全市机关单位覆盖率已达80%。二是推动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向镇延伸。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开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确保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市域全覆盖。三是积极研究推进工业垃圾分类工作。在工业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投产前,及时出台我市工业垃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将工业垃圾分为可资源化利用、可焚烧和不可焚烧三大类,进行分类收运利用处置。四是实行农业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置。对废旧薄膜、肥料包装物实行资源化利用,对于无二次利用价值的垃圾纳入农村垃圾收集系统实行无害化处置。五是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消纳。建筑垃圾以综合利用为主,集中填埋为辅,及时出台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规划。

三、关于坚持多管齐下,提高治理实效方面

(一)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是积极培育第三方治理主体。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采用BOT和特许经营模式,由第三方负责处置我市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政府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固废处置规范、高效。二是健全收费标准,推行工业垃圾有偿清运处置机制。遵循“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2019年将结合实际处置成本和固废减量要求,制定出台工业垃圾分级清运处置收费标准,通过经济手段倒逼固废产生者改进工艺,减少固废产生量。三是严格落实环保税法。通过税收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按照“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处置固体废物,实现环保税法“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目的。

(二)大力推动固废综合利用。一是不断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建成了工业生化污泥制砖项目、工业垃圾生产环保托盘项目、轴承磨屑铁泥综合利用项目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废包装桶循环利用项目预计年底建成,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已列入明年建设计划。今年截至9月,朴锐公司已利用废布角料等8000余吨生产环保托盘,龙腾公司已利用污泥1万余吨制砖。二是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基本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格局,201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宁波市级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已累计实施32个,全市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三是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鼓励建筑垃圾采用回填、绿化用途、制砖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2018年已资源化利用208万方。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四是稳步推进绿色建筑行业发展。计划近期发布《慈溪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规划》将市域范围分为11个政策单元,分三个阶段(2018年、2019—2020年、2021—2025年)对我市装配式建筑和新建住宅全装修推进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全力推进中科众茂垃圾焚烧提标改造和扩建工作,加快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提标改造,目前三台炉排炉已按要求完成改造。二是积极落实工业垃圾焚烧处置事宜。计划到2020年6月底,完成一条炉排炉工业垃圾焚烧处理线,新增850吨/日可焚烧垃圾处理能力,并根据实际需求适时扩建。在此之前,拟在确保现有循环流化床锅炉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采用应急焚烧方式处置我市工业垃圾。三是加快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落地。目前,市规划部门根据书记办公会议精神,正在牵头开展选址工作,近期将出台选址方案,力争年底前启动综合垃圾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四是推进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脱硝催化剂等持证危废经营单位6家。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运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单位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工作。五是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病死动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体系,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要素保障方面

(一)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多次举办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讲座,进一步提升公众和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管理能力;2018年1月,开展“垃圾去哪儿了”直播活动,累计2万多名市民通过直播感受了垃圾分类的绿色实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潜力,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强化违法曝光,在《慈溪日报》和“慈溪环保”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以案释法,使企业、公民更深刻地理解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公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借助网络等媒介力量,进一步拓展舆情信息来源渠道,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增强全社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参与感。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拨付全市首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慈爱卫办〔2018〕14号),截至9月底,市财政已通过乡镇财政下拨垃圾分类市级补助970万元。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固废综合管理水平,市财政投入60余

万元开展《慈溪市涉危工业企业固废调查》;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固废综合利用补助奖励政策,待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固废处置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固废污染环境举报制度,目前《慈溪市废塑料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经下发,并正在起草符合我市实际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步将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完善并发文落实举报奖励资金。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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